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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道理来说,本小姐出生于书香门第,虽然没有受过什么“三从四德”的熏陶,但也该是个温柔娴淑的性子。可无奈,我天生就是粗枝大叶,大大咧咧,就算是极具有古典意味的诗词,我也是爱极了“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日月”那样潇洒不羁,豪气干云的意境。
第一次见到某人时,他正陷于失恋的水深火热中。看到他那忧郁的眼神,落魄的神态,平日玩世不恭的我自觉得心中那根最柔的琴弦颤颤地一动,他的影子便印在了心里。从此一改牛仔的简约洒脱,居然每日轻点朱唇,长发披肩,长裙短裙深情款款地扮起淑女来。
我一面暗里窃笑,一面看着他越来越意乱情迷于我含情脉脉的眼神里。终于有一天,他拿他的那双大手轻轻握住了我的芊芊玉手,我邪邪的眼神瞟着他,心中大喜:大功告成亦!
他久久地沉迷在我演绎的温柔里,以为自己得了个善解人意,温柔如水的美眉,没想到结果却让他大跌眼镜:“原来该女子竟是个刁蛮任性,骄纵无礼的野丫头!”
他时常四处逃窜,躲避我的“降龙十八掌”,惊叫:“我上当了!”待我已揪着他的耳朵,微笑着柔声道:“后悔了?”他马上奴颜媚骨的笑了:“后悔没早遇上你!”情到深处,泥足深陷,罢,罢,罢,结婚罢!
成为彼此的私有财产之后,他倒是揭竿而起,和我斗智斗勇了几回。结果他总是会在半夜里惊醒,一摸,温香软玉还在,才大松了一口气。最后只好高举免战牌,声称愿和我永修秦晋之好!
或许是地域文化的差别,和他回家之后发现,他的那帮“狐朋狗友”的老婆全是低眉顺目的温顺小猫。只要他们一声令下,她们便乖乖回家痴情守侯到午夜,等待他们酒气冲天地回家。而我经常一人四平八稳地和他们坐在一起,看他殷勤地为我把虾壳剥掉,将白白的虾肉放在我的碗碟内。我是不是有点鹤立鸡群,不,应是鹤立“猫”群!
众人都不断地调侃他,他却拖着我的手,一脸甜蜜的说:“我愿意!”语惊四座,所有的人目瞪口呆!我更为我的辉煌战果感到骄傲!得夫如此夫,复何求?
或许爱情就是这样吧,其实只有相爱的两个人才解其中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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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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