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这样说难免得罪人,眼界也未免太不够开阔,思想过于迂腐,等等;我本来也想说“我不赞同你,但我包容你”,也知道这样说才是理智得体的方式,但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来这事儿,我还是不可避免地觉得有点儿恶心,这同样是一种真实的感情,我无法不面对。
我以前在国内一家较著名的杂志社做专栏主持,每天最多可以收到100多封读者来信, 有一天在堆积如山的信件中,我发现了一封特快专递,就打了开来,是一位女同性恋中的“男性”(我这样写的时候都觉得别扭)写来的,问我歧不歧视同性恋,出于职业的道德和身份,我告诉她我不歧视,我尊重她的选择。之后的一周,我每一天都会准时收到她的特快专递,她给我讲她最近的失恋,讲她成为同性恋的过程,讲她每一段的恋爱故事以及到最后每天企盼我的回信的焦急心情和想来深圳看我的强烈愿望,还给我画了许多画,寄来几百个彩色千纸鹤和幸运星,令我不胜惶恐。就回信告诉她,我是一位妻子,也是一位母亲,之后她的快递就从我的桌面永久地消失了。这是我有生以来唯一的一次与同性恋交往的经历,她很自尊,知趣,热情而不邪恶,但还是让我感到了恐惧,那种感觉就像“走在路上,常常害怕有人袭击你”,或者身边忽然多了一个异类,让你不由不处于时刻戒备的状态一样,很别扭。我后来想,这可能是他们跟我们不一样的关系。可是,我的好友安刚刚从美国回来,她问我:“你怕残疾人吗,例如傻子,精神病患者或肢体不全的人?”我说有点儿。她就说:“那你认为他们应当得到尊重和应该享有普通人应有的权利吗?”我说那当然,他是无辜的嘛。她就说:“同性恋也一样,你只要认同这样一个概念就可以了,有些人一生下来就跟我们有不一样的性曲向,就认为自己是异性,这是他不能改变的事实,在这方面他也是无辜的,为什么他不可以享有正常的权利?为什么你要觉得人家恶心?”她如是一说,我马上觉得她的话对,我这样说话的确有歧视的倾向,不太应该。
可是,不久后的一天,朋友聚会,有人说他去泡过同性恋酒吧,我们好多人马上异口同声地说:“你怎么那么恶心啊!”——看来,同性恋想让人们一下子就想通就接受,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哪怕它装扮得再前卫再时尚,我估计至少也得需几十年的时间才可能。
(文/蓝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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