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红像一个水晶心肝的女人,什么都是透透的,嘴角微微地俏丽地上翘,尘世间悲欢离合不能左右她的喜悲。
很小的时候,爸爸由香港给我买了一套48色的彩色铅笔。48色!要知道,那时候的彩色铅笔一般只有12色,还有6色的,24色都很少见。这才知道,连红色也分这么许多种:大红、朱红、橘红、洋红、水红、粉红、石榴红……还有,桃红。不知为什么,一支支新笔试过 去,惟有在洁白平整的纸面上划下桃红的线条时,怔了一下。彼时,正午的阳光温煦而坦白地洒在我的身上,桃红,是多么美丽的一种颜色啊!48支彩笔画来画去,最短的一支始终是桃红。
后来跟老师学画水彩,白莲花般的调色板里,一点儿大红、一点儿纯蓝,画笔搅一搅,便成就了我心目中的艳艳桃红,用来点林妹妹的樱唇和裙裾,宝姐姐和云妹妹亦不可以。上上下下人人服气的宝姐姐比较适合穿暖人肺腑命厚福大的橘红,爽朗伶落的云妹妹还是着通俗喜庆的胭脂红更相宜,而糅了郁郁幽蓝的桃红,只好与了“世外仙姝寂寞林”。便是林妹妹,桃红也是不可多用的,由头至脚一身桃红……简直就像一口气饮下一海碗妙玉存了五年的梅花雪煮的茶,一杯为品,二杯即是解渴的蠢物,三杯便是饮牛饮骡了。每每画至“黛玉葬花”一节,总是执着地给伊纤纤小蛮腰间系一条桃红丝绦,没来由地以为出席这样一幕重大场景,林妹妹焉得不拣伊最心爱的桃红?
常常以为,再没有比桃红更女人的颜色了,粉红也女人,可是更孩子气些,有一种小女孩的单薄的娇嫩,桃红好比粉红淘澄飞跌后的沉淀,浓浓酽酽地积在粗瓷冰纹的碗底,青天白日亦有一种暮霭沉沉的情愫——一半是红,一半是蓝,一半是掩不住的欢喜,一半是抹不去的忧伤,一生的恩恩怨怨,全在这里面了。世人见桃红,多半取其喜气洋洋,桃红绣鞋是可以做给新嫁娘穿的,过年蒸的白白胖胖雾气氤氲的喜事饽饽,多半也要在上面俏皮地印一点桃红,然而震天动地的喜庆锣鼓敲过,祝福的吉言祥语说尽,这个世上为何还有那么多无边无尽挣不脱的无奈?桃红像一个水晶心肝的女人,什么都是透透的,嘴角微微地俏丽地上翘,尘世间悲欢离合不能左右她的喜悲。
稍微还有点青春底子的人都还可以穿粉红,直直的或者微鬈的头发,长长地一直披到腰间,粉红的一层层的雪纺,带着天真的透明的笑容,美得像一个隐于市的艺术家偶然兴起拍成的雪人,在阳光下理直气壮地站在那儿,有风正吹起她的长发,有一种即将融化的岌岌可危的美丽。而桃红是纯真少女穿了显沧桑,世故妇人穿了桃红愈觉皱纹横生,仿佛每一条皱纹都藏了日久天长积下的尘垢,用刷子蘸了温热的浓肥皂水也洗不干净,所以常常,桃红在一大溜时尚色带里寂寞苍凉地笑着,笑得久了,牙缝间流转着嘶嘶凉气。没有办法,你是要女人穿了桃红丝绒彩珠绣片的高跟鞋去写字楼打卡么,还是去超市挑几罐麦片?每年的春夏季,天桥上都会有桃红的影子,衣袂飘飘行走在衣香鬓影之间,长裤、鞋子、恤衫、丝巾……和着王争王从神秘的曲子,不久就消失在幕后。消失了,它的使命也就完成了,贯彻不到民间去。今年夏天,我在本市最昂贵的商厦由上午10时走到下午4时,20℃的中央空调里,手心攥出粘粘的汗,买,抑或不?
那是一双桃红的真皮凉鞋。当然,并不全是桃红,桃红不宜于泼墨,伊是才情出众而未免恃才傲物的女明星,才高人愈妒,过洁世同嫌,永远做不成女主角,然而往往,做女配角亦是抢了主角的风头——其实也不是有意为之。这对凉鞋的主角是月白,月白的全封后跟,月白的细细横袢,月白的窄窄的露趾鞋尖,精巧别致的黑色三角形高跟,只在鞋尖斜斜搭了寸许桃红的皮子,可不知怎么,整双鞋看来看去都是桃红。它太美了,然而也太贵了,拢共没有半尺皮子,可是要了四位数的价钱。如果它是什么别的颜色——比如大众化的实用的黑或白,我就买了,反正百搭色,可以天天狠狠地穿,一个夏天穿上100次,也不过合10数元一次,划得来;假如它是柠黄或翠蓝什么的,我可以义无反顾地放弃,好看也不可以这样地难配衣裳,可是伊是桃红。我像个气急败坏的赌徒,绕着那双鞋转了快6小时,其间上顶层吃了一只汉堡、两杯可乐——赶紧蹿下来,因为仅此一双,别无分店,万一别人买了去……想想都要买单了,又忆起自己红的黄的蓝的紫的花的……裙子,好像哪一款也配不了一双桃红凉鞋。天!我打了6个手机,给6个朋友,他们各执一词,以3:3阵垒分明。我决定再打一个电话,她说什么就是什么。结果她说:“千万别买!只有傻子才会花1600买一对一年也穿不了两次的废物!”结果……我买下来了。事实上我一开始就知道自己会买下来的——伊是那样纤柔地、高贵地、安静地、典雅地、祥和地、楚楚可怜地望着我,一直望进我的心底里。
我走遍全城为它配了一袭月白的吊带长裙子,整个夏天只穿过两回。一次是一伙人在一起吃饭,我总不能把脚搁到桌面上,说:“天儿真热,我得脱下我的凉鞋凉快凉快。”第二次是去海边,朋友开着车,他夸了我的长裙子,夸了我颈上的缅甸银链,没有注意我美丽的凉鞋。唉,桃红真是一种寂寞啊!
然而我一点也不后悔。偶然由厚厚的稿堆里抬起头来,忆起我鞋柜深处的一点酽酽桃红,总是快乐地觉得,做一个不太嫩也不太老、不太穷也不太富、不太善感也不太苍瘠、不太娇弱也不太强悍的都市女子,还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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