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年某月某夜。
一群人,没什么理由地聚着,各怀鬼胎各自喝着。
注意对面那个男孩有一阵了,很偶然,不过是说说笑笑。我这个人,只喜欢耍贫嘴的,谁说得出最智慧的玩笑话,就对谁青眼有加。男孩说过什么忘记了,但风格有让人意外的 惊喜。
基本上,他是个内向的人。一个内向的人说笑,是有撩拨意味的。而内向的人说完笑话,又回归于沉默,刚才咧嘴而笑露出的白牙,像一闪即过的影子。我想起某个金店的广告,戒指上钻研的反光“刷”地刺痛人眼,就是那种惊人效果。
很想说话,说被他注意的话,结果说出来的都是废话,成功被人注意到我的傻。不停地喝酒,因为没有脑力激荡,越喝越木。心里开始有一种绝望,想要堕落的末日感受:去你妈的怎么笨成这样?反正也就这样了,那就这样吧。
因为彻底把自己当作烂泥,反而不再局促。对面男孩的微笑没有牙齿的光闪耀,节制的,礼貌的,他也很闷吧。夜晚的酒让人豁出去小小的放荡,我想起以前帮某种鞋子作的广告创意,就是办公桌下,两双交缠的脚,办公室爱情。于是,自己的脚伸了过去,轻轻碰一碰。
他看我一眼,牙齿一闪。
我知道他是尴尬的,很有恶作剧的快感,于是,不肯放过地纠缠他的脚。他没有躲,渐渐有了回应,两个人的面上都没有异样,微笑着与旁边的人继续闲聊,像是一个考验控制力的游戏。
那晚与他始终没有什么对话,但后来的日子里,常常愉快地想起这个健康内向的男孩子,容易脸红羞涩的表情。
那之后我们也没有怎样的联络,但桌下的美妙风光令我时时想得笑起来。夜晚的桌下,用某种暧昧的方法放大某一刻的好感——干嘛不让他知道呢?
聚会散了,我们各自的脚走各自的路。也没有遗憾。
我把那天穿过的靴子收起来,觉得自己又老了一点。
感情也有高低:爱得比较深,就集中在中间部分;不深不浅,可以亲亲高处的脸;而注定擦肩而过的人,没有办法跟着对方向前走,连手都不好意思握一下,碰碰脚也是好的。还是不敢来真的啊。
(文/赵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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