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这不是创举,但在中国却是唯一。
2002年,连续成功举办五年的中国时装周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面对国际一体化竞争的挑战,为了充分发挥时装周在品牌发展和服装产业升级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经过反复讨论研究,日前公布了《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中国服装业必须树立“规则”意识,尽快建立与国际接轨的行业机制及市场规范,才能更好地参与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的出台,不仅标志着中国时装周正在走向成熟,而且宣告时装周将从理念和制度上进一步国际化。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明确了时装周的功能定位、活动内容、执行机构、理事会组成和时装设计师、时装文化奖的评选规则,真可谓“面面俱到”。《章程》规定,由时装周发布单位组成的理事会将决定中国时装文化奖年度最佳时装模特、最佳时装摄影师、最佳时装评论员、最佳化妆师和时尚男装品牌、时尚女装品牌等奖项;时装周理事会主席、副主席将分别由开幕式和颁奖典礼承办单位的领导人担任,并代表理事会出席或主持时装周的重大活动;连续参与时装周发布的时装设计师或品牌领导人将作为时装周的常任理事出席时装周的各项活动。《章程》明确了时装周发布单位和执行机构的职责,体现了“集群效应、集体决策、统一组织”的集约意识。
《中国时装周组织章程》还明确规定了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和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的评选程序,突出了“十佳”评选的社会性和“金顶奖”评选的专业性。同时,为了保障时装周的专业水平和组织秩序,《章程》对时装周的承办单位和适用法律也作了具体规定。
可以说,《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是国内服装专业展会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完整的活动章程,主办者不仅从制度上规范了中国时装周的行为准则,而且力求创建“轮流执政、按章行事”的国际化运作规则。我们希望时装周在向社会展现企业创新实力、推动服装品牌发展的同时,还能给中国服装业界以更多的借鉴和启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