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中国国际时装周是国家经贸委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举办的国际性时装专业活动。
第二条中国国际时装周旨在组织中外品牌、时装设计师和面料企业,集中展示新设计 、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概念,以集群优势发布服装流行趋势,促进品牌发展和衣着消费。
第三条中国国际时装周内容包括时装发布、高级成衣发布、流行趋势发布、流行面料展示、中外合作洽谈和中国时装设计师、中国时装文化奖评选等活动。
第四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邀请相关机构联合举办,每年分春夏和秋冬两季举行。
第二章理事会
第五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由时装周发布企业及赞助机构的领导人或时装设计师组成,理事会设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
第六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主席团由连续参加时装周发布的企业代表或时装设计师组成,主席、副主席由时装周开幕式、颁奖典礼承办方及赞助机构的领导人担任。
第七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负责评选年度中国时装文化奖,主席、副主席代表理事会出席时装周新闻发布会、招待会、开幕式、颁奖典礼等重大活动。
第三章组委会
第八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是中国国际时装周的执行机构,由名誉主任、主任、副主任和秘书长组成。
第九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名誉主任由主办方邀请有关机构的领导人担任,主任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担任,副主任分别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品牌委员会、艺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及合作机构的领导人担任,秘书长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长担任。
第十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主任负责召集组委会会议、决定时装周的有关事项、签署时装周文件,组委会秘书长负责时装周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设计师评选
第十一条中国国际时装周评选产生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和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
第十二条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或省市服装行业组织、服装专业机构推荐候选人,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邀请时装专业人士、专栏记者和商家评选产生。
第十三条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是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设立的最高奖项,由协会主席会议提名年度最佳时装设计师(“金顶奖”候选人),协会理事会评选产生“金顶奖”。
第五章文化奖评选
第十四条中国国际时装周评选产生中国时装文化奖:年度最佳职业时装模特、最佳化妆造型师、最佳时装编导和最佳时装摄影师、最佳时装评论员等奖项。
第十五条年度最佳职业时装模特、最佳化妆造型师、最佳时装编导和最佳时装摄影师、最佳时装评论员由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评选产生。
第十六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从发布品牌中评选产生中国时装文化奖:年度最具时尚奖和最佳设计奖。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
第十八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发布实施。
第十九条中国国际时装周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指定的展览机构承办。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委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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