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来讲,这个专辑要讨论的问题,并没有它的题目那么触目惊心。给你举个例子——
当觉得该换一个手机的时候,你奔向商场,心里惟一的目标是心仪已久的NOKIA 8310。然而在导购小姐的几句质问之后,你坚定不移地相信,现在买手机怎么能不要彩屏的?怎么能不要和弦的铃声?于是你抱回了最新的MOTOROLA E360,并以看到它彩色的屏保听到它和弦的铃声为乐。
“时尚”是个美妙的词,我们任凭生活中的一切被迅速地时尚化。还专门有那么一拨人收集一切与生活有关的时髦玩艺,然后做成杂志、报纸、电视节目,成为我们的“人生指南”(“人生之难”?)。
这个过程的结果是,我们不断地淘汰上一季的衣服,寻找最火的馆子,去最时髦的酒吧,看最白痴的动画和电视剧,做没几个人知道的休闲运动……
——“不求最好,但求最in”这是骨灰级时尚受害者的受害哲学,而我的荷包则咧着嘴冲我傻笑。丧失的理性,让我们的生活产生多么奇妙的痛苦和甜蜜的混合!
受害者自述一:时髦的伤口
文/木村小二黑
受害者描述:他所代表的人群正逐渐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是有理想有目标有实力和有自信的“受害一族”。
受害者语录:说起这个话题,我总觉得忧伤。时髦是件华丽的衣裳,隐藏在深处的,是一个个无法愈合的伤口。像罂粟花般灿烂地绽放,沾染着致命的诱惑。
最开始看《霓裳风暴》的时候,还是年少轻狂的年代,觉得青春输得起,无比向往衣香鬓影的职业,仿佛那些浮华的生活,就是生命的全部。现在回想起来,电影自有它的深意,在这些时髦的职业里,有执着也有怠意,有永恒也有幻影……
站在时髦的起跑线上,还没等发令枪响,我就开始起跑,内心没有慌张,只有朝圣般的热情。我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传播时髦产业的媒体里任职。现在想来,那段职业生涯让我在时髦中受益,也让我在时髦中受伤。
传递时髦的信息,阐述时髦的意义,首先必须让自己变得时髦起来。在对时髦的身体力行中,我开始了解豪华消费、尊贵品位、超越平民化的生活方式,这种时髦开始渗透到自己的思维和潜意识里。于是在精神层面上,自己慢慢被武装成一个假装的贵族,长篇累牍地罗列一大堆顶尖牌子的名号;口若悬河地宣讲国际品牌的渊源;举重若轻地畅谈VIP的享乐方式……
时髦就是这个让你上瘾的药物,最初去品尝的时候,它裹着清甜的糖衣,之后,越咂摸它,越觉得它苦涩。
等到自己对所有时髦的生活都了然于心的时候,才发现,自己离真正的时髦距离太远。我买30块钱的粉色条纹上衣,因为它长得像KENZO的新款,却没买回KENZO的质地和品牌附加值;我穿20块钱的绿底红鞋袢的凉拖,自我暗示那是一双PAUL SMITH的拖鞋,却没有得到大师真正的幽默精髓;我想去大英博物馆缅怀艺术的面孔,钱包提醒我只能到泰国晒晒弱智的太阳。在品质神游和物质低迷的反差间,我会黯然神伤。我也会做如此假设:要是我不了解时髦,每天像无数质朴的办公室白领一样照九晚五的生活,买件二线品牌的衣服是年度最高的奖赏,也许这样的生活会让我更轻松点,没有太多对物质的癫狂向往和负累。
抛开生活牢骚不谈,是否能贴切深入地传播时髦也成了一个问号。每天都在拍摄上万元的衣服或珠宝,可是一旦这些娇贵的尤物弄坏了,也许垫上半年的薪水都赔不起;洋洋洒洒地报道高贵的社交生活,其实只是浮光掠影的体验。也就是说,物质条件决定着自己永远无法深入到时髦的内核,所以传播出来的东西,自然不触及时髦的灵魂。一个真正渗透过豪华生活的朋友对我说,“你以为中国有真正的时装评论家吗?他们永远在说这件衣服这个牌子有多好,但是他们穿过这样的衣服吗?他们过过这样的生活吗?一切都是在画饼充饥!”,这是一个尖锐的问题,一言惊醒梦中人。不过我期盼随着中国时装产业的进步,一切都会好起来。也许,10年之后,时髦的伤口,对于从事传播时髦的人来说,创伤度会小得多。
跟时髦纠缠了4年之后,我打算跟它有个终结,一切关于它的绚烂和苦痛,都放在心底,从此缄默不语。
这个时候,我看了一本赫本的传记,在时髦必死的反面,这个传奇女性成了时髦永恒的代名词。她高贵典雅的气质、仪容、衣着成了时髦的拷贝,无数设计大师都被她征服,她的追随者繁衍了一代又一代。但是,她的内心也有时髦的伤口。在她年近半百的时候,她终于大彻大悟,决定抛去所有浮华的时髦,穿着最简单的园丁服在花园里修剪花草,去最贫困的地方做慈善事业。那时的赫本,洗尽铅华,她说,“我穿过无数华衣美裳,但那些东西,都是昙花一现,我要过一种更接近自然的生活”。这个时髦受害者,在关键的时候,来个转身,回归到最初的本质。
也许是上瘾不浅,也许是执迷不悔,在停顿片刻之后,我这个时髦受害者又一次转入时髦行业,只是跟上次不同,此次入行,走到了时髦产业的商业领域。从它的销售、市场、公关等各个环节里,我洞察到时髦产品如何让人上瘾的商业秘密。
从对物质的时髦进行隔岸观火抵达时髦物质的内核,我逐渐明白时髦伤害的真正意义。也许时髦就是个古怪的东西,要你在不停的伤痛中学会修炼,直到最后,你会看到,在无数伤口之间,它会向你咧开笑口,那时,你才知晓时髦本来的姓名。
所以,如果你跟我一样,也狂热地爱恋时髦,那就爱吧,任何一场恋爱,都有伤口,等到最后,你把持一种平和的心态,洞悉了一切秘密之后,你可以对时髦拈花微笑。
受害者自述二:关于时尚的理由
文/彭伟
受害者描述:她们属于我们这个时代风头最劲的一群人,人们称他们为“Y一代”。
受害者语录:如果要我选择上帝和魔鬼,我会选择魔鬼。因为上帝太单调了,只会要求亚当和夏娃光着身子好几千年不穿衣服,一点吸引力都没有。
老有人问我这样的问题,你有了钱以后准备干些什么?权且抛去琼瑶式的自欺性回答,用口号式的强迫性话语,那就是消费、消费、再消费。想表达爱心吗?我和戴安娜干得一样棒,去中国西部边远农村,去非洲;想要热爱生活、自然?我可以把家建成一个热带雨林,还可以在爱琴海上买一个小岛,和自己爱的人在城堡里浪漫。我总认为自己一旦有了钱,一定会比很多有钱人浪漫,包括我的男友,他只会妄想在加长林肯车里和我肌肤之亲。好了,幻想完了,面对自己周围生活,简直惨不忍睹。幻想是我现在与这个世界接通的唯一渠道,谁叫我认识了那么多文字呢?直到有一天,通过文字发现自己还有幻想和欲望,便陷入两难的情景,该诅咒文字。
据说在母系社会,女人便有了爱“美”之心。捕获来的动物,肉吃完了剩下的骨头也要磨成自己喜爱的形状串起来挂在胸前,戴的人多了便流行起来。找出其中的佼佼者就是“时尚”。我觉得要强调“时尚”和“流行”的区别。特别是在今天,我们经验中的各种人与事成了流行文化的各种符号而带着奇异的光环的今天,更是如此。另类绝对是时尚魅力不可或缺的部分,另类意味着“个人独特的选择”;而流行则代表着规则,令人失望的就那么几位大师,那么几句话,那样一种生活方式被我们颠来倒去地述说模仿?这是在国际化的完美词藻下的典型乡下版本,以至于它固定了我们的欲望和幻想。
所以我喜欢马克昆。他最大的一个特点是无法形成流行。在你消费着阿马尼、三宅一生时,你永远不知道这个坏小子的下一步带给你的是什么“时尚趣味”。
我在网上浏览去年纽约大都会博物馆的一个实验性展览Extreme beauty,这个展览包括了幻想雕塑、建筑抽象等各种领域,还讨论了欧洲亚洲非洲数百年的各种服饰文化以及美的标准。很多人都可以被归纳到一个明确的流派,在你可以洋洋洒洒地谈出一大堆理论时,马克昆为一位截肢运动员设计了一双很性感的木腿,是可以穿上丝袜和高跟鞋的那种木腿。对于时尚而言,这有噱头的嫌疑,但这是很人性的关怀,他让你无论如何都有魅力存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很多妓女用墨水把自己的大腿涂满了,冒充尼龙长统袜。时尚是不分人群和时间的。
我的一位好友对我说:“如果要我选择上帝和魔鬼,我会选择魔鬼。因为上帝太单调了,只会要求亚当和夏娃光着身子好几千年不穿衣服,一点吸引力都没有。只能‘纯洁’下去,而撒旦可以幻化成各种事物。”我也会选择撒旦,可我并没有征服世界的欲望,我会把撒旦的力量变成肌肤之上的一层浅薄,让自己看上去很美,无论高雅、低俗,美丽就行。
无论是在大同还是在北京只要有年轻人就有创造时尚的欲望,“city”就是一个充满欲望的词语。与大多数时尚主流文化相比,街头文化、流行次文化反而具有迷人的魅力。年轻的他们更像一大群在城市垃圾堆上玩耍的孩子,他们的时尚来自低成本的幸福感,特别是在北京这座充满了文化幻觉,什么都接受又什么都拒绝,模仿成性,胆大妄为的城市。他们年轻得除了自己的个人经验和貌似幸福的自我满足外一无所有,他们的发现和创造,是时尚不可或缺的血液和源泉。
“经典”是等待被“破坏”和“超越”的,而时尚是一种极富弹性的实体。尊重自己的选择,因为“廉价无罪,奢华无罪”。你可以像卡夫卡那样做另类中的另类,也可以如马克昆那样把金钱和想象接合起来。
“我从来不想和Lagerfeld居住在同一个世界,我也不打算开始做一个对流行谄媚的势利鬼。我以一颗唯美的心态在街头捕捉灵感。”——一位服装设计大师如是说。
时尚:有计划地过时
文/王受之
时尚是什么?简单一句话,就是有计划地过时。
“时尚”这个词是现在好多人挂在嘴边的日常用语。“贱兔”是时尚;只见表不见人的巨型手表是时尚;苦得呲牙咧嘴的卡普其诺是时尚;既昂贵、又费油、又没有机会把四轮一起驱动来爬山的SUV,也是时尚(SUV的全称是sport utility vehicle,是“多功能运动车”的缩写,但我的一个美国学生说SUV的缩写应该是“自私的、无用的车”selfish, useless vehicle);手机更加邪呼,日新月异速度之快令人不知道如何跟风,反正如今我在时尚人面前拿出手机打电话的时候,简直有些负疚感和罪恶感。
时尚无孔不入。英国一本时尚书说:穿西装打领带才是正式的时尚,但是又说:穿西装不打领带才更加时尚,看完那本书,我就搞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应该打领带还是不打领带。
时尚是什么?对没有脑子的人来说,时尚帮助自信感的树立;对有脑子的人,时尚则是不盲从的创造。对商业来说,时尚是促销的主力手段;从设计角度来说,时尚则是一个使顾客永远觉得自己手上的一切都过时的原则。
无论你如何努力,你总是非主流的,非时尚的。
时尚是从女性服装开始的,其发源地是法国的巴黎。从1900年开始到目前为止的一百年之中,巴黎的确成为世界时尚的中心。巴黎造就了时尚的顾客群,也造就了时装设计师,造就了时装行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时尚业进入高速度发展阶段,特别是1970年代以来,媒体参与品牌和明星设计师、超级名模的推广,使时装业逐步蔓延到其他设计行业,形成了以流行品牌为中心的风气。90年代生活节奏变得非常快,信息革命造成流行迅速的基础,并且现在的流行是真正世界意义的、全球意义的流行。
这种急速的生活节奏自然在时尚形式上也有所影响。奥地利的时装设计师赫穆特·朗(Helmut Lang)是公认的时尚减少主义设计大师,1997年在《艺术形式》(Art Form)杂志撰文说减少主义、极简主义绝对是时尚。一切成为快餐式的,一切都为了简便,因此时装也就越来越简约,越来越讲究功能,饰件越少越好。
巴黎的高级时装在这种普遍的减少主义流行气氛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了。美国时装设计师在这个时期依托娴熟的全球市场运作取得极大成功。他们注重所谓的“无时间限制”性格,服装不会由于过于讲究某种风格而打上时间的烙印,而成为过期的设计,这是美国时装与法国时装最大的区别。巴黎时装界抱怨说:这个时候的服装看来好像制服一样,没有个性,也没有设计家的个人品味,他们说这是“市场营销型的服装”,是美国人搞出来的,它破坏了时装美学原则,等等。但这是大势所趋,虽然法国人抱怨连天,但也无法扭转潮流。
豪华的品牌成为流行,奢侈的品牌变成大众也可以拥有的,是1990年代以来一个很重大的转变。时装业已经进入全球化的时代了。
其实,真正的时尚,并不是我们自己由于喜欢而形成的,而完全是一种企业文化的行为。所谓的时尚,起源于两个方面:美国的汽车设计和法国的时装设计。美国汽车设计起源于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阿尔佛里德.斯隆(Alfred Sloan),他是第一个开创汽车式样设计部门的汽车公司领导。他在1923年成为通用汽车公司的总裁,当时福特汽车公司的T型汽车销售太好,其它的汽车公司完全没有办法和它竞争。因此,斯隆就提出要成立一个专门创造时尚形式的设计部门,以流行款式来对抗福特的品牌,委任哈里.厄尔(Harley T. Earl)担任设计部的领导。这个汽车造型设计部开始于1927年,以流线型为时尚,每年改变汽车造型的流行款式。
斯隆的主张也就成为现今时尚的原则,即有计划的废止制度(planned obsolescence)。每年在款式和色彩上推陈出新,人为创造流行风格,有计划地废除现有的时尚,这种做法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非常大的利益,企业可以仅仅通过造型设计而达到促进销售的目的,创造了一个庞大的市场。
时装界以这种定期方式推出时尚款式和流行色彩的则是法国时装设计大师克里斯提安·迪奥。迪奥是一个天才的市场营销家,他知道怎样推销自己的设计,如何树立自己的形象。他每6个月就推出一个新的系列,是极为成功的市场运作方法。从此以后,时尚就成为了企业发展的基本策略。
时尚,从本质上来说,是通过设计和市场手段使大家去购买你其实并不需要的东西,是促使你由于对时尚的追求去抛弃依然有的东西。时尚的实质赢家是企业,虽然消费者得到了心理的某种满足(或者不满足),但从你的荷包来说,你是个心甘情愿的输家和受害者。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时尚的本质,但是在一个高度成熟的消费社会中,越来越多的人还是心甘情愿地接受它,追逐它,时常听见人说:怎么啦?我就是要时尚!其实,电影《大腕》里的那个神经病只是比正常人更诚实直白,“不求最好,只求最贵”。
诊断受害者一:去找弗洛伊德,或是加利亚诺
文/史聪
要是高级时装之父查里·沃斯(Charles Worth)知道第一批时尚受害者其实就诞生于他在19世纪中叶策划的首次时装发布会上,一定笑着从棺材里爬出来,急着为这个时髦的病症申请专利。
在你身上我们可以找到什么?绝对素净不问流行的古董表;从头到脚五彩缤纷的万花筒;出身名门价格不菲的蓝宝石;还是专门抨击他人着装的机关枪?毫无疑问,只要你与时装或多或少有些关系,就难免沾染fashion victim的病毒,你可以否认自己是时尚受害者,却要提防你的着装随时都准备出卖你,除非——你不穿衣服!
时装像团迷雾,让人歇斯底里,让人不加节制,醒悟后下定决心排除万难,却再也无法清醒,只好坠入其中,继续受害!阿司匹林对这个病症显然无济于事,以下患者最好去找找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或者时装设计大师加利亚诺。
病例:暂时性时尚激素缺乏症
症状:他们并非蔑视流行,“歌不如旧,衣不如新”,他们举双手赞成,可是流行幻化不停,一不小心就一落千丈,与其在时装店让身心与钱包同时受伤,不如老老实实坚持自我风格一百年不变。
弗洛伊德:潮流将裙子由长变短,将领口由高变低的时间差肯定输给女人喜新厌旧的天赋,这是定律。到时装店去培养情绪,到图书馆去展示时装。
加利亚诺:看时髦的秀,每年一次;买时髦的书,每月一次;逛时髦的店,每周一次;听时髦的歌,每天一次。
病例:急性时尚腺亢进症
症状:不要高贵,不要优雅,却不能不要个人风格,他们热爱一切前卫、流行、与众不同的东西,昨天是插着羽毛的印地安小妹,今天摇身一变,成了套在皮草里的爱斯基摩女子。至于部落族群的现状,他们全然不知,他们只要人们睁大眼睛欣赏这群时代的波普插图。
弗洛伊德:刚喝完一杯牛奶咖啡,那在意大利很流行;又喝了一杯红酒,那在法国很流行;接着来一杯威士忌,那在英国很流行;然后来一杯可乐,那在美国很流行。现在,我只想呕吐。
加利亚诺:那件涂鸦外套,染成黑色比较好看;那条破布裙子,剪掉流苏比较好看。如果觉得效果不够时髦,那还不如换件Armani西服。
病例:神经性名牌依赖症
症状:五十步以外能认出Dior上装,嗅出Chanel香水的味道,确定Louis Vuitton皮包的生产年代。他们是天生的名牌应声虫,可以毫不费力地将全球一线品牌从北极数到南极。
弗洛伊德:品位固然重要,但像瓷器,放在合适的地方,能够经受风吹日晒,流传百年;一不留神,也会令它粉身碎骨。
加利亚诺:Prada和Gap玩跷跷板,稍重的Prada往里挪挪,两个人就玩得很协调,很有味道。如果Prada嫌Gap太轻,赶走Gap,结果自己也会被跷翻在地上。
病例:攻击性时髦综合症
症状:以为自己具有无与伦比的时装修养和无法指摘的着装品位,擅长用犀利的眼光搜索追捕身边的时装“受害者”,然后对其品头论足。他们通常也成为彼此背后攻击的对象。
弗洛伊德:水蜜桃A认为自己天生丽质、富有涵养,躲起来以免被人吃掉。结果,它长了毛。人们所谓的修养和品位有时候也会长毛。
加利亚诺:穿Dior的印花短裙看起来像个村姑,那你最好不要买John Galliano的时装;穿Fendi的裘皮大衣看起来像个皮球,那你最好不要买Karl Lagerfeld的时装……那么,你还是尽早参加裸体运动协会吧。
如果弗洛伊德和加利亚诺的药方抑制不住你对时装的欲望,那就干脆在你的时装态度里继续无怨无悔。禁欲并不是治疗时装受害者最健康的方式,何况今天,人们还不至于像对待克林顿性丑闻和9.11恐怖事件那样去兴师动众地指责时装。
玩美女星的穿衣之道
文/Shiso
她们依靠镜头生存并不容易,要有随时成为焦点的美貌和绯闻,还要修炼一流的演技和穿衣之道。
麦当娜&滨崎步
Key Word:呐喊着颠覆
Key Style:前卫甚至荒唐的潮流服饰
麦当娜的衣着同她的歌唱一样充满了抗衡与叛逆,从自我放纵的物质女郎,到高贵端庄的庇隆夫人,她一次次地证明自己是最大胆、最富创造力的女人。滨崎步的每一个新造型都会推动一次新潮流,所以Ayumi在日本几乎成了时尚的代名词。
格温尼斯·帕尔特罗&詹妮弗·洛佩兹
Key Word:好莱坞流行指标
Key Style:具有摩登气质的名家设计
格温尼斯·帕尔特罗穿衣的品位同她的演技一样经得起考验,她不仅赢得了千万影迷和西班牙王储费利佩的心,也赢得了至少六位顶尖时装设计师的关注,他们是:Giorgio Armani,Ralph Lauren,Donatella Versace,Vera Wang,Gucci和Prada,他们曾争相为格温尼斯设计出席奥斯卡颁奖典礼的礼服。好莱坞另一流行指标詹妮弗·洛佩兹去年10月获得时尚界“最具影响力明星”称号,她最拿手的就是火辣而品位十足的着装功夫。
巩利&凯瑟琳·德娜芙
Key Word:高贵典雅
Key Style:不落俗套的经典品牌
喜欢旗袍和白衬衫的巩利被美国《时代周刊》称赞为高贵典雅的东方美女。她没有像许多明星那样,让浓妆艳抹和名牌时装隐没了个性。法国“第一美人”凯瑟琳·德娜芙虽然年过半百,但她简洁高雅的着装风格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永不磨灭的印象。
诊断受害者二:就这样不被征服
文/花蕊(美国)
说到底,时尚受害就像女人在选择要不要买一件衣服一样,理由要么极其简单,要么复杂得很。
虽然在有冤无处申时,常常会牵怒老天无眼,可是坦白讲,老天算是很公平的。比如金钱,穷人不快乐,富人不快乐,不穷不富,也不快乐。爱情,恋爱时失魂落魄,失恋又痛心疾首,无欢无爱,更嫌人生无趣。相信,换作任何人,都难揣测世人的心态。故,只能希望在取舍间,获得心灵上的公平交易。
各人的时装观亦然。不管你紧追潮流,抑或眼光精辟独到,只要一沾上了时尚的边,就难逃“受害”这一环。病情轻重,就看各位是乐此不疲,适可而止,还是滑稽可笑。
受潮流牵制,却无法展现自己的风格;懂得太多,眼光太刁钻,精益求精地钻牛角尖;有个人风格,却不切实际地哗众取宠;害怕受潮流牵制,经过数十年如一日地远离潮流,以至呆板——都可称为Fashion Victims(时尚受害者)。
如果有兴趣知道自己属于哪种受害者请回答左边的问题。
试着回答以下二题:
2002年秋冬你添购的单品:
A.时装杂志的“衣柜必备”照办煮碗。
B.YSL的丝绒蕾丝外套,Fendi的流苏皮草大衣,最好再加上Chanel高级订制的白蕾丝配浅紫丝带高领短裙。
C.所有Philip Treacy奇型怪状的帽子。
D.羽绒衫洗破了,该添新的了,不知道是不是还能找到3年前一样的那款。
E.我看得懂题目,但完全看不懂答案。
你的时装观是:
A.走在时尚尖端。
B.收藏精品中的精品。
C.奇装异服,我行我素。
D.潮流是骗人的东西。
E.没有。
很明显,除了E,完全对时尚毫无概念外,其他四个答案,各各中奖Fashion Victims。
选择A:如果金钱许可,你会毫不节制地买买买,买尽当季热门之选,下一季再重新来过。金钱搭够,乐此不疲。问题是,除非你拥有名模Gisele般的完美身材、出众面孔,否则,你可能根本不适合穿曳地长裙,芭蕾舞鞋,紧身热裤。
选择B:时间花在什么地方,大抵都看得见。你对时尚的热心程度,绝对媲美时尚编辑或时装买手。可是,如此刁钻的眼光,难免令自己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尝试在大众货色中,挑选出心仪精品,一样会有意外惊喜。
选择C:你是个爱自己多过一切的人。你爱的是你受瞩目的程度,还是对时尚的热情,也只有你自己最清楚。哗众取宠,虽然是很私人的选择,但,低调,无疑是尊重自己善待他人的美德。
选择D:或许你走在潮流之外,或许世界走得太快,或许跟随潮流曾令你不堪。但,多释放你自己,开拓眼界,去接触时尚潮流,能使自己看起来现代摩登。
每一本时尚杂志,在介绍潮流之际,都不忘提醒读者“不要跟风”。“个人风格”更是最In的品味准则。然而,这种“个人风格”,并不代表哗众取宠,或老气落伍。所谓“Demode”的Fashion哲学,指的是将每一季设计师在天桥上展出的“潮流”,经过筛选,变成自己的,再结合自己的Lifestyle(生活形态),形成“风格”。
金钱,是否能换得品味?当然也没有标准答案。
不过,记得多年前美国版Vogue曾有一期,一一点评那些有钱有闲的名女人,虽然身穿当季最流行的行头,可是呆板得犹如“时装硬照”,毫无品味可言,有些更糟糕得似噩梦。看得一众读者大乐:“原来,上帝面前众生平等,有钱也不过如此”。
时尚受害者,不过是一个了解时尚,Trial & Error的过程。了解了时尚,却依然能以平和的态度对待潮流,就能走出“时尚受害者”漩涡,蜕变成“时尚受益者”。
策划执行/李宝剑、史聪
文/王受之、木村小二黑、彭伟、花蕊、史聪、李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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