泳装是为洗浴和游泳而设计的专门服装,其贴身性使它与内衣有密切的联系。然而是泳装使内衣进入了公众领域,因此泳装的发展史反映了与道德观念有关的身体习性关系。作为一种服装,泳装变得越来越简单,而暴露的身体部位越来越多。当代泳装具有一定社会特点和实用特点:它们非常贴身而且减低了水的阻力。从美学角度来说,现代泳装突出表现了健康的身体。这些泳装通过对阴部的遮盖承认了道德的约束力,但同时其裁剪方式又吸引了人们对阴部的注意。泳装发展史中不断发生的道德规则和性意识之间的冲突和社会变化有关。
泳装是一种反映性观念和社会道德的标尺。
如同女内衣一样,泳装只是到了最近才引起学者们的关注,而大多数学者从事的是泳装的历史研究。这些研究表明,男子泳装的发展引发了裸体现象和羞耻观之间的争执,而女子泳装同时也一直在与那种企图掩盖女性身体特征的顽固做法进行斗争。男子泳装和女子泳装不同的发展史,突出反映了服装史上广泛的性别政治斗争。由于泳装是一种公开性的内衣,这种服装也集中反映了西方文化中出现的对身体的不正确态度。泳装所显示或暗示的身体曾经引起有关“羞耻感和无耻行为”的轩然大波。
从历史角度来看,洗浴和游泳很早就是常见现象,而人们在当时很少考虑到应该穿合适的衣服。男人们通常在游泳时是裸体的。女人也是这样,尽管她们有时穿着宽大的衬衫或衬衣。伊莱亚斯的研究告诉我们,中世纪欧洲的男女在洗澡之前先在家中脱掉衣服,然后光着身子穿过大街跑到澡堂里去:
有一位目击者说:“除了裤子外什么都没穿的父亲多次带着裸体的妻子儿女从家里跑到澡堂里去……我多次在中午看见10岁、12岁、14岁、16岁甚至18岁的姑娘只穿着一件下面开口的短衬衣,双手背在身后穿过长长的街道从家里跑到澡堂里去,她们身边跟着跑的是一群10岁、12岁、14岁和16岁的男孩。”
这种拿洗澡和游泳不当回事的态度并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当羞耻观进入服装规则后,这种情形开始发生变化。在18世纪,男人仍然在游泳时赤裸着身体,可他们在岸上时却穿着衣服(上衣或背心加上长裤或短裤)。只是到了19世纪的中叶,男人们才被迫穿着衣服游泳。早期的游泳裤看上去好像是用厚哔叽做成的短裤,这说明了为什么男人会面对道德谴责而强烈地反对这种游泳裤。这种游泳裤腰间没有松紧带,因此经常会下滑,甚至在水下会褪到脚跟上!(可想而知,这种人们不得不穿的游泳裤并不受人欢迎。)只要有可能,男人们还是会赤裸着身体游泳。
到了19世纪中叶,社会对“公众场合中的体面行为”的关心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强迫男人穿游泳裤游泳的压力越来越大。这种道德压力同样反映在泳装的设计上。一条短裤被认为不够雅观,男子泳装变成了厚厚的套装,这种套装不仅遮盖了躯体,而且还遮盖了手臂和大腿。许多男人抱怨这种泳装“滑腻腻地沾在人的整个身体和大腿上”,这表明人们对这种体面的泳装不以为然。
人们的反对并没有阻止五种不同的男子泳装在19世纪晚期出现:这些泳装分别是短统裤、游泳衣、运动短裤、正规游泳裤和紧身游泳裤。
在20世纪,男子泳装反映了道德压力的下降和社会对暴露身体现象的宽容态度。在20世纪的早期,就有人反对并嘲笑男子泳装必须有袖子、裤腿、紧身裤和上衣的做法,但只是到了30年代,社会才接受只穿游泳裤游泳的现象。
妇女泳装与男子泳装的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一直以其性特征引起关注和争论。从中世纪起人们就用一系列理由阻止妇女游泳甚至洗澡。只是到了17世纪,一些与医疗有关的洗浴方式(药浴和矿泉浴)才增加了妇女的洗澡机会。而种种限制使这种洗浴并没有给妇女带来多少愉快。妇女们必须穿上长及脚踝的厚衬衫外加一顶帽子以掩饰体形并保持体面。她们一出水面,侍者们就会给她们穿上长袍,使人看不见她们的潮湿身体。写于1687年的有关巴斯温泉浴的下列文字给我们提供了妇女泳装的最早记录:
妇人们穿着细黄帆布做的衣服走进浴室,这种衣服僵硬而宽大,有着牧师教袍那样的大袖子;这种衣服能在水中张开,使人看不见你的体形。而别的布则很贴身并使穿衣人看上去很糟糕……离开浴室后你会穿过一扇门并踏上伸进浴池的台阶……走了几步后,你让侍者为你脱下来的帆布浴衣慢慢落入水中,同时女佣将一件睡袍般的法兰绒长袖服装披在你身上。在你上台阶时,侍者会给你穿好衣服,再加上一件睡袍和一双拖鞋,并让你坐在椅子上……然后几个男轿夫会把你抬回家放在床前,你可以在床上慢慢发汗。
有材料表明妇女们很不喜欢并尽量避免这种洗浴方式。那些爱时髦的妇女尤其不喜欢这种“极不得体”的浴装。随着海上游泳活动及娱乐性游泳的普及,这种难看而累赘的浴装的不切实际的特点变得越来越明显,可是直到19世纪还有人穿这种浴装。一位叫斯普赖的医生于1822年对妇女浴装的荒唐特点提出了批评:
这种浴装阻止了水与身体有病部位的直接接触,影响了疗效。如果病人能不穿浴衣洗矿泉澡,这会是最好的方法;但如果病人非穿浴衣不可,这种浴衣应做得尽量轻而宽大;而且男女分浴也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种情况。
斯普赖的第一种方案对当时的道德观来说当然是过于激进了,可是他的其他建议却引发了后来的变化。人们开始实行男女分浴。男人们和女人们不是在不同的浴室洗澡,就是在同一浴室的不同时间洗澡。有时一块海滩会被分成两部分——男子部分和女子部分。有时女子部分用帘子围起来以防止男人观看妇女们衣冠不整地从海中走上岸来。
此时的泳装款式也发生了变化。衬衣式泳装被一种有皮带的、长度及膝的泳装所代替。妇女们在这种泳装的下面还穿着裤子和丝袜。她们头戴游泳帽,脚上穿着类似芭蕾舞鞋的系带拖鞋。设计师们尽量用装饰和布料来强调这种泳装的“女性”特点,而这种女性化的泳装在强调女性特点的同时,还体现了一种控制性欲望的愿望。泳装的“女性化”和时髦化使其获得了公众的注视,这样泳装终于于19世纪80年代进入时装杂志和商店目录。
新式女泳装比老式泳装更为实际。妇女们现在在水中能够“自由嬉戏”而不是像以前那样泡在水中。但这种泳装仍可能造成危险。为了保持女性的“体面”,裙子被做得非常宽大,其边长可达8英尺8英寸,其湿重可达30磅。在这种“累赘的泳装”拖累下,妇女们很难真的去游泳。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这种泳装设计的目的是掩盖女性身体,但它在潮湿时却会紧紧贴在身上而将女性身体用一种既可怜又荒唐的方式表现出来。换句话说,这种服装在实际运用中没有产生体面的形象。一位男游泳教练在1902年试穿了这种泳装后说:
我在穿上了这种游泳衣以后,才意识到几尺多余的布在水下能引起的危险。这种游泳衣非常宽大,四面八方都好像有东西在牵着我。穿着这种游泳衣游一百码会使我像穿着平时的游泳衣游一英里那么累。有了这样的经历以后,使我感到奇怪的不再是为什么没有几个妇女游泳能游得好,而是她们竟然能够游泳。
这一类的评论表明女式泳装引起的争议以及人们对合理款式的要求。1870年到1900年之间的年代是女式泳装历史上的一个转折点,在这段时间里,有关体面的观点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但就在这种服装规则和女性观具有强大影响的时候,妇女们开始从事体育运动,并藉此开始摆脱强加在她们身上的种种限制。在这时的社会中,我们一方面可以看见种种性别规定和对妇女行为的规定,而另一方面也可以看见许多妇女以积极的面目出现在社会上。
随着洗浴和游泳的流行,泳装变得不像以前那么引人注目。泳装的款式仍然保持原样,只是变得越来越简单,而妇女们在泳装下面仍然穿着紧身胸衣。那些想游泳而不是想散步的妇女喜欢新式泳装—一种有袖子和护腿(类似儿童睡衣的连体编织服装。基德韦尔认为一些大胆的游泳爱好者从1870年以后一直在穿这种泳装,尽管它只是在20世纪20年代才被时装评论家们接受。而政府的立法机构通过法律严格禁止了这种“放荡”的服装,并对人们在海滩上穿戴的服装做出了规定。这些法律规定游泳衣必须覆盖从颈部到膝盖的人体部位。有些妇女因为没穿丝袜、鞋子或长裙而受到罚款。面对这些惩罚,妇女们仍然经常无视这些规定。举例来说,一位根据1864年通过的“女性服装改革法”而受到起诉的悉尼妇女对自己的行为进行了如下的勇敢辩护:
法官:你曾在公众场合没有穿衣服。
被告:大人,我当时穿着内衣在海里游泳。
法官:这正是问题所在,太太。你对此有何解释?
被告:大人,那天天气很热,而沿岸的海水看上去很凉快,令人很想游泳。
法官:你当时头脑很清楚吗?你对自己的行为有清楚的认识吗?
被告:是的,大人。我对此有清醒而愉快的认识。
法官:这张照片说明你没有穿衣服。想一想吧,太太。如果其他妇女以你为榜样,那么她们还有什么大胆的事做不出来呢?
被告:是这样的,大人。
如此善辩的妇女也许不多,但许多妇女无视种种清规戒律,而将游泳当成一种运动和争取社会自由的行为。随着泳装的流行,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穿这种服装。而游泳在成为女子体育比赛项目后,进一步促进了泳装的流行。女子游泳于1912年首次成为奥运会项目。穿着有半长裤腿的无袖连体泳装的范妮·杜拉克在许多项目中独占鳌头。
杜拉克意识到她的泳装会引起争议,因此当她站在起点时一直穿着长毛巾袍,只是在比赛即将开始时才脱去袍子。
澳大利亚出生的女游泳选手安妮特·凯勒曼也打破了常规。她于1907年在波士顿由于穿一件大胆的连体泳装而被逮捕。凯勒曼不为所动,开始为自己设计合乎实际需要的泳装,她的做法是将泳装与歌舞杂耍演员的紧身丝袜相结合,从而设计出暴露体形并体现大胆的体育精神的泳装。
凯勒曼的游泳服和跳水服在英国和美国引起了轰动。她为好莱坞设计的游泳节目在1916年至1952年之间启发了一系列有关水上运动的电影(她的生平故事于1952年被拍成由埃丝特主演的电影)的出现。这些以女运动员为主角的电影塑造了妇女的积极形象以及“显示女性身体”的新规则(Fotheringham1992∶181)。泳装的款式反映了那种新发展。到了20世纪20年代,人们开始认识到泳装必须切合实际。
尽管当时有种种关于泳装的规定,但针织泳装最终仍为妇女们所接受。泳装工业和内衣工业的密切协作加强了泳装和内衣之间的类似性,而这种协作一直持续到20世纪30年代。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紧身”泳装与“时髦”的体形产生了联系。与此同时,为了将泳装和内衣加以区别,设计师们强调了泳装的裁剪方式和诸如皮带及扣子之类的附件。他们借此增强了泳装的严肃性并消除了内衣所带有的个人意味和色情意味。就泳装而言,社会对新式泳装的认可和需求最终消除了官方的道德批评。换句话说,泳装同自上而下产生影响的时装不同,它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现象——它首先被普通妇女所接受,然后才被公众趣味和社会行为的仲裁者们勉强接受。
20世纪30年代紧身泳装十分流行,但非比赛泳装的款式此时发生了一种类似于内衣设计上的革命性变化。背带代替了袖子,裤腿变得越来越短,领口也变得越来越低。日光浴从30年代以来的流行,促进了泳装旨在暴露皮肤并避免背带晒痕的改革。然而那种将裆部完全盖住的老式泳装一直延续到60年代。弹性纤维、醋酸纤维和人造纤维为制造合身泳装提供了新的可能性。到了40年代,调节体态成了泳装的目的。网状胸罩突出了妇女的上体,而臀部也被紧紧包住。
妇女泳装最根本的革新是比基尼泳装的出现。法国工程师路易·雷亚于1946年用白报纸样的三角布料设计了一种非常简单的泳装,这种泳装的两个组成部分只是在旁边和背后系带而已。他将这种款式命名为“比基尼”,认为这种款式会像刚在比基尼岛上爆炸的原子弹那样震动泳装设计界。尽管这种新款式引起了很大争议,它还是在法国受到了“那些点缀了海滩的顽皮姑娘”的迅速欢迎。其他国家比较保守地抵制了比基尼泳装。甚至好莱坞一开始都不愿承认这种泳装。
澳大利亚设计师保拉·斯塔福德于1952年将比基尼泳装引入黄金海岸:
比基尼泳装引起了轩然大波。海滩巡查约翰·莫法特立即就抓了一个穿着保拉设计的短泳装的模特。“太短了,”他一边声嘶力竭地叫着,一边押送着这个模特离开海滩。保拉并没有被吓倒。她让另外五个姑娘穿上比基尼泳装,通知了当地报纸并邀请了市长、一位牧师和警察局长。什么事也没出,但她却取得了惊人的宣传效果。
在这种早期的轰动平息下来以后,比基尼泳装为泳装设计展现了全新的前景。作为妇女们在海滩上和游泳时穿的泳装,比基尼泳装迅速取代了连体泳装。40年代和50年代的那种有雕塑感的形象,变成了60年代的柔软而“自然”的身体线条。完全脱掉上衣的诱惑同时也一直存在。女演员西蒙娜·席尔瓦就在1954年的戛纳电影节上由于公开裸露上身而受人指责。
随之而来的是70年代和80年代那些无结构的泳装。这些泳装除了阴部以外几乎什么都没有遮盖。不穿上衣游泳及裸泳在国际范围内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尽管采取这种游泳方式的人仍是少数。
在90年代,泳装的风格重新趋向“谨慎”,它们覆盖了较多的身体面积,并重新采用了一些原来的缝合方式和调节体态的方式。模特杰丽·霍尔于1989年推出了一系列旨在“把臀部放回女式泳装里的游泳服”。她设计的游泳服通过强调游泳服的整体性及其魅力,使人回想起40年代好莱坞的泳装。
泳装已经成为高等时装。随着人们的体面观念的变化,泳装发展成从比赛泳装一直到华丽泳装的各种类型。正如本文所示,内衣和泳装的独特发展反映了变化中的性别观念和社会常规。
编辑:梅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