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时钦(新浪网友) 欢迎网友投稿
这个故事是诺兰告诉我的。
诺兰是我的大学同学。她给我最大的印象是喜欢幻想,天马行空的那种。当大家埋头托福和GRE的时候,诺兰还一次次去图书馆的小单间,花八块钱去看原版的《罗马假日》,被
大家斥为“无可救药的天真”。
毕业时,诺兰毅然决然去了深圳那片热土。用诺兰的话就是“我的梦想要在那里开花结果”。
我和诺兰因为是老乡又兼舍友的缘故,向来比他人贴心,在大学里,我相当享受和诺兰小桥流水式的聊天。我也以为,这种交流没有时空阻隔,即便她南我北,我们都不会改掉旧日习惯。旧日里,我们已经习惯了对方倾诉的嘴巴和倾听的耳朵。这是女人之间的友情。
可是诺兰去深圳之后,也不知何故,我直觉得诺兰的谈话有什么遮遮掩掩的。很多时候电话聊天,给我的感觉像是隔了雾气去看江上的一轮月,模糊得很。一来二去,虽然联系还照旧,可两人还是显出了几分生疏。
一晃也有几年了。
那晚她打来电话的时候,已是深夜。睡意朦胧里,我还是听到了电话那端不易觉察的哽咽声,她要给我讲一个发生在深圳的故事,是关于一个女孩的。
一个大学毕业的北方女孩,一意孤行去了深圳。只是因为她知道某一位知名作家居住在那个南方城市,她喜欢作家的文章,含羞草一样,她悄悄崇拜他已多年。
女孩在一家大公司的企划部工作,专业对口,自然做得顺手。因为部门初建,女孩又勤谨能干,颇得上司赏识,没到半年,女孩就已破例升为部门经理。同去深圳的朋友还在苦苦打拼,那个娇小柔弱的女孩已挣到了自己满意的薪水。
可是,她始终没有忘记那个作家,一直在关注着他的消息。看到报上有他的新闻,女孩就剪下来;看到他出了新书,女孩就巴巴地跑去买。那时女孩已经二十五岁了,却还像个青春期的孩子似的追星。可是,女孩说,那是一种幸福。
终于有一天,她按耐不住,给作家去了一封信。其实,那封信也没什么,顶多一个追星女孩的心语而已,她没指望回复。她写,只是了却自己一个梦,想象中他的手指碰到她的笔迹,她也就满足了。给一分崇拜画一句号,之后,她有自己的生活。所以,信寄出就拉倒,她也没刻意去等。
谁料想,作家竟然很快回了信。实在是出乎女孩的意料,她倒有些手足无措。他的字很儒雅,同作家本人很配。
来来往往了半年,两人在纸上很是相熟了。终于在一个春日的午后,作家约了她在一家咖啡厅见了面。看到年长他十五岁的作家,女孩有种放松的感觉,她甚至变得调皮起来,时不时还幽他一默。她无法说服自己恪守拘谨的本性。
他们发展到相爱。作家的右耳垂有一颗小米大的痣,正巧女孩左耳垂那儿也有那么一粒痣,这个发现鼓励了女孩,如同笃信与七八十年一次的哈雷彗星邂逅是一场千年缘分一样,女孩固执地认为自己与作家有着三生石上的相约,于是她心甘情愿做了中年作家的小情人。
女孩说,以前听过女大学生在火车上被拐卖的事,那时会嗤笑那些傻瓜的呆笨愚蠢,只是从未想到,那些女孩也许是幻想太丰富而已,往往在某些时候会身不由己。
女孩放弃了自己心爱的工作,投入作家的怀抱,她几乎整个人都被那种想象中的浪漫席卷了去。男人不希望她朝九晚五地忙碌,他说她是一朵花,娇嫩的不能再受风寒。所以,他在郊区为她买了一所房子,那是他俩的爱巢。
一个人到四十微微发福的男人,遇到一个青青年纪的女孩子,看她像猫一样缩在自己的臂弯,看她的痴迷和兴奋,那真是远比成名还具成就感的事。再说,女孩不吵不闹,不争什么名分,难得有自知之明。所以,隔三差五地,男人就借口笔会或者写稿,去女孩那里寻觅水一样的柔情。
夜半缠绵,男人说女孩是他的唯一。为此,他耗时一个月,专门写了一部小说献给她。那本小书,女孩搁到枕头下,一个人睡时,拍一拍,做梦都感觉被浓浓的暖意包容。小说里的男女主人公一见钟情恩爱不离,作家说,那是他俩的下辈子。
这辈子不行。他有妻室,那个女人是糟糠之妻,和他共患难过来的,他再三声明十年前他就已不爱她,只是他不忍抛弃她。这是他做人的责任。
她理解他对糟糠之妻的一份情,更为爱他。但在没有他的夜里,她也会叹气,此生只能做他的情人。女孩当然明白自己的暗室地位,可是女孩自造的浪漫和对男人才气的景仰,使得女孩的傲气又不同于那些二奶们。她为才,为情,不为钱。那个男人,爱的是她的人。他和她,是真爱。
夜半十分,她接到他打来的电话,他的老婆孩子已经在隔壁房里熟睡,他压低着嗓子说,“你是我的玫瑰”。
她遗憾没有在他是自由身的时候邂逅,否则他们是人见人羡的一对。但是,这一句已经足够,“你是我的玫瑰”。
女孩这边的房子,作家颇费了一番心思。所有的设计,都是女孩喜欢的。窗台上,为了讨女孩欢心,男人别出心裁地摆一束新鲜的红玫瑰。他说,这是我真正的家,你是我的玫瑰新娘。
他不在的日子,她美容、健身、购物,给朋友们打电话。瓶中的玫瑰蔫儿了的时候,他总记得到他们这个小家,换上一束新鲜的玫瑰花。抛开他的那个家不提,他和她,也算得上一对神仙眷侣。
永不会受到那些媒体的干扰,她是情人不是妻,不用与他出头露面。
她性喜文静,闲暇时光,她就在玫瑰花的窗前,读他写的文章,她真是佩服他的才气。偶尔,也到网上贴一些小文章,渐渐也自觉有了一些才气。家里一面墙做成了书架,一半是作家本人的,一半是女孩自己购置的。
那天,玫瑰又该换的时候,他打来电话,让她自己去花店。他说:“有记者来家中采访。”他所说的家,当然指有老婆孩子的家。
她乖乖地去换了玫瑰花,乖乖地等着他的电话。
黄昏的时候,作家打来电话:“记者走了,宝贝我想搂着你吻遍你全身。”她也想,但她体贴他,听得出他声音里的倦意,没有让他再跑过来。
第二天翻报纸,果然有关于他的报道。
他的妻子,她以前在电视采访中见过,普通的中年女人,略有些臃肿,怎能与她的曼妙身材相比。很多个夜里,她已在他身上见证了自己的魅力。他说,他爱她,她的身,还有,她的心。
女孩感兴趣的是男人背后的那个家。这一次,作家是在家里接受采访。
那张照片,是他和他的妻,坐在一张沙发上。两人的微笑,是她想得到的。他们面前的茶几上,摆着一颗白菜花,一个搪瓷盆里,开着淡淡的、黄色的小花。
白菜花,她没有想到。
他们竟然在家里养白菜花。
女孩转头看自己的玫瑰,香香的玫瑰,艳艳的玫瑰。
她后来给自己说,真是刺痛。那用切剩下的白菜疙瘩泡出来的花,竟一下子扎在她的心里。
去一个花店,玫瑰可以买一大束,蔫儿了再买。
可是,白菜花呢,他们要先吃了那颗大白菜,剩下一个白菜根,泡在水里,一天天养起来。发了芽,抽出新叶,开出小花。也许是他来换水,也许是她,不管是谁,肯定是他们一起欣赏。花开了,小小的,只有微微的细细的香,但是,那又怎样,那是他们自己的花,是只在家里才会有的花。
花是小了点,但是背后的日子却是长长的。而且,不愁以后。以后,开了一颗,还有一颗。
而她,是他的情人,这个房子里有的,只是买来的玫瑰。今生,他都没有耐心和她守望一颗白菜花。没有了五谷杂粮的爱情,灵气是有,但缺了底气,像个缺少阳光关怀的久病之人。
她把满腔的爱投给他,他让她攥在手心里的,是一把空气。她只是和自己想象中的爱情谈了一次恋爱。
一切像做梦似的,女孩从那个玫瑰花房里走出来。两年恍若半生,那一天,女孩走在深圳的天空下,竟有些怀念北方的风沙。哪怕迷了眼,粗剌剌的硌出泪来,也是真实。
诺兰讲的故事到尾声时,她的声音已趋于平稳,有点像从大河道拐出来的小支流,依旧潜存着力量,只是不再张扬。
她说,这是我,以前的我。
三天后,诺兰回到了北京。我去机场接她,她第一句话就是,“我想爬香山了。我们带着大包零食去野餐,好不好?”
兴致勃勃的劲头,近乎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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