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苇虹(新浪网友) 图/何智 欢迎网友投稿
[背景]
本期倾诉人:莫莫
性别:女
年龄:21岁
职业:高校女生
麦当劳。临窗的座位。一个留着麦穗中发、粉橙色无袖T恤的女孩微笑着冲我招手,她就是半小时前打来电话的我的采访对象——莫莫。
苇虹,你知道什么是“情人”吗?我品尝到的“情人”滋味就是:有情,有真情,但却不能在一起的两个人。从一开始他就已经明确告诉我,我们之间没有未来。前面就是火坑,一旦跳下去就会粉身碎骨,可是我还是要跳,奔向那火的温暖和光亮。
所以直到今天,分开这么久了,我还是在心底执著地近乎固执地为他留着只属于他一个人的领地。即便这是我一个人的守望。无望的坚守。
因为,我是他一手栽培起来的。花儿怎能忘却它的园丁?
一个未婚女生和一个三十多岁已婚男人的爱情故事。但却不是那种市井街坊间流行的俗常版本。
莫莫后来留下一大摞信笺,上面满满的,那是他和她爱情的留言。捧读这本密密麻麻的“流星雨e语”,我触摸到了它厚重的粘稠的质感,沉甸甸的。难道纯粹的也是缥缈的,渴念的也是虚幻的——就因为这中间远远地隔着时空的毛玻璃,就因为这是一场迟到的相逢?
[文本]
1
灰姑娘是这样遇上她的王子的——
从济南时报上看到那家公司的招聘广告,冒冒失失就去了。好远哪,我家住在全福立交桥一带的一处只有十几平米的小平房,从家里出发,倒了好几路公交车才赶到地儿。自报家门,递上我的履历连同甜甜的笑脸,不料那个高大的负责人冷冷地看着他的腕表:
对不起小姐,你看看几点了都?你不吃饭别人还得吃饭吧?
十二点多了,我来晚了,可是请您先过目……
下午吧。他的声音和他的面孔一样冷,酷。可是,原谅他了,他真的够酷,够帅!他有一米八八吧?举手投足间是让人仰望之后便过目不忘的风雅和倜傥。
几天后,我被录取为这家公司的总经理助理,上班第一天推开办公室的第一眼我就傻了——原来招聘那天的那个有着绿茵场上小贝一样的魁伟身材、酷毙了的英俊男人,居然就是我的老总!
然后就从公司女职员的悄悄议论那里听说了:十几年前他是行走在T型台上、镁光灯下的男模,几年前开办了这家公司,娶了个空姐做老婆,膝下有个几个月大的小儿子……
我的工作出奇得卖力,合同表、计划书总是拟订得精益求精,一切只是为了博得那张冷峻的英俊的面孔上掠过一丝不易察觉的赞许的微笑,蜻蜓点水一般的笑意,还没有漾开去就已经敛却了——然而正因为它来得吝啬,你也就愈加渴望它的浮现。
我在心里反复地告诫自己:不可以抢走属于别人的东西,那是你的教养所坚决不允许的。可是,为什么会有那次郊游呢,为什么在黄河岸边蓊蓊郁郁的芦苇荡里,那个阳光像糖一样丝丝融化开去的秋日的黄昏,后来只剩下我们两个人?
看,这么茂密的芦苇丛!我喜欢芦苇,笛卡尔的会思想的芦苇。
哦,真的!我也喜欢,采一束芦荻,往一只陶罐里随意地一插,很简单,很古朴的美。
说,你喜欢哪一棵?我割了送给你。他取出水果刀。
我就指划着说这棵美,有风骨;那棵也美,芦花像飘雪;还有这个,还有那个……
真开心,他居然让我过了一把老总的发号施令的瘾,不,不是老总,是公主,是受宠的小女人……
黄河岸边。芦苇荡里,苇叶簌簌,芦花飘飘。近处的火车呼啸而过。宽阔的河面上夕阳斜照,一片瑰丽的金红。我抱着逐渐增多的芦苇,闭上眼睛旋转起我宽大的荷叶裙摆……
然后,我的唇被谁湿润地吻过了,带着清新薄荷气息的轻柔一吻。我楞住了,又腾不出手来,怀抱着大捆的芦苇,难以置信地凝视着眼前这个一向酷酷的男人,我的老总。
随后又是一下,再一下,再来,又来,他成熟的灵巧的唇舌辗转地碾过、启开我的柔嫩的笨拙的嘴唇……哗啦一下,我怀里的他割下送我的芦苇散落了一地。
2
我们有了个小家。他租的佛山苑小区的房子。终于可以不必和父母挤在本市东北角那处偏远的只有十几平米的小平房里了,惊喜,雀跃,新鲜,一切都是第一次,我就这样把自己交给了他。
他很少晚上在这里,但每天中午我们都在一起。他的烹饪技艺勘称一流,从来都是他买菜,买水果,做饭做菜。我的胃不好,他就反复地叮嘱我不要老吃果冻、冰淇淋,要按时吃热饭菜。与此同时他会为我设计未来,我说我从小就喜欢舞蹈,他就让我制定学习计划,掏钱给我报辅导班,鼓励、敦促我参加高考,报考艺术院校的舞蹈专业。
他不在的时候,我就伏在桌上涂涂写写,我的文字间或他回应的文字,像对白,像私语,像意识流,像蒙太奇……那样的一种混合风格,流自心底的文字,记录着我们的爱情。没有指向的爱情。没有任何功利性的至纯至真的爱情。
有一次他从梦中醒来,满头的汗水还有满脸的泪水。他抱紧我说:莫莫,我怕回到那个家里也会想你,我怕自己在她身边梦见你会喊出你的名字……
那样子竟像个无助的孩子。这个大我12岁的日常里能干、成功的男人。我也想哭。但我把他的脑袋揽到我怀里,安慰他:不会的,我要你一进那个家门就把莫莫忘掉,离开的时候再想起我来……
和他在一起的十个月来,我去医院看过妇产科,流产。第一次,我没让他知道,自己去的。吞下白色的药片,一个人躺在医院的连椅上,留待观察动静。后来还是没能逃得掉手术。钻心的疼痛之后,是五脏六腑都被掏空的感觉。
后来上班他看见我脸色难看才知道此事。他喑哑着声音说:莫莫,你怎么那么傻,那么傻?为什么不告诉我?我只是不想让他担心,分心。我所能给他的就是这些了。如果分开后有一天他想起我愧疚,我想那已经足够了,我是他心头的一道伤疤。
自从我考进这所院校来上学之后,他就退掉了那所房子,我们的小家没有了。他说我的生活已经有了新的开端,他也要把精力更集中地投入到事业中去……
[面对面]
那天在麦当劳,我和莫莫就那样面对面地坐着。两个人面前都守着一大纸杯加冰的可乐。还有一大摞她用那只明艳的橙色透明手袋带过来的“流星雨e语”。
苇虹:你说“情人”就是“有情却无法在一起的两个人”,可是我觉得那还是感情不够深厚,真是爱得死去活来,天昏地暗,海枯石烂的话,又有什么能阻挡得了爱的潮水呢?
所以说什么“无法在一起”,很多情况下其实是“无心”罢。
莫莫:你是说他不肯为我离婚的态度说明他爱我爱得不够深么?
苇虹:对。还有他现在老说他忙,可能他真忙,但更多的这是他的一种托词吧。他要抽身而出了,你为什么还要沉湎于那场虚幻的情梦里,不能解脱呢?
莫莫:有时候我也自省,可是我忘不了他,没有人可以替代他在我心目中的位置。他多么优秀啊——有型、有款、有事业,更重要的是和他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并没有虚度光阴,他督促我学习、进步,缴学费为我报班,给我设计、规划好了前程。我的眼前老是晃动着我们初吻的那片芦苇丛,他挥汗如雨地在我们小家的厨房里为我做饭做菜……我是他培养出来的,我忘不了他。
苇虹:他培养了你,是不是正因为这一点决定了你爱他比他爱你更多,你对他更加依恋?整个爱情是他在操纵和控制着绝对的主动权,他是你生命的全部,一日三餐;而你只是他生活里的一部分,一种调剂,一道饭后的甜点,有更好,没有也无妨。你说呢?
莫莫:可我依然乐在其中,享受这痛苦的也是欢喜的过程。不求结果,一心去爱,为他人着想——有时候我甚至对自己拥有这种胸怀很自赏,很感动。
苇虹:明白了,所以你也就很沉迷。是你自己不肯走出来。你不仅爱他,也爱上了自己爱的感觉。
莫莫(有些兴奋地):对对对,就是这样子。你说出了我内心想说却表达不出来的感觉。别说我执迷不悟,我只是在等待这一道爱情的茶水渐渐变凉,变淡,冷淡到彻底的无味……
我看着莫莫,和一般学艺术的女孩子不同,她干干净净地素着一张没有任何妆痕的脸,一张邻家女孩的面孔,清秀,青春,阳光。
有一丝痛惜划过我的内心——是女友间的那种爱怜、担忧等种种混合情绪的痛惜。不知道文中的男主角大灰,读到这里会作何感想呢?
本文章及图片版权归新浪网与文章作者共同拥有。未经许可,严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