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鹏,“短信写手”网站的版主,也是一位专职写手。
大学学习计算机专业的韩小鹏毕业后做过软件工程师,搞过市场咨询。韩小鹏在学校里就经常光顾BBS,并时不时地发些帖子,常写一些搞笑、讽刺类的帖子。后来在做市场咨询工作时,韩小鹏的文笔得到了进一步的锻炼。
高薪诱惑下当上了短信写手
2002年初,韩小鹏发现许多网站开设了短信频道,内容和当初BBS上的很多东西非常相似,只不过是把帖子变成了一条一条独立的短信,在手机用户之间发来发去,并且比BBS的覆盖面更广。当时有报道说“短信写手”已经成了一个新的职业,干这一行的人每个月可以挣到四五千元,他还听说写一条笑话就可以卖50元。这是韩小鹏第一次听说写短信也可以赚钱。
韩小鹏动心了。2002年10月,韩小鹏开始在一家小公司做专职短信写手。当时,韩小鹏一天写50条左右短信,他说这里面有十来条是他自己的原创,剩下的都是改编的。入行后,韩小鹏发现,实际上短信写手挣钱并不容易,一条被采用的短信只能卖8元左右,如此算下来,他一个月的收入才2000多元。他创作的第一条短信卖给了一家知名的大型门户网站,但是因为一些原因,他并没有得到收入。
为了创作,韩小鹏买了很多书,订了很多杂志,从中找感觉。写到后来,他说他看电视已经不看剧情了,他的眼睛和耳朵都是用来记台词的。他记得看电影《英雄》时,有这样一个场景:“无名”向“残剑”、“飞雪”展示剑技,一瞬间,“无名”将周围的竹简全刺穿了,“残剑”感叹一句:好快的剑。韩小鹏灵感突发,把台词改编成一个笑话:某君吃饭素来和人抢菜,某日吃饭,因为抢得太急,筷子一头误捅入自己鼻中,有人笑道:好快的剑,就是剑鞘不对。
短信也是一种商品
给别人打工的韩小鹏觉得这样挣钱太少,而且当时他听到有人要做短信网站的消息。为了抢在别人之前,2003年初,韩小鹏和朋友注册了一个公司,并在公司名下申请了一个域名,创办了“短信写手”网站。韩小鹏告诉时讯记者,创办网站总共花费了三四千元。为了推广自己的网站,他和很多的搜索引擎都有合作。韩小鹏说他是“第一个借助网络介质行使商业行为的短信写手”,他还强调这是特指短信的买卖。
“短信写手”网站从开通至今,已经网罗了200多个写手,其中专职写手只有3人。网站每个月的基本维护费用大约几百元,每个人每月通过短信带来的收入是一两千元。这些写手中,年龄最大的39岁,最小的只有14岁。从行业上来看,学生占到1/10。韩小鹏说,学生写短信也是一种勤工助学,他们靠写短信自己挣点零花钱。另外,韩小鹏告诉记者,在政府部门工作的人也是短信写手的主力。他认为,“这可能是因为他们的工作不是那么紧张吧。上班时,泡上一杯茶就可以写了”。韩小鹏认为,短信写手这个行业要求人思维敏捷,在年龄和工作上没有什么限制。
短信也会被抄袭
每个短信写手的作品可能会很多,但实际上录用率却不高,也是难挣钱的一个原因。韩小鹏告诉记者,这跟短信没有版权有直接关系。写短信的人多了,难免就有抄袭的和一稿多投的。他还说,短信很难界定是否属抄袭,有人把别人的短信换个人名、时间、地点,就成自己的了,这在短信这个新出现的行业并没有明确规定。韩小鹏给自己的会员定了“规矩”,内容有30%相似,可以认为是原创,但如果50%相似,就看成是抄袭。
为了确保短信有出口,韩小鹏一般都是先找买家。当客户提出要求后,他才和下家写手联系。如果是本地客户,韩小鹏都是带着写手的作品亲自登门交易,他把所有的短信拿给客户看,如果客户有满意的,就当场付费。他说,这样做是为了避免短信被别人用了,却收不到钱。如果是外地客户,韩小鹏会要求他们先付定金。
韩小鹏和这些短信写手主要是靠电话和QQ联系,如果有客户需要某一方面的短信,他就会把客户的要求告诉写手们,然后由他们创作。平时,写手们自由发挥创作,一般一个短信写手每年能写2000多条,录用率在一半左右。韩小鹏先卖出短信,然后再给写手付钱。据他说,卖出的短信价钱通常是每条6元,他付给写手5元,自己赚1元。他说,买方的网站越大,压价就越狠,因为人家店大不愁客。相反,一些小网站或小公司出的价钱稍微高一点,有时能卖到每条8元。韩小鹏记得卖得最贵的一条是卖给了香港的一家小公司,一条卖了12元。
说到价格低,韩小鹏说大家都以为写短信能挣大钱,而且还不费什么力气,于是一窝蜂似地涌了进来,结果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直到现在,韩小鹏和许许多多的短信写手都明白了,想靠写短信挣大钱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