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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2日14:07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作者:郭之纯
报载,25岁的天津女孩张静因三等智残且相貌丑,求职过程中曾历千次面试而无成功。对此有评论认为,这些用人单位“有失公德和文明”,并引申到“社会有失公平”。且建议应由政府出面给张静找份工作。
对这些评论或建议我不能赞同。看完有关张静的各种报道后,我认为,也许不让张静出去工作才是最合适的,才是社会公平原则的体现。换言之,社会或政府应该为张静提供的不是工作,而应该是生活保障。
面试竟历千次,而且均不成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张静确实有不合适就职的因素。从报道中得知,张静不仅是三等智残,而且遗传有尿毒症,“初见张静,记者被吓了一跳,这哪儿是25岁的青春女孩,除了几缕稀疏的头发是黑的,长相看上去就像七旬老太太。”记者如是描述。这样的身体条件,显然不适合将其推到如今竞争激烈的职场上去,我认为那是残酷的做法(对相关报道中仅仅强调“相貌丑”为其面试失败的原因,我不能同意)。何况,她还有这样一个家庭需要照顾:父亲母亲重病卧床;大姑神经不正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觉得,让张静在家中照顾病人才是合适的安排,这对她家中的其他三个病人来说,也体现了一种人道关怀。
社会财富不应该企望由这些智残人或病人来创造,相反,社会财富应该为这些人提供可靠的福利保障。这是文明社会必不可少的道德准则。对于确实难以“自食其力”的残障人员来说,劳动更多地应是一种锻炼、一种乐趣,这些人本身已经很不幸,如果再给予他们生存的压力,显然有失仁慈。
对那些拒绝了张静的用人单位进行道德诘问也有过分之嫌。从实际情况判断,张静的工作能力确实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希望用人单位勉强地给予她工作岗位是不现实的想法。反过来说,这种诘问本身并无任何实际意义,已经陷于为批评而批评的怪圈,这根棒子实际打不到任何一家“用人单位”的身上。不仅千家用人单位无感痛痒,而且对于张静来说,再多的同情文章也替代不了她一家人的一顿晚餐。
不独张静一家,社会上面临类似困境的人员和家庭还有很多,张静身上折射出的是“王静”“李静”们生活的影子。能否用更宽厚的社会福利制度保障他们的生活条件,来体现社会的文明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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