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初人(新浪网友) 图/何智 欢迎网友投稿
老实讲,我不是那种让男人一见就有惊艳感觉的女孩子。但我很自信也很能干,我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所以老板很赏识我,给我的薪水使我成为白领贵族。我有一大把没有论及婚嫁的男朋友,但我和他们没有爱情。他们不是因为年轻而轻佻,便是因为成功而轻慢。我要找一个一眼就能让我心动的男人。
每天中午我都在公司对面的快餐店里吃一份15元钱的快餐。我是一个很欣赏快餐制度的人,简单、省事,而且我的胃并不挑剔。不过,你也不要小瞧了这家快餐店的档次,来这里就餐的基本上全是附近公司的白领阶层。在那里我遇见了蔡斯,一个自称“坏男人‘的家伙。蔡斯推门玻璃门的一刹那,我看见阳光从他身后直泻下来,他整个人沐浴在炫目的阳光中,高大英俊,我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有我大胆的眼神作牵引,蔡斯落落大方地坐到了我的对面,我们点头示意,像相识很久的朋友。
那天午餐后我没有回公司。蔡斯说他要带我出去兜风。看他竟然是用一辆摩托车载我,我不禁犹豫了。蔡斯盯着我,摄魂夺魄地笑:怎么,害怕了。我摆出一幅见惯世面的样子:本小姐从来没有怕过。一上车我就紧紧地抱住了他的腰,秀自然。一路上蔡斯不停地说话,我一句也没有入耳,只是感到他的背很宽很厚,贴在上面很放松。那种感觉真的很好。一出城区,车便像要飞起来。蔡斯在风中大声问:“飞的感觉好不好?“我渐渐从惊惧中体味到放纵的滋味,将蔡斯抱了个死紧,听风在耳边呼呼地响。蔡斯不再说话,全神贯注飙他的车,车随路转,好几次,眼看着要和迎面而来的车撞上了,闭眼睁眼的瞬间,眼前已无险情,一个下午,我经历了人生二十几年来最多的心跳。
蔡斯亲自动手洗车,那表情像是对待自己老婆一样。我温顺得象只猫,像个小姑娘似的用无限欣赏的眼光看着他充满爱意地擦着车子。“车飞起来的时候,一切琐事烦恼都飞到九霄云外。速度、力量和忍耐会让我们真切地体会到生命的真谛。我身上的疤痕会证明我们曾经年轻过,而且那么富有激情。我们是靠自己的肌肉体验过飞一样感觉的人。”蔡斯神情严肃地说这番话,我喜欢他的这种表情忍不住傻傻地问:“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吧。”蔡斯嘿的一声笑了,“你还真会抬举人,不过人家要喜欢我,我也是没办法。”他开始逐条讲述他的罗曼史,“嘿,我天生就是坏男人,你怕不怕?”
我心里发怵,偏要装出一幅看惯风月的样子,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比你更坏的男人我也见过。”
蔡斯笑了,坏坏的。“这样最好,我最怕别人讲我欺负良家女子。”晚上我和蔡斯一起吃饭。吃饭后喝咖啡,聊天,昏暗的灯光下,身边是舒缓的古典音乐在流淌,我恨不得把自己这些年来的快乐与不快乐统统告诉他,蔡斯有耐心地听着,也不多嘴,一味地跟着笑。那是我一口气讲了最多话的一次。到了两点钟,咖啡厅要关门了,我仍表现出意犹未尽的样子,蔡斯伸了个懒腰顺风推舟地说上他家,聊个饱。
他一说去他家,我就估计到接下来要发生的情节,心怦怦乱跳,象是要破腔而出。我当时有点害怕又有点向往,不过我还是摆出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说:去就去。我曾经有过一段爱的经历,从20岁就开始了,一往情深地沉迷了5年,新娘梦做了无数回,最后新娘却不是我。但我和所有新生代的女人一样不知道惧怕,心底对爱情依然渴望如初,所以我会去蔡斯家。
蔡斯住的地方是城市的最中心,房子很宽,装修得简洁明朗,给人的感觉不象是个单身男人的住入。我心里有点儿难过。想问个明白又不知怎么开口。蔡斯讲他自己的故事,一个又一个爱情似乎在他的生活了层出不穷。他讲了这样一段:两个人最高兴的就是一起骑车出去,女孩子特别爱看他表演车技,找一个夕阳西下的黄昏,去江边,两个快乐的人,两辆快乐的车,这才是最通常的爱情生活。
我不知道他说的是过去还是将来。蔡斯沉默了一会儿,起身放了一支怪怪的曲子,我就在这说不出的暧昧里缴械投降。
那么暗的光线上,我仍清晰地看见他的肩背上有一块深深的疤痕。蔡斯说是骑车摔的,轻抚着那块伤痕,我说:“你很快就会忘了我?”蔡斯说:“我会记得你,你很特别,第一眼看到你我就有这种感觉。”
蔡斯很快就睡着了,我却怎么也睡不着。一夜不能入眠。
我走的时候蔡斯还没有醒,或者说是故作沉睡的样子,我不知如何跟他打招呼。我在他的钱包里塞了一张自己的名片,但没有拿他的名片。因为我确信他醒来之后会来找我,他说我与众不同,他说过他会记得我。
可是整整一个月,蔡斯就跟消失了一样再也没有出现。一有时间我就到我们相遇的快餐店里坐着,蔡斯再也没有出现过。直到两年后,煎熬中我喝了半瓶红酒,借着酒劲,不顾一切地冲到蔡斯家找他。我大力地拍他的门,嘴里喊着“蔡斯”、“蔡斯”。
门很快就开了。蔡斯裹了条毛巾站在门口,一脸陌生地问:“你是谁呀,你找谁?”我探头往里望,一个女人半拥着被子坐在床上,我马上明白了。匆忙地说:“对不起,我找错人了。”飞快地转身就跑,有种灰飞渐灭的感觉。
这是我吃到的最糟糕的一盒快餐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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