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和儿时的朋友联系上。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是四年前的暑假,而后我向西行继续深造,而她向东飞向了伦敦那家著名的商学院,从此就断了音信。她传过来几张照片,问我还记得里面的小孩子吗?是18年前的照片了,黑黑白白,我和她和一群男孩。18年前的我,扎着两只小刷子,鼓鼓囊囊的棉袄,象一只小熊一样的威风;而她有着苹果一样的脸庞。
突然想起上一次在北京街头碰见同学,男生说:你小时候和我打过架。望着高我一
头声音宏亮的男生,我说自己从小就举止优雅,在人群中被踩到业不会尖叫更不会骂人。他开始陈列时间地点和具体事件:你曾经把我的书包扔进了女厕所。到今天我仍不愿意承认我曾经如此顽劣,只是年少的一切,即使你忘记了,也有人替你记得。你的笑容和两只猪尾巴似的小辫子,都有人平平整整的为你保存,等物事人非,远隔千里的时候的时候,就象这张黑白照片还可以出现在面前。假如真的有从前,朋友就是那个目击的证人。
午餐时间,帮一个在巴黎高中同学修改英文简历,被同事眼尖一眼看到。我解释说那个同学的法语一流而英语蹩脚。从小生长在这里,同学多少守着终老的他们终于楞了,问:去年你是去的英国,你那里有朋友?我点头。又问:你的这个同学在巴黎。我再点头。他们又重复:而你在我们这里。是的。他们于是问:为什么你和你的朋友都在天涯海角。
为什么我和我的朋友天涯海角?这个问题让我很难回答。我对我的加拿大同事说:小学的时候,我们的老师春游前曾经特别提醒我们--在公园里见到外国人不要围观,对待外国朋友要有礼貌,不卑不抗。我对“不卑不抗”这个词记忆犹深,到今天走在这家“可视少数人种”占7%的公司里,我总想知道:到底是我们围观别人还是我们被别人围观。这个历史,和外国的同事喝多少咖啡也无法解释的明白。为什么,今天我们天涯海角。
一个儿时的玩伴,向东飞向了伦敦再向西飞回北京。
一个朋友在巴黎,她走过了欧洲又向上海投递了很多简历。
一个同学,从联想北京搬到联想广州,再跑到IBM做中层经理中等工资。
儿时的朋友,在布鲁塞尔的广场上吃薯条,然后在寄给我的明信片的背面写:我还记得有一天黄浦江上的夕阳骇人的美丽。
我最好的朋友喜欢在一切不属于家的地方穿行,她去尼泊尔,她去泰国和缅甸,失踪了一个月以后,她发给我发了短信:亲爱的我有一块给你的缅甸玉。
关于长大后的故事,已经成为传说在一个个曾经亲密过的人之间流行,我们只能流行一样的互相关心。世界突然变得越来越小,我们穿行走的纷纷扰扰,却只有你的行囊里装着我曾经的年少。
儿时背过一首绝句:“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讲得是年老的诗人回到故乡,那些小孩子已经不记得他,却问他是哪里来的。即便是那些小孩子还认得,又怎么会懂得你离家的时刻,记得你离家前的二月的柳,或许也会象我在这里被人追问:为什么你们曾经天涯海角?
圣诞节的时候被同事请去吃火鸡大餐,在她家客厅里,两个超过200磅的孩子妈谈起了胡桃夹子,谈起了童年乡下5块加币一堂的芭蕾舞课。火鸡还在炉子里烤着,两个身宽体胖的儿时好友已经端着红酒垫起了脚尖,跳起了SUGER PLUM。那一刻眼角突然有一点湿润,原来只有和你历经了时光的人才会理解,那一堂芭蕾舞课的意义;也只有和这个人在一起,你才可以把过去慢慢地拾起。你才可以不管别人的眼光,慢慢的回复天真,跳起同一支舞蹈,慢慢地慢慢地变小。
这也是我总是终于不舍得不舍得那些一起长大的朋友。那是因为我自私之极不肯丢失过去的自己。那绿色白花的年轻,明眸皓齿的微笑,等我们总于青丝成雪的时刻,也只有你记得。至于你爱看天我爱笑的梦里花落,也只有你才可以作证有多真,多好,多少。
这也是我终于不舍得一丝一毫的你,只是我害怕回乡路上的孩子不再认得自己。岁月如刀,天涯海角成了大屏幕的悲喜剧,只有未经沧桑的明月和起地点还依然在你的眼底。因为我们一天一天的变老,只有和你在一起我们才能慢慢得变小,变小。
春风镜湖旧时波,和你肩并肩数的落花时刻,不曾老。(文/兰格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