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报名须知
报名日期:2004年3月16日至2004年3月31日(邮寄材料以收件邮截日期为准)
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从被许可方参加竞赛之日往前算起,她必须以参赛国作为其永久和主要的住 所至少在参赛国居住满一年。(尽管她可能在异国读过大学。)
2.自然女性(出生时自然性别为女性),年龄在18—27周岁之间;
3.未婚未育;
4.能适应紧张排练及相关比赛活动的健康女性;
5.具备基本的文化艺术素;
6.普通话流利;
7.有一定的英文基础;
8.无任何不良记录;
9.能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参赛选手公约》及其它相关规定;
10.比赛期间不受任何其它和约的限制能保证按时参赛。
11.参赛选手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第二章报名办法:
1.参赛选手《个人简历》在大赛指定报名点(报名点分布见www.procn.com或各大报纸媒体)领取《环球小姐大赛报名表》、《参赛手册》及《参赛选手公约》等大赛相关资料;
2.领表后,请认真如实逐一填写报名表,不得缺项,否则按无效处理;
3.领表后,请认真阅读其它相关材料;
4.交表时,请提交免冠照片三张(1寸),正、侧面头像彩照各一张,半身生活照一张(统一为5R);
5.交表时,同时还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参赛选手须积极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大型环保、慈善公益活动,并向有关慈善机构捐款;
7.符合以上1—6条的报名者,经面试合格后,方可交纳报名费进行初赛;
8.报名费500元人民币,在校生凭有效证件300元人民币。
第三章比赛程序
1.所有报名者均须由组委会依据其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才有资格参加初赛;
2.评比不分冠、亚、季军,只评选入围12名选手参加中国区4月10日—4月28日举行的总决赛。
第四章比赛形式
1.知识问答:以中国和北京的的历史文化为背景,同时要对世界各国多种文化背景有常识性了解
2.即兴表演(自我介绍、参赛心得);
3.特长表演(特长展示,不限项目);
第五章总决赛内容及时间
1.镜头前的表现:通过录像及照片进行评比;
2.文化测试:对选手进行文化、艺术常识测试,试题由大赛组委统一制定;
3.个人才艺表演:选手将进行个人专长(才艺)表演;
4.比赛中还将对选手进行以下内容的综合考量:
a、选手个人亲和力;
b、组织协调能力;
c、生活健康指数;
d、公民社会责任感。
时间:2004年4月5日晚
新闻发布会:12名入围选手参加总决赛选手媒体见面会,时间2004年4月6日上午
第六章评委组成
组委会将邀请7至9名国内权威专家担任决赛评委(报经中国总部审核,名单在赛前不予公布)。
初赛及复赛每场评委设6人,评委由艺术界、文化界知名人士担任,个人内容不对外公开。
第七章附则
1.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进行大赛的各类宣传推广活动、出版及发行相关资料 和刊物;
2.其它事宜如有变动,组委会将及时通知;
3.大赛章程最终解释权归2004年环球小姐中国组委会。
阿诗玛2004环球小姐(中国)小姐组委会
2004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