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风情100》
我的城,枯叶渐萎,而他的城,已经下雪了。我陪父母吃火锅的当儿,他正在应酬;我在书店翻新到的《史诺比全集》,他在地铁站匆匆买一张晚报。不在同一地,因之也不在同一时,这一定是相对论最庸俗的例证。
那晚我一如既往,在电脑前嘀嘀嗒嗒到半夜。寒气锐利有齿,啃噬我的赤足,我拖了被子盖在腿上。而他那边,一定更冷吧?
信手开了一个购物网站,鼠标正指着一件厚厚的LEVIS羊毛衫。色调是极温婉的浅蓝,织工细致,隔了屏幕也觉出那一握的柔软。
半睡半醒间,决策却格外爽洁,我以一口价拍下,留言给卖家“请按下列地址发
货。”然后心满意足睡了。
早晨睡醒,隔夜事却极模糊,如玫瑰搁在玻璃茶几上,烙出一个轻粉微香的印子。要不要打个电话告诉他呢?还是不要吧。容我怀抱秘密,如花朵羞涩丰盈的含苞。而衣服在路上走,悄无声息,会给他带去春天的消息。
收到礼物的那一刻,会是早晨还是下午?当毛衣轻软温存覆满他,那一刻,会不会有阳光,突然透过阴霾的天空?
焦虑地,等着一句惊喜。还是天天在电话里吵架,他却只字不提此事。
心思沉重,而武汉也越发冷了。那天自收发室里抱出一堆邮件,和一封碧蓝的特快专递。
后来他说,那是一个大雪纷飞的傍晚,天空黑如墨色,同事们问他,“下班怎么不回家呀?”他只窘窘地笑,抱紧LEVIS毛衣像盾牌,冷得灵魂出窍,却忘了穿上。
一家一家商厦看过去,连的士司机都奇怪,“先生你到底要买什么宝贝呀?”在好多家珠宝柜台前,他都是惟一的顾客。
此刻我手里闪烁的,是一根细细的铂金手链,一端挂着三个小天使,其中两个屏目祈祷,另一个,却顽皮地一眼开一眼闭,光环稚气歪戴,长袍下,露出小小脚趾。
我禁不住低低道,“我喜欢。”
我猜那一刻,他隔着1200公里,也同时低头,微微一笑。
远隔的爱,像黑暗中的舞者,我红裙扬起,裙摆掠过你的脸,而我,必听见你热烈至极的掌声。
爱情中,有几件事情,必须一起做,吵架,以及,相爱.(文/叶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