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风情100》
在解放碑的街头、大商场女装部鞋类柜台货架上、酒吧的地板上,那些表现主义的有着长长鞋尖的鞋子蜂拥而至。虽然前年已经露出流行的苗头,今年春天却终于显出无可挽回的爆发式的盛行,成为2002年春天乃至夏天必不可少的若干瞬间。
“那年春天,一些修长尖锐的符号形象出现在他们的脚上,她们需要比以往多出1/5甚至1/4的空间来安置他们没有变长的脚。”很多年以后,一个时尚研究报告或者文化心理分析论文这样描述。
尖头鞋其实不仅尖,主要还是鞋尖部分细长,那是一个对脚而言无用的空间,明显是鞋的意识形态部分,它仅仅用于表现主人的某种观念或者感情、幻想:
A、时尚的感觉;B、女权的表征;C、男权的表征;
D、路遇歹徒的防身武器(类似于野营用的戈博军刀,但只起安慰性作用);
E、它退役后可作为妈妈的花园松土工具;
F、步态矫正用具;G、以上都是;H、以上都不是。
尖头鞋体现出观念性的东东,威廉·弗莱明很严肃地说,“由于他们热衷于发展一种具有更强烈感情色彩的风格,表现主义艺术家开始与自然主义分道扬镳。凡·高和高更的作品标志了表现主义与自然主义的分离”。
同样,尖头鞋标志着表现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分离,和刚刚过去的松糕鞋流行相仿,一个从垂直方向一个从水平方向拓展了人体在空间上的延展性,并且造成街头行走姿势的一些细微变化。
尖头鞋人士用一种有区别的步态说明了这一点:高抬腿、轻放脚,像跋涉在雪山草地中;用一种类似于孕妇或官员的八字脚型迈方步;用平常步速的1/2作为穿着此鞋时的标准速度,这些有创意的变化主要是用于克服富于表现意义的滑雪板似的长鞋子带来的微小不便。用无厘头青年周星星的语调来说:“人,原来是可以这样走路Di!”
当我们看到部分男同志也含辛茹苦地穿着尖头鞋步履蹒跚地漫步在街头时,不由得感慨: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啊。(文/yoy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