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连载:《病忘书》
冬天终于快要到了,俺也不可抑制的陷入忧郁。
一直想去买一件外套,要手感温暖而不是冰冷滑溜的,比棉袄薄一点挺括一点的。逛遍商场而不可得。总是面料不对薄厚不对尺寸不对价钱不对。看上一件TOMMY的风衣,完全是用做书包的那种硬帆布做成,可惜却是奶油一般嫩的米黄,这种风沙漫天的北京街头,穿出去一次很可能回来的时候变成迷彩。
天黑得越来越早,出去吃个晚饭都象过了个夜生活,那感觉就好象握个手都成了过性生活一样,不爽。于是越来越不肯出去。起早了出门天还黑着,下了班回家天又黑了,真是鸡狗不如的生活。
冬天留直发是麻烦的,静电弄得头发如海藻般飞舞,又好象脸上糊了一层蜘蛛网;烫了头发也是尴尬的,好象一块性能良好的海绵吸了这个城市所有的尘土,尤其是摩丝之类的东西,触手僵硬或粘腻;束起头发也是可笑的,小脑袋和穿着厚重棉袄的身躯不成比例,看着倒象荷兰人或者橄榄球队员;戴帽子也是不可行的,首先要有走到哪里都不摘帽子的素质,还要有面对摘掉帽子脑袋好象被门挤过一样的勇气。
哦我热爱的夜生活,冬天总是最大的阻挠者。走到哪里都要穿脱大衣外套N次,再也不能随意在大街上溜达散步,也没法坐在后海岸边的酒吧外面看细水长流。北京的冬天,不光是寒冷,还有肮脏。连站在街头痛哭都不可能,寒风会皴了脸蛋儿。
总是有这么多不可承受之轻如小虱子般噬咬,越事儿逼就越事儿逼。
回来的时候看一对男女站在公厕避风的拐角中争吵哭泣。女孩子说我不是没有给过你机会,男孩子怒吼你就这么对我没有信心吗。两个人四行泪滂沱飞溅。俺很不好意思的从他们身边走过去。爱情有时是一种表演欲,即使争吵,不顾一切的在大街上进行,起码也向世人宣告了他们非同寻常的关系。而咱们,都开始玩儿绯闻玩儿地下情了。俺很不好意思的从他们身边走过去,心里碎碎念。
S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