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反映广大职工多姿多彩的生活,展示广大职工崭新的精神风貌和不断提高的文化素质,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需求,中华全国总工会宣教部、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联合发起并主办“中国职工风采大赛”。大赛的参赛须知内容如下:
一、参赛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包括港澳台地区),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的中国公民(须为工、农、商企事业单位职工);
2.年龄在16—30周岁之间的男女青年;
3.体形匀称、体重适当,男性身高要求175cm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65cm以上,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普通话流利,掌握简单的英语口语,并具备一定的艺术修养。
二、报名须知
1.大赛在全国范围内设立若干地域性分赛区和部分行业赛区,参赛者(包括港澳台参赛者)可在任意分赛区就近报名。也可以企业组队或个人直接向组委会报名。
2.参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详见《报名表》)
①填写《中国职工风采大赛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丢失者可出示单位或街道出据的介绍信。
③提供本人生活照、艺术照、VCD等生活素材。
3.比赛程序
①初赛(分赛区选拔赛):选拔出60名选手进入总决赛资格审查。
②总决赛资格审查:评选出30名优秀选手入围总决赛。
③电视总决赛:评选出男女冠军、亚军、季军各一名,另设最佳单项奖及优秀奖若干名。
三、参赛必读
1.参赛选手提供的个人资料,应及时做出必要的更新,使之符合详尽、准确的要求。如通过网络或者软盘提供资料,参赛者必须保证无病毒;如果提供的资料不正确,组委会(分赛区)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组委会将尽力维护参赛者的资料安全,但组委会(分赛区)不负责因不可抗力或网络安全问题等突发性、偶然性、不可预见性情况所造成的资料损坏或丢失。
3.组委会(分赛区)有权公开参赛选手的必要资料,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4.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组委会(分赛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中断或推延大赛时间。
5.参赛选手除交纳适当的报名费外(由各分赛区收取),不交纳其它任何费用,报名费不退还。
6.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大赛组委会制订的比赛规则。
7.参赛者须公平竞争,不能采取任何不正当行为干预比赛进程,操纵或影响比赛结果。
8.组委会将负责制订比赛的程序和规则;决定比赛的时间和地点;设计比赛的内容和形式。并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各事项做出相应的合理变更。参赛者须严格遵守组委会的安排。
9.组委会直接对大赛的合法性、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做出保证,并对比赛规则和评选标准拥有最终解释权。如参赛者对评选结果存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递交组委会,由组委会根据比赛规则和实际情况做出最后裁定。
10.由组委会(分赛区)组织拍摄的照片和影像版权归组委会所有,组委会有权将这些资料在有关媒体上发布而不需通知参赛者。
11.参赛选手必须参加大赛主办单位组织的各项公益性及非公益性活动。
12.入围总决赛的选手须与大赛组委会签订《参赛协议书》,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获奖者在获得荣誉和奖励的同时,有义务作为活动赞助单位的形象代言人或形象使者,宣传赞助企业形象及产品。
13.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属中国职工风采大赛组委会。
四、获奖者发展机会
组委会成立由医学、美学、心理学、语言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演艺明星、经纪人及著名造型师、资深模特教练、艺术家等其他社会知名人士组成的大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赛选手进行严格、专业、公正、全面的选拔。并与演出公司、影视公司、模特公司等就包装和推出获奖选手事宜达成合作意向,为获奖者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