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色,绝对不只是男人们的专利。现在但凡仪表不凡穿戴齐整的帅哥美男往大街上一站,立马能接收到无数把秋天的菠菜,间中还夹杂着几声高昂的尖叫,这是比较正常的。如果是不正常的,就是还会听到一些撞到树或者电线杆的沉闷声响,要不就是高高低低吞咽口水的声音。其实,现在的好色女比起古代的好色女来实在是文明多了。那时街上的妇女们极为热情,经常喜欢“水果打所欢”,小宋小潘——就是宋玉和潘安——没被乱果砸死真是福大命大!
当然这样的事件也发生在好色一代女侃侃的身上。侃侃喜欢美男已经是出了名的接近BT(变态)的地步,除了在墙上贴满了美男照片和他们日日同眠以外,平时一看见美男就走不动路,然后就找各种籍口去和帅哥们“套瓷”。最过分的是,她还专门养了条好漂亮的斑点狗,天天好脾气地伺候它,就是让它作饵去帮她钓热爱宠物的帅哥。还好,侃侃长得还算清纯,色起来除了双眼灼灼外,感觉还不至于被乱棒打死。
但是这些都是在喜欢F4之前,喜欢F4之后她就变得很专一,只喜欢道明寺。喜欢到一看见街上有道明寺的头像,IQ就马上降到只能指着图像婴幼儿一样哼哼叽叽;为了看F4的广州演唱会,差点就到了砸锅卖铁的境地。最要命的是她终于遇见了一个长得很像道明寺的邻居男孩,但是最可恶的是不要说泡他了,这家伙从来当她空气似的不存在。侃侃最后气急败坏地搬出了古代好色女们的独门绝招。
据说,侃侃的水果真的很有准头地把帅哥砸晕了过去。侃侃就在很适当的时候开始美救英雄,一直把帅哥扶到了自己的床上。刚刚醒过来头脑还是一片混沌的帅哥怎么抵抗得了旁边这个不仅帮他打抱不平,还为他疗伤的“白衣天使”,不知怎么地就糊里糊涂地就范了,成了这个好色一代女四处炫耀的绯闻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