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淑瑾
在幼儿园的时候,她就爱上了同床的那个他。睡觉的时候故意把脸贴得很近很近,胆颤心惊地和他一起一呼一吸。
不为别的,她就是容易爱上那个离她空间距离最近的他,不论他是谁。只要在一段
时间里,有那么一个他频频出现在她的视野里,占据她的70%视线以上,她就会不由自主地爱上他,不管他的基因是否健康,也不管他是高是矮、有无怪癖、是否盲目自恋、是否有童年阴影、是否讲究个人卫生。
于是,中学的时候她爱上同桌,大学的时候爱上女朋友的男朋友(因为他出现的次数最多),工作以后自然爱上同一间公司同一个部门同一个小组的同事。
可惜,她的爱情总是不能维持很久,这也不能怪她。老同学一出校门就再也没有联系,她又常常炒掉老板或者被老板炒掉,已经换了无数间公司无数幢写字楼和无数张办公桌。好在换了环境她就像得了失忆症,对以前的事事非非再也记不起也不想记,上一张办公桌旁边的那个他的形象也随即模糊起来,她几乎说不出他的任何生理特征。说不出来,就可以当作从来没有那个人,她怀着类似初恋的兴奋和一点点羞涩,初投人胎一样,又开始打量新的办公桌旁的那些个他。
因为一直乘摆渡船上下班,她也很自然地爱上了卖票的那个男人,男人的手指又长又苍白,总是那么没精打采地收着硬币。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她故意拿大票子让他找钱。可是就在她确信男人对她有了一点印象的时候,市政建设突然开始了,“哗哗”几座大桥造起来,连老爷爷们都笑着说:“大桥造好以后这里以前是什么样子都想不起来”。她搬了家,也不再需要乘摆渡船,自然更想不起那个男人的模样,印象里,他实在和大街上迎面走来的任何男人都有点像了。
后来,她的爱情来得越来越快。偶尔走进一家不知名的理发店,她就爱上了那个在半小时里频频撩她头发的发型师,两个人你来我往,说得好不热络。最后,发型师还把自己的贴身戴了很多年的项链挂在她的脖子上。她和他相约,要好好吃顿饭逛一次街,以便有更深的了解和沟通。可是,走出那家理发店,离开那个发型师10米远以后,她就对自己的爱情不确定起来。脚下再多走几步,她开始在心里鄙薄发型师并不标准的普通话。这时刚好有人把她的手袋撞在地上,她弯腰去拣,起身的时候,有一群鸽子从头顶飞过。她盯着鸽子看了很久,鸽子没了影子的时候,她也把刚才的说笑忘得七七八八了。
她至今还没有婚嫁。这个城市几起几落,总是不肯给她充足的时间,让她在一个固定的环境里和一个固定的对象恣意展开她的爱情。幸好她没有怨天尤人的习惯,她觉得,只要百分百地尊重自己的感受,听从心灵的指引,爱情的结果并不真的那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