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办的国际性时尚科技会展活动。
第二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旨在会聚中外知名品牌和优秀设计师,定期发布新设计、新
产品和新技术,以促进品牌发展和时尚消费。
第三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分春夏和秋冬两期举办,内容包括时装发布、成衣、饰品及化妆造型趋势发布、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和中国时尚大奖评选等系列活动。
第二章 理事会
第四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由主办机构和发布单位的代表组成,理事会设主席团主席、执行主席和名誉主席。
第五条 主席团主席由中国国际时装周主导品牌及开幕式、颁奖典礼合作机构的领导人担任,执行主席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主席担任,名誉主席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聘请有关人士担任。
第六条 主席团主席代表理事会出席中国国际时装周开幕式、颁奖典礼和新闻发布会、招待会等重大活动。
第七条 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议、审核时装周组织方案、签署时装周相关文件。
第八条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秘书处是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时装周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 作品发布
第九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重视并维护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侵害发布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发布作品(包括时装、成衣、饰品等)所有权属于发布单位,主办机构拥有宣传、推广使用权。
第十一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各发布单位要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维护中国国际时装周的品牌信誉和国际形象。
第四章 年度评选
第十二条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和中国国际时装周理事会组织中国时尚大奖和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评选。
第十三条 中国时尚大奖:年度最佳男装设计师、最佳女装设计师、最佳职业时装模特、最佳化妆造型师、最佳时装摄影师、最佳时装评论员、最具时尚的成功男士、最具时尚的成功女士和最具时尚男装品牌、最具时尚女装品牌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会评选产生。
第十四条 中国十佳时装设计师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邀请院校、媒体和商家代表对专家、学者、行业组织、知名品牌推荐的优秀设计师作品发布会进行综合排名产生。
第十五条 中国时装设计“金顶奖”是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授予时装设计师的最高荣誉,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理事会评选产生。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组织章程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解释修改。
第十七条 中国国际时装周由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指定的专业机构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