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中国时尚年会”将于12月15-16日在中国最具时尚文化底蕴和活力的城市——上海举行。作为“中国时尚年会”的核心内容之一,“中国时尚奖”的设立宗旨和奖项设置及评选活动,充分体现了其时尚性、权威性、国际性,适应了国内时尚产业蓬勃发展和急需引导的需要,也符合目前产业国际化、产品时尚化、企业品牌化以及社会活动和大众行为时尚化的潮流。
“中国时尚奖”立足于中国时尚文化和时尚产业,以“倡导时尚文化生活、推动中国社会时尚”为宗旨,注重时尚和文明,提倡人文关怀和社会效益,鼓励创新,颁发中国时尚领域的权威奖项,以展现当今的中国在时尚领域的巨大成就,引导和推动中国民族时尚产业和社会时尚文化的繁荣与国际化进程。
“中国时尚奖”暂定每年举办一次。首届中国时尚奖评选活动定于2004年举行。
“中国时尚奖”奖励范围是在中国大陆时尚领域占据主导地位或具有前沿意义、对于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消费习惯以及中国社会的时尚观念和文化发生重大或广泛影响的产品、行为、事件以及有关的机构组织和人物。评选范围既包括直接从事服饰、珠宝饰品、文化娱乐、艺术等一般意义上的传统时尚产业,也涵盖传媒、电子、汽车家居、地产建筑等产业领域的时尚表现和时尚文化方面,以真正体现“中国时尚奖”“倡导时尚文化生活、推动中国社会时尚”的宗旨。同时,“中国时尚奖”树立“创新时尚、融入社会、体现人文、关注人性”的评选原则,突出评选活动的社会导向性、行业专业性和权威性。
“中国时尚奖”奖项设置为综合类、专项类、公众类3大类,共12项。综合类奖项共3项,包括颁给个人的年度时尚人物奖和颁给机构组织的年度时尚贡献奖,由专家评委会提名、公众和媒体公开投票产生。同时设立特别大奖:时尚功勋奖,由组委会颁发,以表彰为中国时尚产业和社会时尚的发展作出历史性贡献的人物。
专项类奖项包括:时尚设计师、时尚艺人、时尚机构、时尚品牌、时尚科技、时尚传媒、时尚中心共6大项,分别从个人和行业组织两方面予以评选,由评委会评出。专项类奖项中时尚设计师、时尚艺人针对个人,时尚设计师颁给服装、珠宝饰品、汽车家居、电子、建筑等时尚产业领域具有时尚创新意识并有杰出作品的设计工作者,主要考虑其作品的设计领先、市场应用和社会效应等方面。时尚艺人颁给音乐、美术、摄影、表演、娱乐等时尚文化领域的具有创新意识的卓越代表,主要考虑其艺术水准、创新性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
时尚品牌奖、时尚科技奖、时尚机构奖、时尚传媒奖、时尚中心奖均颁给企业和机构组织。时尚品牌奖主要考虑时尚产业领域的主导品牌、也涵盖有一定市场规模和形成品牌文化的的时尚性品牌;时尚科技奖则针对将创新科技融入时尚并引导本行业、产品潮流的时尚产品;时尚机构奖侧重于年度时尚盛事的组织者,时尚经济、文化的经营或推动机构;时尚中心主要指地产建筑类,主要考虑形象独特、设计创新、注重人性化环境营造,具有象征意义或地标性的热点、焦点地块和楼盘,时尚产业汇聚并具有较高认知度的商业、文化街区、景点和时尚会所等。时尚传媒奖则对关注并致力于社会时尚的进步,对公众的时尚观念具有领先影响力,成为年度时尚符号和标志的媒体予以褒奖。
与常规不同的是,首届“中国时尚奖”另设年度时尚盛事、时尚生活方式两个公众类奖项,完全通过网络、平面媒体、手机等公众形式投票产生。引导大众关注和参与对社会时尚和时尚生活的讨论,以引起公众和媒体更多的认识和思考。
除公开投票产生奖项外,所有奖项均将在颁奖盛典现场公布,专业类奖项将在颁奖前15天向公众提名候选名单。
中国时尚年会组委会下设专家评奖委员会评委会负责根据推选名单评选出提名名单并决定部分奖项的获奖名单,评委会设主席一名,秘书长一名,执行委员若干名,委员若干名。“中国时尚奖”评委会成员来源于:服饰及饰品、文化传媒、汽车、地产、电子等行业的领导,有较高成就的专家、创作人、制作人、学者等; 业内有影响的评论人、策划人、媒体的负责人和著名记者等; 少量的海外知名专家和国际业界代表。 评委须在业界有良好的口碑,认同并遵守本届评选活动的各项规章制度,并且本人不得被提名为本届“中国时尚奖”获奖者。以保证奖项评选活动的公正、专业和权威。
本届“中国时尚奖”将在立足于中国本土的基础上融和国际,打造中国时尚领域的权威奖项,推动中国时尚产业和社会时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