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三年
我不要激情燃烧太快
陈琳,女,22岁,服务业
19岁的时候,我已经在三个西餐厅和酒吧做过服务员,那种环境下,我的好几个姐妹都卷入了不正常的情感关系中,最常见的就是做了已婚男人的情人,而最后总是无一幸免,付出的爱不得善终。我对自己说:一定不能重蹈覆辙。
2001年12月24日—2002年夏天:激情燃烧的岁月
在这样的坚持中,我认识了他,他在一家酒店工作。认识后大概10天,就是平安夜,当时我们都没什么钱,但是他还是给我买了礼物,是一个很大的snoopy狗。那天在他租住的房子里,我们有了第一次亲密接触。事后有朋友说,太早发生关系,就是爱情悲剧的开始。可我不那么认为,事实也证明,我们的选择并没有错。
这一年,我们并没有真正同居,因为毕竟我还不到20岁,同居的话,父母肯定要晕倒的。但是我们的感情却一日比一日浓厚,那时候我在解放碑上班,每天晚上很晚下班,但是他都要过来接我,然后送我回家,再回自己的家,前前后后要走三个区,我觉得他辛苦,又觉得自己幸福,在分手的时候总是会忍不住哭。
2002年夏天,因为家里装修,而且父母也逐渐喜欢上了他,我很理所当然地跟他住在了一起。搬家的那天我们高兴坏了,一整天嘴巴都是咧开的。
2002年冬天-2003年底:考验来临
这一年,我们的感情经受了很大的考验,首先因为我们都没什么钱,为了找到更便宜的房子,我们搬了一次又一次家,人累了,争吵就会多起来;然后我们的确都还太年轻,家境虽然都不是很好,但是从小也都是掌上明珠,还不知道怎么迁就对方。住在一起跟不住在一起还真的是不一样,因为住在一起就是一个家了,需要两个人共同努力,但我们却总是在斤斤计较,伤害对方,也伤害自己。
这期间,我们吵过无数次架,还打过一场,我摔了很多的碗和杯子,还剪烂了大概5条毛巾(因为剪床单太贵了)。他则离家出走过一次,不过第二天就回来了。
2004年年初—现在:平静地相爱
快过年的时候,我们还在冷战,各自回了自己家。后来我爸爸看不下去了,就教训了我一顿,而那天,他爸妈也把他教训了一顿。腊月28,他就提着烟酒之类的,来拜见我爸爸,其实就是来看我。
吃饭的时候,我跟他就像小学生一样,坐在餐桌的一边,而我爸妈则坐在我们对面,开始上一堂好像可以永无止尽的课,从他们认识到恋爱到结婚到过这一辈子,事无巨细,听得我们头都晕了,但是不可否认,他们是有大智慧的,他们懂得生活的真谛,总而言之,我们懂得了要互相包容。
这一年,我们的关系平淡了很多,但是我觉得是个好现象,那种热烈得不象话的感情,虽然很诱人,但是激情燃烧太快,便来不及品尝。我们现在互相依赖,彼此熟悉,是爱情,也是亲情和友情,这样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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