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时装模特委员会是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的专业机构,由中国优秀模特机构的经纪人和时装模特组成。
一、模特委员会职责
1、制定时装模特职业等级标准;
2、维护时装模特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3、开展国内外模特业界的交流与合作;
4、承办中国职业时装模特选拔大赛和模特之星大赛。
二、模特委员会规程
1、模特委员会设主任委员、执行委员、委员和总干事;
2、模特委员会委员单位由协会秘书处从优秀的模特机构中推选,执行委员单位由全体委员从委员单位中推选,主任委员单位由全体委员从执行委员单位中推选;
3、模特委员会委员由委员单位推选的经纪人(负责人)代表和模特代表担任, 执行委员由执行委员单位推选的委员担任,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从主任委员单位的执行委员中推选,总干事由协会秘书长提请主席聘任;
4、模特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总干事处理,重大事项由主任委员会研究决定;
5、模特委员会委员单位增补或撤销由总干事提请协会主席办公会议决定,委员更换由委员单位报模特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6、模特委员会的设立、合并或撤销由协会理事会决定。
三、委员单位权利与义务
1、优先参与协会有关专业和社会活动;
2、申请承办协会主办的各类模特大赛;
3、维护协会形象,履行模特委员会职责。
四、委员条件
1、模特委员会委员单位代表;
2、优秀时装模特或模特经纪人;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职业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