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良好的开头,不便于滞留太久,陈煜得意洋洋地走出医院大门。
闪烁的霓虹将他双眸映得闪亮。他乐,天下似乎在他的掌控之中了。他的脸都笑成了爆米花,眼角被挤出数不清的细纹。虽然夜幕下没有人认得出他,他仍然丢不掉老习惯,张开手掌去擤鼻子,挡住爆裂的嘴角,遮掩自己的失态。
回到家,他努力抑制着不让自己兴奋和欢笑,在叶菁面前要始终保持冷静深邃的表情,她不是总被这种表情所迷醉吗?那就让她的迷醉继续吧,呵呵。
他站在门厅,远远瞅见叶菁斜倚着床头就着台灯看书,她整个身子被罩在宽厚的白底黑花睡衣里面,齐肩的黑头发迈过脖颈,像一片云似的倾洒在脸颊,酿出一份朦胧的妩媚,韵味无限。
陈煜沉溺于对慕涵的向往中,看不到叶菁的美,反而觉得她越发黯然失色。
他远远地打了个招呼。
叶菁高兴地应了一声,见陈煜已去了浴室。
陈煜的澡洗得很快,带着对慕涵的憧憬,带着得到慕涵后会有的兴奋,他的洗浴过程无比的轻快。叶菁送浴衣给他时,他已经擦干了身子。“呵呵,今晚就在意念中把叶菁当慕涵吧!”这样想着,叶菁的形象又突地鲜亮了起来。他等不及去卧室便猛地拥住叶菁吻住了她的双唇。浴室充满了水蒸气,一片潮湿,陈煜狂热的爱将叶菁的身体湿遍了……
他们像胶粘在一起似的回到了卧室。
陈煜发现叶菁似乎是有话要说的样子,可是她一个居家女子,能有什么新鲜的话题呢?说油盐酱醋?那也未免太好笑了吧,昨天她居然唠唠叨叨地说一只蒸蛋的碟子她用了十分钟才刷干净。陈煜想了解的是她的过去,不是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她又总是不肯说,那她的话还有哪句值得听呢!他随即联想到慕涵,慕涵心直口快,凡是别人想知道的事,她一定会毫不保留地讲出来,她的个性多好呀。他重重地叹息一声,仰脸躺下去,右手仍揽着叶菁的腰,心不在焉地爱抚着,紧皱眉头思考下一步的行动。
他根据切身经历及以往的经验得出一套结论:人的思维通常到了夜间比早晨要混乱,会轻易地接受外来事物,而且大家通常在夜晚期待温馨的感觉、憧憬浪漫。所以追求慕涵的时间就固定在晚上她值班时为佳。
现在他已是弟弟的身份,他相信披着弟弟的外衣可以使慕涵对他的接近不设防,他会很快由弟弟的角色擢升为恋人。
他开始隔三岔五地去慕涵的办公室玩。
医院不允许外来人员在护士办公室久呆,只是晚上管理疏松。慕涵与同事关系处得融洽,大家又乐得有个人来丰富她们枯燥的值班时光。
陈煜总是讲一些小笑话给大家取乐。那些照书搬弄来逗人的小笑话愉悦了慕涵与同事们的神经,大家对他留下了幽默的印象。
虽然近距离接触着慕涵,生理上却无法望梅止渴,叶菁是他发泄激情的佳伴。反而在以叶菁做替代的时刻,他每分钟都是热烈的。
一个寒冷的冬天就这样毫无进展地度过了。他知道每个冬都是对他的考验,他经受得住,不怕冷。
春光明媚的时候,他对慕涵的欲望开始抑不住地躁动了起来。这不是单纯的生理现象,而是他觉得有了那个漫长冬季的接触,慕涵对他不再陌生,不再敌视,全盘进攻的时机已经成熟。
因此他看望慕涵的频率增加了。每次护士办公室里只剩下他俩时,他都很少说话,而是充分发挥眼神的力度,总是拿目光深深地、狠狠地看她。尽量每看她一次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这是阳春三月的第一个周末的傍晚。
叶菁看看陈煜,又看了看床头柜下装在纸盒里的一白一黑两只可爱的小兔子,上个月她在市场上买来时,它们只有拳头大。
陈煜发现叶菁的眼神居然显露着与他带小兔子外出散步的欲望,她提这个要求不止一次了。可是陈煜怎么会在这样的时刻与她公开露面呢?难道晚上就不会凑巧被慕涵或者李庄什么的撞见吗?何况他今天已决定了要在慕涵的办公室耗到下半夜。于是他说:“唉!菁,我知道你一个人在家里一定很闷,好在有这两只活泼的小兔子能给你带来一些快乐,我想如果咱们俩带着它们俩出去散步该有多好呀,到时候把它们从小纸盒子里放到草坪上跑,我就牵着你的手追赶它们。”
“那咱们现在就带它们出去玩吧!”叶菁的眼睛泛起兴奋的光波,双颊绯红。不知何时她已将黄艳艳的运动套装穿在了身上,丰满的双唇擦得红彤彤,上眼皮搽着淡淡的黑色眼影。她的欣喜都掩饰不住了。
陈煜觉得叶菁此时真是美极了,如果她总是让自己的喜怒哀乐随意地流露,那将是多么生动的一个美人呀!唉,如果她和慕涵的性格糅合到一起,可就是十全十美了。“菁,你不知道我有多么的想陪你!可是有的时候工作太累,回来就想休息,有的时候天气不好,又没法出去,而今天天气好,还休班,偏偏我在周五那天答应了同学今晚帮他的公司维护网络。本来他坚持要请我吃饭,可是我总得尽一切可能陪你呀,就没答应他。之所以现在才和你讲,是不想让你过早地失望,我希望你的心情每一分钟都是快乐的幸福的,那么我也将是快乐的幸福的!”他表情严肃,深深地看她。
对视使他的心里猛地涌现一团火,这一刻的她简直太美了,他有一口将她吞掉的欲望。
叶菁的双眸却突然变得灰暗。她为自己过早地妆扮感到尴尬,她费力地眨动了两下眼睛,垂下了眼睑。
她的美和她的失意疯狂地挑起他的欲望,使他极想在这一刹那与她融为一体。他全身都有些麻,手掌抖抖的,想去捧住她脸颊。可是欲海难脱身,一旦与她温存,他肯定懒得再穿衣外出了,那可就既暴露了谎言又延缓了得到慕涵的进程。不能因一时的冲动而误了这么久的努力。于是他把伸向叶菁脸庞的手垂下去,抚摸了一下小兔子光洁如缎的皮毛说:“菁,做人就是这么矛盾的,不懂网络时,觉得自己知识面很窄,这一学会了,找帮忙的人就多了起来,属于自己的时间就少了。早知道不如不学了。唉,同学的车还有几分钟就到楼下接我了,最近治安不好,你若一人带小兔子出去玩耍我也不放心,不如你在家等我吧,我尽量早回来陪你!”
叶菁抬起眼睛,深深地看着他,满眼的哀怨、满眼的留恋,说:“想在一起玩儿一次就是不容易!你去吧,帮人帮到底,不要急着回来。”她轻轻叹了一声,等到陈煜回来时,她的妆应该已经洗掉了。
天还没有全黑下来,医院里已经亮起了灯,走廊被罩在一片凝重的暗淡中,暖气片散发着暧昧的暖气,烘得陈煜心里痒酥酥的。
他像往常一样先从护士办公室的窗玻璃往里望,屋子里没有人,可能来了新病号大家一起去忙碌了。他兀自走进去,坐到长椅上等待。心里琢磨着该如何行动。
慕涵那把十公分长鲜红透明的密齿梳子就放在桌子上。这个梳子很漂亮,已经吸引了陈煜一个冬天了。
这一个冬天,慕涵经常从抽屉里拿出这个梳子把玩一阵子再放回去,速度快得使陈煜无法仔细品味梳子带来的感觉。这更增加了对陈煜的吸引力。
陈煜有一个癖好,喜欢收藏和他爱过的女人的梳子。他总看着梳子回味抚摸她们长发时的感觉,还能从梳子上重温她们的体香。他一直搞不明白女人喜欢把玩梳子缘于什么,却觉得选择什么样的梳子代表着女主人有什么样的个性,他喜欢从梳子上研究女人,侦破女人。
现在陈煜清晰地看到,梳子像一粒晶莹的荔枝,能够倏地滑到人心里去,一时间竟被惑乱了思维。
他不由地欠起身,过去抚摸它。
他微笑,似乎这样就拥有了它和它的主人,整个人都被幸福浸透了。可是想起慕涵把玩它时脸庞漾起的无限幸福与欢乐,他便觉得问题有些严重。难道这是崔铮送给她的吗?这样一想,就把他吓坏了,许久以来他一直憧憬着拥有慕涵以后会有的快乐,在意念中已无数次将她爱过了,而他爱的人又怎么可以心有另属呢。如果一把梳子就对慕涵产生这么大的影响,那么崔铮在她心目中的分量也太重了。不行!得尽一切所能消灭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
于是他的罪恶涌上了心头:看梳子晶莹透明的样子,肯定一摔便碎。恰在这时慕涵急匆匆地进来了,而他拿梳子的手已经举了起来,改变动作已经来不及,他急忙装作要梳头的样子,一不小心,梳子叭的掉下地去。
他佯作惊惶地蹲下身去捡,遗憾地发现梳子并没有损坏。
慕涵并没注意到他的行动,嘴巴被口罩捂得发音不清,匆忙和他打了招呼便进了里屋摆弄药水。
这时进来了几个病人家属,陈煜趁机将梳子装进衣兜,走到外面走廊上溜达。慕涵从病房出来时,他才随她一起进了办公室,将偷梳的事情掩盖过去。
“呵呵,让那些倒霉的病号家属蒙冤吧。”他偷偷地乐。
慕涵果然在第二次见到他时,说起梳子丢失的事,无比惋惜。原来那梳子是崔铮大学毕业时送给她的礼物,这期间她没用别的梳子梳过头发。
慕涵不停地叹息:“我用惯了那把梳子,现在不知道还能否买到同样的。都这么多年了,一定很难买到的。”
陈煜爱怜地看着她,无限的疼惜都包含在深深的眼神中。他随手拉开自己的手提包,取出一把发黄的象牙梳。这是他三天前在市里最有名的工艺品店花昂贵的价钱为慕涵选购的,回来后他不停地用它梳头,希望留下他的发香,希望梳子看起来像是几十年前的古董。
“涵姐,没有素质的人真是无处不在,连一把梳子也要偷。唉,你以后得小心看管自己的东西了!”他把象牙梳擎到慕涵的面前,紧盯着她的眼睛说,“你看我这把梳子,我家祖辈传下来的,如果你不嫌弃,请你收下它。我一直想送给你的礼物!”
“哎哟!这可怎么行呢!祖传的东西你怎么就随便送人了?”
陈煜马上后悔自己说错话了,改口已来不及,只好说:“呵呵,这怎么叫随便送人呢,你是姐姐呀。虽然我爷爷是准备送给他孙儿媳妇的,可我哪有媳妇送呀,放着不用又可惜,姐姐就用着吧。”
“小陈,那就等你有了妻子再送给她吧,快好好收起来!”
“姐姐若执意不肯接受弟弟的心意,不屑于用,我就只好蒙羞收回了。”他一脸受伤的表情,哀哀地看着她。
“我不是嫌弃,我觉得这么贵重的东西,你不该随便送人,我也不能随便接受。”慕涵性格耿直,毫不怀疑陈煜送梳是早有预谋。
“那就先放你这儿用着,我改天来拿行吧!哪怕你肯用一次,我也无比荣耀了!”
“呵呵,这么一说,我倒不好推辞了!不过放在这儿若再丢了咋办?”
“你随时记得放进抽屉或者背包里就可以了呀,像带原来那把梳子一样随时带着它。”
“好吧,还蛮沉呢!”慕涵将梳子接到手中掂了掂,生怕不小心会摔碎,“等崔铮出差回来我让他再送我一把,就把这个还给你。”
原来她还惦记崔铮送她的礼物!陈煜拧了拧眉头,思考着是否去为慕涵选一把红色的梳子。可是崔铮送她红梳子是因为她喜欢红颜色?还是她为了崔铮的喜好而改变了自己?这样一想,陈煜便死也不肯再为这事动脑筋了。
慕涵细细把玩了一阵那个梳子,郑重放到抽屉里,又拿起钢笔,画起钢笔画来。
“涵姐,原来你善画呀!哟!画得好哇!”陈煜看着慕涵弯弯曲曲地画在纸上的东西,从胡子和耳朵断定那是只猫。他强忍住笑,满脸惊喜地赞赏她。她的小手精巧嫩白,只惹得人想紧紧地握住她、吞噬她。
“真的吗?你看我画得好吗?刚开始那几天我可是画什么都不像呀,线都画不顺畅呢。我儿子冬冬最近学画,我就和他一起练了。再过一阵子我会练得更好,崔铮一定会大大地惊喜!”
又是崔铮!她为什么要讨崔铮的欢心,她什么时候能意识到陈煜的重要!陈煜恨不得捂住耳朵不去听。
他甩了一下头发,压抑住恼意,深深地看着慕涵的眼睛,无言地拿过她的笔,在她画的猫下面写道:
在漫无边际的黑暗里/只有你,能举起我夜的火把/多渴望我的爱恋能点燃你心的灯/让它为你的一生照明。
“小陈,这是你作的诗还是流行歌曲的歌词呀?”
“涵,这不是诗,也不是歌词,这是我的心声,我在孤单午夜中常常这样疯狂地呐喊!”他再次把对慕涵的称呼改了,满脸凝重,深情地看她。
“呀!陈煜!你原创的吗?你好有文采呀!”
“我才没文采呢,上学时老师一要求写作文我就头疼,诗词我也读不懂,尽把心思攻理科上了。这些文字只是写下了我真实的心情——对你的心情!”他把头往前倾了倾,深深地看进她的眼睛。
“我读着这些句子很感人呀。崔铮可不会写这些东西呢。”慕涵害羞了,惊慌地垂下视线。
“因为我的情感是真挚的所以感人呀!只有有着真挚而狂热的感情的人,才写得出感人的句子呀!”他一语双关,既表白自己,又否定崔铮,“得知你把我当弟弟以后,我再也不敢把我的心情说出来。可是我……我怎么努力都没有办法不爱你呀慕涵!”
“嗯?你,你爱我的什么呢?”慕涵的脸红了,声音低低的,心被一种异样的感觉在撼动。
“爱是没有理由的,也是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我只知道你令我深深的迷恋,愿一生沉醉在你的港湾里。”
“你……很优秀的!为什么要爱上已婚女子啊?”慕涵低下头扫视了一遍自己的身子。
女性在这样的时刻提这样问题,往往是为了赢得适时的赞美,陈煜明白。于是他说:“可我认识你的时候什么都不知道呀,我就在那个时刻爱上了你,一切情感的概念都在那一刻定型,我的心被你捉住了无法逃离。虽然那时你对我很凶,我却傻傻地喜欢上了你,直到现在!我知道你会觉得这很滑稽,可是一切就这么简单。我也常怪自己不该这样,面对着重病的雪时我总是无限的自责,但我无力扭转局面,一味悄悄地、疯狂地爱慕你!涵,你让我尝到了身处人海却孤独,繁华黑夜却无助的苦楚。这么久以来,我一直希望时间能改变我,可是没有!时间没改变我、际遇没改变我,任何人包括我自己都改变不了我!你像一个疯狂的侵略者,不由分说地占据了我的心!”他眼中充满了血丝,狠狠地盯紧她的眼睛。
“为什么?”她的视线在他的盯视下软弱下垂。
“我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上天让你掌控我的灵魂我的生命。”他做出一个颓然的表情,无力地垂下了眼皮。
“啊!怎么会这样呢小陈!你真的爱我,一直爱我?”慕涵的心动了,虽然生活得幸福又甜蜜,但她也有女性的通病,潜意识里喜欢被人爱慕和追求,希望陈煜的爱是真实的,像小说电影中的描述一样的真实又浪漫。
“如果你不信,请用护士剪扒开我血红的心,看看!”他渴望慕涵来验证这份火辣辣的激情,如果能死在慕涵手上,那也不枉来人世走一遭。他躁得全身发痒,此刻的话,他是当真的。
慕涵的手颤抖了,她无力地拿起笔随意画了一下,又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说:“这支笔是崔铮送我的定情礼物,我拿起来就会心里暖暖的,无比幸福。”仿佛握着这支笔,她就能气定神闲,不被外来信息所干扰。
她的金笔很漂亮,红色真丝连衣裙的袖子透出白大褂的袖口,鲜艳的红色与金色的钢笔配合出辉煌亮丽的色彩。
陈煜就被它晃了一眼,现在听了慕涵的话,觉得这笔的颜色亮得扎眼!他坦荡地笑笑,心却被插进了一根毒刺。
慕涵在下意识地画着,胡乱地画一些条条杠杠。
陈煜看着钢笔在发呆:为什么崔铮对慕涵的影响力这么大?慕涵纯净的眼神中居然充满幸福,崔铮就好到那样了吗?
陈煜搂着叶菁,为慕涵的那支钢笔动了一夜的脑筋。
第二天早晨他便想出了绝妙的主意。他觉得与慕涵的红衣服搭配起来较雅致的,除了金色便要数黑色了,晚上下班后便去商厦买了一支细长的黑杆高级钢笔。
他揣着这支笔,度日如年地等到了慕涵的下一个值班夜。
这一次,他没吃晚饭,心火太大,他吃不进去。他给叶菁打了电话,说要加班,便直奔慕涵的办公室。
今天的护士室人员杂乱,四五个病号的家属围在病号的病房列表处查看,慕涵离了自己的座位在指指点点地帮着找人,她的钢笔放在桌子上,在灯下放着耀眼的光芒。
这真是绝佳的机会!陈煜快速地拿起她的笔,摘下笔帽往墙上用力一戳,又快速盖好将它送回原处。
慕涵似乎没看到他的到来,于是他走出去,等其他人员都退出去以后,他又敲门进去。
慕涵的同事们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见陈煜来,都走到里间坐着凳子摆弄一些表格之类的东西。慕涵对面的座位就成了他的。
落座以后,他关切地看着慕涵金笔下面的纸张说:“涵,你今天没画呀?”
“是呀,今晚来探看病号的真多,都来问病号的床位。”
“哦,你们也够辛苦!现在终于闲下来了,你也别急着画,先喝口水缓缓吧。”
“呵呵,累什么呀,习惯了。”她说着,习惯性地拿起笔摘了笔帽便画起猫来。可能她只会画猫吧。
可她的笔写不出字了,还把纸划破了。她惊慌失措地连画几下,又看了看笔尖,便大叫一声:“啊!我的笔坏了,我的笔怎么会坏了!啊!我的笔,怎么就会坏了呢!”她画一下,再看一眼笔尖,希望出现奇迹让笔突然间变好了。她的脸紧张得变了颜色。
陈煜急忙说:“涵,怎么了,让我看看!”
慕涵求助似的将笔交给他,整个身子都跟着递笔的走势奔了过来,慌乱地说:“你会修钢笔吗?小陈,你会不会?你帮我修好它吧!”
“真不好意思,我不会修!”
“啊!那可怎么办呢!哪儿有修钢笔的你知道不?”
“嗯……我想起来了,我有个同学会修钢笔,如果你放心把它交给我,我拿去找他修修试试,可能要换个笔芯了。”
“好!能修好就行,你放到包里收好!”她皱着眉头,满脸紧张,“最近这是怎么回事,崔铮给我的东西不是丢就是坏,这笔坏得也太奇怪了,我先前用时还好好的。”
“是呀,难道是什么预兆吗?很多定情礼物随着情缘的存亡而存亡的。”
“啊!请你不要这样说!”
“对不起!如果我的话使你心里不安,我会难过的!”
“唔,你,我不怪你!”慕涵越发不安,陈煜的话加重了她的惊悚。
陈煜把笔装到自己的手机包中,计划出了这儿,就近找个垃圾箱把它扔了。然后他将自己新买的黑钢笔取出来,写道:我是爱情的花朵,开在久旱的荒漠,请你温情地看我,让我沐浴你的目光,像甘露滋润我的心房。我是爱情的花朵,充满温柔的想象,请你留在我身旁,只要你需要,无论白天与黑夜,都为你绽放。
他把自己写的文字推到她面前,便充分发挥眼神的力度狂肆地侵扰她的心绪。
“小陈,你真有文采,如果崔铮会写就好了,我可喜欢看了。”慕涵被文字吸引,把钢笔损坏的烦恼抛下。
“诗不是用笔写出来的,是用心喊出来的。没有感情的人,怎么会写出感人的句子呢?你也许不知道,在认识你之前,我根本就是个提笔忘字的人。”
“哦!你……”慕涵的心猛地跳了一下,她甚至听到自己的心在胸腔中发出一声剧烈的咚响。难道崔铮从不给她写情书是因为对她爱得不够深吗?他经常出差好久却从没给她写过一封信。在此之前她从没想过这个问题。她也没为崔铮写过文字,可是现在她想写一些东西回应陈煜,这是什么原因呢?
陈煜并不深究慕涵没说完的话是什么,他深深地看着慕涵,让眼睛里闪出沉醉的光……
今天他离开得很早,走的时候,他的笔撂在桌子上,好像是忘记拿。慕涵肯定会收起来的。“呵呵,送礼就是这么简单的事。”他笑了。
看着陈煜离去的背影,一种新鲜情绪带着超强吸引力,坦荡地盘据了慕涵的心。她呆呆地坐在椅子上,脸颊绯红。
转眼已是夏末,风吹到身上,凉凉爽爽的。
陈煜与慕涵的关系趋向了暧昧。
走廊寂静,凉爽的夜风像爱人的手细腻地抚过每一个角落。
夜的灯光像媚惑的眼睛。就那么恣肆地倾洒在了屋中人的身上。外间屋子只有两个人。
陈煜今天穿着浅蓝色的长袖衬衫,眼睛被灯光照得熠熠亮,齐肩的黑发顺滑地披着,散发出洗发水的淡淡清香。
慕涵坐在陈煜的对面,样子腼腆。她似乎离不开陈煜的陪伴了,有些局促地将手伸进白大褂的袖口,抽出里面艳红的真丝连衣裙的袖子玩弄着说:“小陈,每个夜班都让你陪我到这么晚,我很歉意,担心影响你第二天的工作。不过,真喜欢和你在一起。”她觉得陈煜来看她是一种牺牲。
呵呵,她居然这么明显地把自己的心情就说出来了,真是个直心眼子!陈煜心里得意之余,拿眼睛深深狠狠地看着她,每到关键时刻,他都这样发挥眼神的力度。他看到了慕涵对他的留恋不是只渴望一个玩伴那么简单,整夜陪伴她的时刻来临了。
一直以来他都在伺机和慕涵有突破性的进展,比如吻她,可是慕涵虽然看似渴望他,却不给他任何暧昧的指引。这不能不让他着急。怎么办呢?发挥语言攻势?不行,很容易被里屋的人听到。就用笔写吧,不但可以清楚地表达,更可以让她真切地体会。于是他伸长手臂拿过他送她的黑钢笔和她面前的纸,边写边不断地抬头深深看她:“涵,你看到今晚的彩虹了吗?它们那么美,使我越发地想念与渴望你,想和你一起面对这样的光彩一起开怀。”“心甘情愿地付出,无论一切多无助。寂寞凝眸巷深处,时光与生命同为你停驻!”“此情太伤怀,萦萦缠绕丢不开;此情太无奈,听到望到不能爱;跟我来,满天星斗知道我的等待!”“你是迷蒙诱惑的雾,我爱慕,却握不住。你是飘逸圣洁的云,我要追逐,却无法牵扯你的脚步。这份爱,我要用一生和它赌!”
他的笔锋刚劲有力,透着男子汉的英武。此刻他有了难抑的躁动,但他压抑着,决不唐突地袒露,如果增加了慕涵的优越感和骄傲,事情的进展会更慢。希望一切能如他所愿,让慕涵以拒绝与崔铮亲近来回报他。
“他描绘着多么浪漫与凄美的境界呀!”他的文字彻底把慕涵的心搅乱了。许久以来,他的形象在她心目中日益生辉,逐渐变高。她开始渴望尝试他那份与崔铮不同的雄性力量。
想到崔铮时,慕涵不再总是温馨与骄傲,而是有了抱怨。男人拥有高深的学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他们的心都用到学识当中了,哪里晓得女人的需要?或者说他们根本就不愿为满足女人的浪漫需求而努力。而陈煜用眼睛就能将她剥得像玻璃人,不说话就能摸透她所有的秘密,他的每一个眼神每一句话都能恰到好处地撞击她、愉悦她。她不能给他任何谜,这让她无尽地羞窘,然而这份窘迫带来的紧张感是那么的刺激。陈煜的眼光使她享受到极度的虚荣,这份特殊的,带着侵略味道、带给她压迫感的目光只有陈煜能给她,崔铮就不行,与崔铮在一起,只要她不说,似乎他永远看不到也不去猜她心里的小秘密。他总有开不完的学术会,出不完的远差,于是她突然醒悟到自己与崔铮站在爱情的冰山上,所谓的烈焰只是她心里的一点火苗,一旦要冲出胸膛立即会被无情地熄灭掉。“这才叫爱情!如果早认识陈煜就好了!”这个念头一闯到心头,她立即被吓了一跳,心也快要跳出嗓子眼儿了。
晨曦初照的早晨,慕涵迈着失意的步子往家里走着,精神恍惚。血红的太阳无力地照着她的红衣,发着混浊的光彩。陈煜使她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美丽。她觉得自己快要被这新鲜又刺激的情感撞晕了,浑身都飘飘的,好愉悦。而对崔铮的爱,却像淌离了肉身的血液,僵冷没有温度,无力扭转生的火焰。
崔铮已准备好了早餐,只等她回来一起吃了就要去上班。慕涵的门铃声是他心灵的乐符,他总会格外兴奋。可是今天慕涵却自己拿钥匙开了门。崔铮为没能亲自给她开门而遗憾,以为慕涵自己开门是为了给他一个惊喜。他高高地站在餐桌旁,格外开心地看着她说:“小姑娘,你回来了!”
今天慕涵却感不到崔铮的伟岸。她为自己的思想对崔铮产生了重重的可怜与内疚,想像往常一样冲他欢笑,大声说话,可她对他怎么就热情不起来了呢?甚至不想看到他!她叹一声,垂下视线盯住自己红凉鞋的鞋尖,低低地说:“回来了!”她的新家太大了,门厅与客厅连在一起有四十多平米,显得那么空旷,她那么暴露地站在屋子里。
崔铮在欢快地笑。这没带给慕涵欢乐与幸福,她的脑子昏沉沉的,不知道自己该做些什么说些什么。她再三努力也没更改淡漠的表情,她的鲜艳的红衣在屋子里变得暗红,像她心里凝滞了的血液。感觉陈煜就在她身边,他的眼睛时刻都关注地、深深地看着她,他的气息紧紧跟随着她,使她无法接受崔铮的温情。
崔铮比她大七岁,两家是对门邻居,自幼他就喜欢哄着她玩,长大以后两家的父母参加了房改住得远了,崔铮仍然像小时候一样有空就去看她。他以顽强的毅力抵御了青春的诱惑,耐心地等到她长大嫁给他。以前她觉得这是世间最真挚的爱情,可她现在觉得那不是爱情了,而是一个情感的误会。认识陈煜以后她才知道爱情竟然能把人的心海搅起如此惊涛骇浪,原来爱情具有如此慑人魂魄的魔力。
崔铮没有发现她的心理变化,以为她是熬了一夜困得,催她快些吃了饭去睡觉,便乐滋滋地上班去了。
慕涵没精打采捧着一碗稀饭,呆呆地不动。崔铮真是个好男人,事业那么忙还总是尽可能地照顾妻子,无怨无悔地做饭做家务。但是一个对家庭负责的男人就一定是爱妻子的吗?她要问问他到底爱不爱她,如果真的爱她,那么就请他给予她陈煜带给她的感觉。她目光犀利地掉转头,才发现崔铮已经上班去了。
她的肚子饿饿的,却咽不下任何食物,心里涌动着不可名状的欲望,这欲望那么强烈和汹涌地冲到她心头,将她的心涨满了,无法充塞别的内容。
她无比怅惘,漫无目的地走进浴室。
她的浴室有十五平米那么大,靠着东墙边安着一百八十公分长的白色浴缸,北面的墙壁上是偌大的防水浴镜及一些化妆洗涤用品。以往她看到那个浴缸就能感觉到崔铮幸福地躺在她放好的洗澡水中,一直以来她最高兴的是为崔铮放洗澡水让他痛快地洗浴,她还时常冷不防闯进去吓崔铮一跳,看他惊喜的样子。可现在她想到了孤单可怜的陈煜,那个风趣幽默,深情无限的小伙子,他要洗澡的话有谁帮他放水呢?他住在什么样的屋子里呢?唉,她以前咋就不晓得关心他呢!
她把身子转到镜子前面,下意识地看镜中那张表情惑乱的脸,她的脸色苍白,身子酥软无力。感觉陈煜的目光始终都跟随着她,看得她窘迫、紧张、羞赧、幸福。她长得美吗?哪里美?她看到自己的容貌一如既往的平淡无奇,那么她身上一定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虽然这种气质她自己感觉不到,但足以吸引得优秀的男子对她倾心了,否则崔铮为什么娶她,陈煜为什么追求她呢?以往她一直以为崔铮对她的爱是上苍对她的恩惠,拥有崔铮是她的骄傲,可是现在她感觉不到那份荣耀了,只感觉心在为陈煜不断地猛跳,想想陈煜的眼神和他为她写过的文字,她幸福得心直发抖,整个身子都要战栗了。她看到自己的双腮瞬时红了,红得要燃烧,无比嫣然,她下意识地脱下了裙子,这一刻她是那么的美,三点红色的内衣燃着火红的光彩,就像刚刚升起的太阳,艳丽无比。她的眼神变得迷离,此刻她太需要陈煜来欣赏这份妩媚,需要他的注视他的吻和他有力的拥抱。
她的肌肉在一丝丝地膨胀,里面装满了对陈煜的欲望。她的胸脯高高地挺了起来,她的乳房突然涨大,似乎要撑爆文胸弹出来。她抬起手,乱舞了两下,不知道抚向何处会让自己的心踏实下来。她的脸越发红了,像喝了过量的葡萄酒。一夜未睡她却感觉不到饿和累,浑身轻飘飘的荡漾在陈煜的氛围中——陈煜在诗中写过,要用一生的时间和崔铮来赌她的爱,太令人心醉太令人感动和向往了!她迷醉地走到床上,把头埋进被子里,企图梦着陈煜入寐,那将是最美妙的境界!
她在床上翻腾着,不断地回味陈煜的眼神、文字,偌大的屋子被陈煜的眼神充满了。慕涵第一次体会到相思的滋味是这么折磨人,又是这么幸福。崔铮却从未让她的心这么剧烈地翻腾过,她真喜欢这种翻江倒海的感觉。
她爬起来,倚着床头,定定地看着前面的墙壁,就在这一刻被子的色彩突然变得好鲜艳好美丽甚至放射出了光彩,被面上的绣花带着立体感跳动了起来。一切摆设都变成了动态的,那么有生机!原来心态变了以后,一切都会美好起来,原来生活是如此的浪漫多情;原来她的心可以随时荡漾在春色中,原来如春的感觉就是这样;原来小说中描述的情感都是真实的,没有虚夸;原来生命可以如此丰富!
如果此刻陈煜就在身边能看到她的感动该有多好啊。
然而当她想到崔铮和儿子冬冬,她的眉头就拧到了一起。
她长叹一声,苦闷地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