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判决生效 年内将被转回原籍服刑

2015年09月30日07:54   新京报 收藏本文     

  导语:截至9月25日24时上诉期止,郭美美没有提出上诉,其因开设赌场罪被判处5年刑罚的一审判决开始生效。记者今日获悉,在今年内,郭美美将会被转回其原籍湖南服刑,其家属目前正在申请会见。

  9月10日,郭美美被控开设赌场一案在东城法院开审。经过7个多小时的审理,法院一审认定郭美美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9月10日法庭一审该案并进行了口头宣判,9月15日法院向郭美美发出一审判决,9月16日,郭美美签收判决,按照法律规定,其上诉期为10天,期限截至9月25日24点。记者从郭美美的辩护律师吴俊强处核实到,郭美美在上诉期内确实没有上诉,目前判决已经开始生效。

  判决生效后,按照法律规定,郭美美将被转回到原籍湖南服刑,转监的时间是在今年年内,目前,其家属正在按照规定申请与其会见。

文章关键词: 郭美美 判决 生效 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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