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释:同性恋者不是精神病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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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28日17:40 三联生活周刊
3月16日,记者的电话打到济南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主任医师陈彦方家里,60岁的陈彦方先生对着电话却很迟疑。这位中华精神病学会副主席、参与制定《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的主要负责者之一后来解释说:这两个星期,他已接到十多个记者的采访电话。对待采访,陈先生确如他自己所说“很耐心”,但很多报道,在陈看来,“离科学与准确有点远”。
记者(以下简称“记”):现在很多媒体报道新版的《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将重新定义同性恋,同性恋在新版《标准》里不再被认为是精神病病人,那么,同性恋者是什么呢?正常人?
陈彦方(以下简称“陈”):不能这样推导。正定义与逆定义不是经常能划等号的,要划等号必须证实。
记:看来真正的专业人士与普通人对此的理解还是有很大的分别。
陈:我们认为同性恋者不是精神病病人。如果按照一般人理解,精神病病人被叫作“疯子”,这个定义则认为,同性恋者不是“疯子”。
记:我记得新版《标准》对此好象有一个专门说法。
陈:精神科基本定义是:同性恋作为一种性爱活动不一定是异常的。
记:我注意到您所叙述的定义里的用词是“不一定”。
陈:我们精神科大夫认为:同性恋中有的人在个人性指向或性发育过程中,曾感到焦虑、抑郁,甚至痛苦,或者感到犹豫不决,有的希望改变为异性恋。这样的情况,我们将提供精神科医学服务。
记:我理解您的意思是,同性恋者中仍有部分有问题……
陈:有情绪冲突或者障碍者,我们就认为他们具有性心理障碍。
记:可不可以这样理解,同性恋者不一定是异常,但并不等于所有同性恋者都是正常?
陈:当然。他们中间有部分发生了性心理障碍。
记:同性恋发生性心理障碍的概率与一般比较,是高是低呢?
陈:当然是高。本身他的性指向就特别嘛。
记:有调查数据吗?
陈:对此目前并没有精确的统计数据,但就精神科的从业医师来看,这可以有一个自然推定。
记:在这种情况下,您说正定义与逆定义不能划等号?
陈:是啊。否则我们还需要制定同性恋的什么细则吗?比如正常人,我们需要专门为正常人制定什么精神障碍与分类诊断的标准吗?
记:同性恋什么时候成为了一个医学的问题?
陈:中国的西医是跟着西方走的,西方这样定义了,我们当然也就这样定义了。再者说,中国的传统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同性相恋,自然无后。所以,我们接受西方的“同性恋为病态”也十分正常,没有与传统文化有什么冲突之处。
记:有报道说,美国在28年前就不把同性恋看作是一种病态心理了。
陈:是的。当时由于性解放运动,美国精神病学会就将同性恋从精神病分类与诊断标准里取消了。
记:很显然,按您前面的叙述,中国并没有“取消”。
陈:对。我们对此是有所保留的。我们这种做法与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认定一致,WHO认为,同性恋者中具有性心理障碍的人,需要给予医学帮助。在《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ICD10)中也纳入了同性恋,其表述为:同性恋者中也确实存在非和谐性同性恋需要医学帮助的人。
记:有报道说,你们在制定新标准时,至少跟踪51位同性恋者一年以上的时间?
陈:是的,这里面的就发生过6例性心理障碍的。
记:你们制定这一标准还做过什么工作呢?
陈:我们在美国也进行过调查。在调查美国同性恋组织时,发现他们曾就美国精神病学会取消“同性恋”,而抗议他们不为同性恋者提供医学服务。
记:这很有趣。
陈:我们在美国调查过曾经是同性恋者,但后来经过精神科或临床心理学家的医学帮助,改变为异性恋者的。他们回顾过去的同性恋状态,自己认为过去是不正常的,所以,他们抗议的是从精神病诊断标准里取消同性恋名称。
记:我注意到您在回答我的所有问题时用词遣句都非常严谨。
陈:普通人与精神科大夫对同一问题的理解是不一样的。比如“妄想”,从精神科的角度来看,是有严格标准的,而一般人却可以不这样看。
记:对待同性恋这一问题……
陈:对这一问题,我自己觉得不能完全用媒体的眼光,而更应用专业的眼光来看待。
记:但媒体要采用能够让大众理解的方式进行报道。
陈:这确实很难,但如果过于简化,就容易形成误解。比如“正常人”。
记:对媒体而言,同性恋是一个很热门的话题,它是如何产生的呢?
陈:我们精神科的大夫也很奇怪。同性恋者占人数的比例约2%,相比于我们要服务的对象,并不是特别大的人群。作为大夫,我们当然特别希望社会能够宽容看待同性恋者,但过分关注,也许未必妥当。
记:这种关注本身夹杂着商业、社会心理与个人权利等等因素……
陈:这就复杂了,已经不是一个精神科大夫可以给予回答的了。
(记者李鸿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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