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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与美感

新浪网网友 cOMMANDO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8月6日 10:59 新浪生活

  看到HE说我对这种问题不感兴趣,不禁惊叹,说到我心里去也!我从来不 喜欢争论纯文学性的问题。纯文学性问 题太可怕。在这个东西上面几乎没 有对错。我眼中诗人们都是一些为艺术而甘愿让自己受苦的人物--稍微偏 激一点的就 把自己砍死了。我不理解他们,但他们也嘲笑我。我想这应该 是价值观念的问题吧。

  那么我又为什么回复这篇文章?我想在现在的瀛海威上我已经没条件 来择优而发了。就象以前吃猪肉,但现在饿得 要死。见到牛肉也大兴奋-- 尽管我以前不太感兴趣。还因为我本身就是一个肉食动物。

  在老胡的眼里,顾城的死是充满美感的,或许就象一朵血溅出的玫瑰, 可是于普通人来说,他们会只看见血,而未 看见血溅出的形状。诗人们说 玫瑰是最主要的,做玫瑰的材料相比之下就成了第二或者第三位。材料越 珍贵才显得花越动 人。而我们会叫:“是血啊!”而不去注意这血竟然溅 成一朵花。

  我自然是普通人,所以对于艺术家的这种所谓追求,从来都是诚惶诚 恐的不敢噤声。站在两个价值观念上的两个人 是不大可能得出同样结论的。

  所以我想,是不是统一一下前提,就是——人的生存权利是最主要的。无 论是谁,都应该承认生命是最神圣最不可 侵犯的东西。

  自然,顾城如果自杀,我们就无法去指责他。人有生存的权利,也应 该有自由的选择死亡的权利。我们做的最多只 是叹息。但顾城杀害了他的 妻子。等于剥夺了其他人生存的权利。而不是给予她自由死亡的权利。 1980年人民盛殿教 教徒集体自杀。世界大哗。这些自认为上帝献身的 教徒们当时可能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吧。但是我们不应该忘记,这是建立在 他们被宗教蒙住头脑的基础上的。如果让他们脱离组织,自己思考一下, 会有多少人同意为上帝献身呢?但是他们没有自己 思考的机会。最后被半 强迫的致死。教长自焚,我们还只能说他蒙昧。但拖上别人一起死,就变 成凶手了,应当处以极刑 。顾城也一样,他认为妻子只有和自己在一起才 是真正的完成了人生。而谢桦就以一个崇拜者的身份给他殉。这无疑是一 种变态思想。

  老胡是用自己的思想去解释顾城。顾城恐怕是把自己的思想强加于妻 子。何以证明谢桦如果不被顾城杀害就不成为 自己?谢桦的“自己”难道 必须由顾城来表现?失去了顾城,谢桦就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人?这种 思想未免有些过于自 以为是。何况真正的人是什么,每个人有自己的看法。

  认为别人不是真正的人,要把他砍死以帮助他(她)成人,这也太疯狂可 怕了一些。

  人活在世界上自有他自己的含义,每个人都有他最重要的事情,每个 人都以自己的方式作出了努力。每个人都可以 自己定义人的含义。每个人 都在改变历史,我认为老胡的观点反而是对人性的一种曲解。

  BJAMOCO和老胡的几次谈话中,最重要的也就是“谢桦不遇见顾城就不 成为真正的人”这个观点,但我认为 可悲的是,谢桦恰恰是因为被和这种 观点类似的观点蛊惑和强迫,才失去了自己自主选择生存方式的权利。沦 为别人的工 具。成为别人的附庸。从老胡叙述的整个事件中我们都无法回 避这样一个观点,既谢桦从来就没有作为一个独立的人存在过 。活着是为 了照顾顾城,然后又因为顾城想使她成为真正的人而把她杀死了。请问谁 为她想过?谁知道她自己的观点看法 ?难道她生存就为了顾城?她自己的 生存,思考权利在哪里?如果按老胡的观点,那么谢桦从始至终就没有成 为一个人, 她也从来不应该成为一个人。

  很多东西无法分出对错,但更多东西的对错是分明的。我们争辩什么, 不是为了争辩自身,也不是为了平衡,而是 为了认识真理。同样也有很多 事情根本不需要有平衡的言论,因为事件本身就是不平衡的,比如南京大 屠杀,比如奥斯维 辛,比如顾城杀妻。

  (我用智能ABC,无法打出谢(火华)只好用谢桦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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