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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0月11日 14:44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原告刘德彬不享有《红岩》著作权,作者仍然是罗广斌、杨 益言。 长篇小说《红岩》自1961年12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正式出版后,引起了强烈反响,前后共印刷8次。1992 年11月20日,作家刘德彬向重庆市作协等单位提出申诉,并于1993年10月向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告杨益 言侵害其著作权,提出《红岩》作者应是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 据悉,原告系“11-27”惨案的幸存者之一。重庆刚解放时成立了“重庆市各界追悼杨虎城将军暨遇难烈士筹备 委员会”,指派原告和罗广斌等人清理烈士遗物,并为开烈士追悼会准备文字资料。后来,罗广斌、刘德彬、杨益言整理了大 量的有关资料,萌发了创作念头。1956年秋,罗、刘、杨在南温泉从事创作,在共同拟定作品主题、构思、框架结构的基 础上,分工负责各篇章的创作,然后再反复研究修改。原告负责撰写《江姐》、《老大哥》、《云雾山》等篇章。约半年,三 人初稿完成,汇集成册,暂名《锢禁的世界》,署名罗、刘、杨。后因当时原告被错误地受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锢禁的世 界》稿遂由罗、杨二人修改出第三、第四、第五稿,于1961年定稿。小说后来更名为《红岩》。 杨益言则辩称,1956年根据罗、刘、杨写的散篇结集的《锢禁的世界》不是小说,也不是《红岩》的初稿。罗广 斌和杨益言1959年初接到正式通知,参加小说创作,而刘德彬却因故未能参与。1959年至1961年这一历时三载的 创作,都是重新构思,重新写作。(贵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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