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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胸美容可能是“美丽陷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4月14日15:36 京报网-北京日报

  昨天,香港消委会与北京市消协首次联合发布警示,进行隆胸类医疗美容一定要谨慎从事,一般要求应到具备整形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手术。

  香港消费者委员会对外公布:最少有53名香港妇女在通过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进行隆胸后,出现痛楚变形等情况而要求治疗。病人的年龄由24岁至47岁不等,其中90%的人是在内地接受注射的,其中最严重的6名患者最终要将乳房切除。

  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地区美容投诉也一直是消费者投诉的热点,仅市消协去年就接到美容投诉778件,占服务类投诉的11.37%。其中医疗隆胸,因涉及金额大,整形技术水平要求严格,出现问题后往往给消费者身心带来极大伤害,成为投诉解决的难点。自2002年到2005年的3年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共收集到与注射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有关的不良事件监测报告183份。不良事件的表现包括:炎症、感染、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残留等。由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属长期植入人体的材料,在使用过程中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尤其是移位、植入物残留等对患者身体危害较大。(记者/窦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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