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条件
第58届世界小姐中国赛区大连大赛由新商报、芳菲•中外服装、北京商报社主办,大连日报、大连晚报、大连电台财经频道、大连电台新闻频道、天歌传媒、天健网、大连新闻网、分众传媒、城市T频道、天志传媒等媒体支持。现在选手报名活动已经开始,报名参加本次世界小姐中国赛区大连大赛者(以下简称“报名者”)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包含本数),25周岁以下(包含本数),且未婚未育之女性(变性手术者除外)。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以酌情考虑;
2、身高165公分以上;
3、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读中专或同等学历)。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以酌情考虑;
4、身体健康,无任何疾病(包括精神、传染疾病及病史)或健康隐患,能够适应高强度紧张排练、比赛赛程及相关活动安排;
5、符合出国政审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条件;
6、不受任何其他合约限制或束缚,如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已签订业务合同,请在报名表中注明并请附说明,由大赛组委会决定是否符合参赛条件;
二、参赛须知
1、赛选手参赛,即表示遵守本参赛须知和大赛组委会各项规章制度及调整,完全服从组委会的比赛和活动安排。
2、参赛选手向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提供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不存在任何虚假或引致重大误解的内容。
3、参赛选手符合“参赛条件”,严格遵守大赛及组委会关于选手登记有关程序和规定,如实填报自身情况,并出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4、参赛选手在参加本次世界小姐大赛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其他比赛活动。
5、参赛选手需按通知的参赛日期,到指定地点(非大连本地选手比赛前需提前12个小时到达大连)参加比赛、排练及相关活动,并停留至本次大赛结束,中途不得擅自离开,任何缺席及迟到或者不按照组委会的要求进行者,均可能导致被取消其参赛资格及名次。
6、参赛期间,参赛选手应参加主办单位在比赛期间组织的相关推广及演出等各项活动且不收取任何报酬。必须依据主办单位的标准和要求安排自己的生活起居,接受主办单位选派的专业人员的指导,服从主办单位的统一管理。
7、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者的报名资料及在参赛期间的形象表演和活动拥有制作权及使用权(含平面、影视及影视剧);主办方对上述资料及制作作品享有完全的版权,并可为商业或非商业目的的保存、使用、发表、发布,而无需征得参赛者的同意或支付任何报酬。上述保存、使用、发布的权利不以参赛时间为限。
8、主办单位有权因推广大赛等原因无偿使用参赛选手姓名、肖像和声音或其他类似权利。
9、根据主办方需要,主办方将和成绩优秀或者具有发展潜力的参赛选手(暂定为复赛前20名选手)签订业务合同,该选手将无条件免费一年作为主办方的形象大使,根据主办方要求参加各类活动。
10、参赛者必须不受任何合约限制和束缚;如参赛选手在参赛前已经签订了业务或经纪合同,则在报名时应当及时予以说明,组委会有权判定其是否符合参赛条件,并建议其与业务合同相对方协商,以采取不影响比赛的解决方式(该方式是否影响比赛以主办单位的决定为准);在大赛结束后,该选手如和主办方签约,则应优先参加主办方的活动。若参赛选手在报名时未说明已签订业务合同等该信息,如主办方或大赛总法律顾问在比赛期间发现该等情况,则有权取消或建议主办单位取消其比赛资格。已签订的经纪合同或业务合同,必须报大赛组委会备案。
11、除非大赛组委会事先书面认可,选手确认其在大赛期间的安全与组委会无关。参赛者故意隐瞒其健康隐患,无法适应比赛、排练及活动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由此给其他参赛者、工作人员、大赛带来的损害),均由参赛者承担。
12、参赛者在参赛期间,不得进行下列行为:
1)从事赌博、酗酒、斗殴、吸毒以及任何非法或违法行为;
2)参加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国内外时装表演(无论是否营利);
3)拍摄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任何性质及形式的广告;
4)拍摄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影视作品;
5)私自接受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媒体记者有关本大赛的采访;
6)在任何传媒/网络刊登、播放非大赛组委会安排的任何形式的图片、音像、文字等资料。
13、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应当本着文明竞赛的精神,在参赛及活动过程中展现优秀的人格魅力,维护中国赛区大连大赛的良好氛围,爱护公物及比赛现场的设备,如因其本人原因导致相关物品损坏的,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选手之间应互助互爱,不得违反比赛及活动秩序,不得做出任何违法或不良的将对本人自身和大赛形象、奖项称号、主办单位或其他相关人员造成损害的行为。
14、参赛者违反本参赛须知规定的,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及比赛名次,并有权收回(取消)已颁发的比赛有关证件、物品及相关待遇,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15、参赛选手如对赛区主办单位作出的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大赛组委会提出书面异议,由大赛组委会作出最终裁决。
16、参赛选手应服从比赛评判委员会的评判结果,如对评判结果有异议的,参赛选手可以在评判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判委员会和主办单位提出质询。
17、通过初选的选手决定继续参加比赛的,应遵守大赛组委会制定的复赛规则,服从组委会安排。
18、提交资料:
报名者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免冠两寸彩色照片一张;
4、广告、时装表演或有关印刷品、DVD(如有);
5、其它有关反映本人特长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尽可能提供)。
19、关于参赛费用:
1)报名费:报名者参加比赛,需一次性交纳报名费20元人民币。
2)参赛选手在参赛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服装费等均由参赛者自行承担。
20、量体+初选
1)所有报名参赛者将进行量体与初选。
注意:量体与初选的时间、地点以新商报发布的通知为准,报名者请密切关注新商报,组委会恕不另行通知,如未能及时参加者视为自动弃权。
2)量体范围包括:身高、体重、三围、肩宽、臂长、腿长、比例、鞋号、发型等。若发现报名者相关条件不符合大赛要求或发现报名表填写与事实不符,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21、本简章中“组委会、主办单位”是指第58世界小姐中国赛区组委会、主办单位及第58世界小姐中国赛区大连大赛组委会、主办单位。
22、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所有文书材料,制度规定以及活动安排拥有最终的解释权。
三、组委会报名处
地址:大连市民康街15号报业大厦207室 市场推广部
报名热线:0411-82566551
报名者请于2008年4月29日17:00之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与本简章第二条中18款“提交材料”所要求的原件(原件组委会核实后返还报名者)、复印件(贴于报名表后)提交组委会报名处,并当场交纳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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