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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购物指南


我们的孩子离犯罪很远吗?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9日 10:03 精品购物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已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法律的颁布 和实施,对于保障未成 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减少未成年人犯罪, 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大对该法的宣传普及力度,10月 30日在西单图书大厦门前,有关方 面的专家进行了宣传咨询活动,北京图书大厦也成为第一家设立在企业的星光自护学校 。与 此同时,“为了明天———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也正在军博进行,引起了人们的 关注,一时间,预防青少 年犯罪成为许多学校和家长的焦点话题。然而,许多成年人却对如 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存在着认识上的偏颇。

  学习好就是“好孩子”?

  家长和老师对孩子最关心的问题有两个:一是学习,二是行为问题。在不少成年人的头 脑里有一个概念,那就 是,学习好的孩子样样都好。一位家长就说:“学习好,说明孩子把 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哪里还有闲功夫去学坏?所以, 就得抓孩子的学习。”学校老师也认为,学习好的孩子大多遵规守纪,没有什么行为问题,因此他们是离犯罪最远的。

  然而,从事青少年法律咨询工作的宗春山先生却告诉我们,在不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例 中人们都会惊异地发现 ,班干部、学习尖子也有可能作案。而且一旦此类事件发生,家长和 老师往往大吃一惊,纷纷表示“平时一点儿也看不出来 ”,也在社会上会引起不小的反响。“这就说明,学习好就是一好百好的思想,掩盖了孩子很多潜在的不良倾向。青少年犯罪 有一个 积累的过程,不是哪天想起来犯罪就犯罪的。”宗先生说。

  上高二的王枫是个绝对的“好孩子”,学习成绩总是名列前茅,但她却感到自己不过是 架学习的机器。她说: “我好像生来就是为了考高分的,父母从不许我想与学习无关的事。 可他们能管得住我的脑子吗?我当然不会主动去犯罪, 但我能理解那些学习好的人为什么也 会抢钱、偷东西,他们要么是跟我一样,特压抑,而且非常严重;要么就是只知道书本 知识, 对法律一窍不通。”王枫的话也不无道理。

  善用监护权

  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对家长的监护责任有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如不能让不满 16岁的孩子脱离监护 单独居住等,用法律来保障家长履行其监护义务。“预防青少年违法 犯罪展览”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这个展览大多是由学 校组织学生来参观。其实,我们更希 望家长能在双休日带着孩子来看看,因为青少年犯罪的许多诱因都与家庭分不开。”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对不健康事物的判别和抵抗能力也有限。有一名高中男生, 住在爷爷奶奶家,父 母也不经常去看他。直到有一天,父亲打开儿子的电脑,发现了许多色 情图片后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应该想到,现 在的孩子要想得到这些东西并不困难,爷爷奶奶却是很难想到这一点的,幸亏发现及时,否则不敢想象会发展到什么地步。” 这位 父亲忧心忡忡地说。看来,在任何时候,为人父母都不能放松对子女的监护。

  宗春山先生告诫家长不要主动放弃监护孩子的权力,而要牢牢地抓在自己手里。监护即 是监督和保护,监督就 是要不断地观察孩子,敏锐地把握他们微小的变化;保护也不仅仅是 不烫着、不电着这么简单,而是要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 里健康地成长。同时,家长应该特别注重孩子心理健康的指导,并加强生活管理,因为生活管理是孩子个人意志、道德水准、 责 任感等方面的集中体现。发现有不好的苗头应极早地进行教育和矫治。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我国在押服刑人员25岁 以下的青少年占总数的35%。另外,少年 犯由于种种原因很容易成为成年犯的后备军,在我国犯罪的继发性一直偏高。近 几年未成年人犯罪又有低龄化、智能化的趋势。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以预防为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 的共识,作为成年人 ,家长不可轻视自己言传身教的作用。 (记者:刘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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