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来了一对诉讼离婚的夫妻,原告江某状告自己的弟媳李某要求离婚。2016年4月1日,记者获悉,经天水麦积区人民法院调解同意两人解除婚姻关系,可他们为何会结婚呢?
想领结婚证 弟弟未到法定婚龄
2008年,19岁的江某某与同在广州打工的同乡李某相识并恋爱,同在异乡的两个青年相互关心相互照顾,感情升温很快,不久,李某就怀孕了。2009年年底,二人回到天水老家,与双方父母商定婚事。办理结婚登记时江某某才发现,自己尚不到法定婚龄,不能领取结婚证,便向李某提出暂时不领取结婚证,待自己年满22岁时再补办结婚登记。但李某的父母认为,只有办理结婚登记,女儿在江某某家的生活才有保障,于是坚持领取结婚证后才让李某到江某某家共同生活。
假冒哥哥名字 弟弟领了证
就在大家焦急之时,江某某的母亲提出一个“好主意”。江某某的哥哥江某,1986年出生,2009年刚好年满23周岁,符合法律关于男性年满22周岁方能办理结婚登记的规定,于是便让江某某冒名哥哥江某,与李某办理结婚登记,由于兄弟俩长相十分相近,这次冒充竟蒙混过关了。就这样,哥哥江某莫名其妙地与弟媳李某成为了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哥哥想结婚 先与弟媳离婚
几年过去了,江某也到了成家立业的年纪,但“已婚”的江某却没办法结婚。
2016年1月,江某和自己的“弟媳妻子”李某来到麦积区人民法院,以诉讼离婚的方式结束这段尴尬的婚姻。2016年3月28日,经过法院主持调解,两人解除婚姻关系。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小编说:
看到这则消息真是让小编哭笑不得,该说这家人智力超群?还是说这家人脑洞太大?莫名其妙这大哥江某和弟媳李某就都成了二婚,这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从这件事情明显看出,婚前安全很重要嘛,太年轻就中奖了又领不到结婚证,说不定你就得和别人假结婚。这是一家人和睦没有什么纠纷,也就顺利地领着和解除婚姻关系了,万一,万一这中间谁有点小心思,是不是real危险。法律的大章一盖,就算你说破天你也只能认,别随便钻这些法律的空子,回头受苦的可是自己。
年轻的小姑娘们,多保护保护自己,未婚先孕这种事儿,男人愿意负责还好,不愿意负责吃苦受累也只能怪自己眼神儿不好。这新闻里的两家人没什么对错,就是一块儿摆了个大乌龙,让大家一块儿刷了回三观。乐呵乐呵看完可得记得吸取教训,毕竟不是每个男票都有个和自己长得像的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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