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检查日报:
生娃在前,结婚在后,还能不能申领生育保险金呢?吴昊夫妇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发现,按规定不可以。对此“不能理解”的夫妻俩决定更改提交材料的复印件信息,将结婚时间提前了三个月。然而就在保险金顺利装进口袋的两天后,街道计生办核查发现吴昊夫妇造假。经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丈夫吴昊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判处戚蓓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自行更改结婚证日期
同是37岁的吴昊和戚蓓在同一家公司工作,两人都是硕士毕业,拥有高学历,拿着高薪酬。2016年2月,吴昊和戚蓓的宝贝儿子出生了,但这时两人属于非婚生育,直到4月20日才领取结婚证。而就在同年4月13日,吴昊刚和之前的妻子办理完离婚手续。
儿子出生了,沉浸在喜悦中的吴昊夫妇想起要去申请生育保险,他们通过街道的计生办电话和网络查询得知,像他们家这种孩子先出生、夫妻后结婚的情况,按规定是不能申领生育保险的。
考虑到自己一直在缴纳生育保险金,但因为结婚与孩子出生先后的问题,就不符合规定,不能申领,戚蓓无法理解。于是夫妻二人决定制作、提供假的结婚证及离婚证明。他们利用图片PS技术,将登记结婚的日期从2016年4月20日改为2016年1月20日。吴昊还把自己的离婚协议年份也改了,由2016年4月13日改为2015年4月13日。
这样一来,2015年离婚,2016年1月结婚,2016年2月生孩子,一切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顺利申领生育保险金
2016年5月17日,吴昊夫妇来到静安区某街道计生办申请生育保险,并提供了二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儿子的出生证明及篡改过的结婚证和离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但对于所需原件,吴昊解释为遗忘在家。工作人员受理后,向二人出具了《上海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审核申请表》,吴昊、戚蓓都在诚信承诺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第二天,戚蓓带着申请表赶到上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静安分中心,提交了街道的审核材料。由于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社保分中心于2016年5月24日向戚蓓的账户汇款8万余元。看着顺利到手的8万余元,两人都十分庆幸当初做的这个决定。
二次审核骗保露馅
然而,就在钱款到账两天后,5月26日,街道计生办对申领生育保险的人员信息继续进行审核,在电脑里输入吴昊、戚蓓的婚姻登记信息时发现,二人申报的结婚登记日期与婚姻登记处录入的登记日期并不一致,相差了三个月。而按照规定,孩子的出生时间在夫妻结婚时间前的,不可以领取生育保险金。工作人员立即意识到这可能是造假骗保,于是选择报警。
当警察找上门时,钱还没焐热的夫妻俩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供认了全部案件事实。“我知道错了,当时一时头脑发热,就制作了假的证明材料,我们知道骗取生育保险这种行为是不对的,我们愿意退赔所有的生育保险金。”2016年7月,二人向社保中心退还了全部的生育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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