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活得有意思,还是活得有意义?

2016年11月10日 15:33 新浪女性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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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越是从小意识到“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好的”,越容易找到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我们越是认为自己活着是个错误,就越容易在做了不少事的情况下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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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十分心理”

追求的意义追求的意义

  柏邦妮认为,30岁以前的她追求遍了各种有意思,现在34岁的她反而觉得那些都没什么意思,她想追求有意义了。史航特别推崇席勒的一句话,“当人游戏的时候他完整,当人完整的时候他游戏。”

  在想到“活着的意义”时,我们都该想想自己看过的电影或读过的故事。故事的结局和开头是一样的吗?故事的主人公在故事结束的时候相比开头有发生什么变化吗?如果这两个问题的答案都是“否”,我们就该问问这个故事的作者:你写它出来干什么用呢?

  换句话说,故事意味着变化。故事的结局和开头相比,有些东西发生了不可逆转的变化。故事中的人物在故事结束时变得和故事开始时不一样了。这就是故事存在的意义。其实,“人生的意义”也遵循同样的道理。用一句已经不能再陈词滥调的话来说,就是这样的罢:

  I come here to make some changes。 

  这句话大概对应着这样一句中文:

  有我和没我,是不一样的。

  这里的“不一样”要从两个层面理解。首先,我做的事,我给别人带来的影响,是很大程度上不可以被替代的。我母亲刚生下我、住在产房的时候,隔壁床是一个裁缝的妻子,生了一个女儿。母亲主观上更想生女儿,裁缝家更想要儿子。如果两家人临时起意,把两个孩子互换一下,会怎么样呢?显然,很多事都会变得不同,至少我今天不会站在我母亲的儿子的立场上,写下关于我的家庭的心理传记。倘若我母亲在生我之前就流产、我根本就不存在呢?这本书当然更不会诞生。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有我和没我是不一样的,我能做的事是别人不能替代的。这就是“不一样”的第一层含义。

  这种不可替代性,或者说“独特性”,是一个人价值感的重要来源。恋人们都希望自己是对方的“special”“独一无二的那一个”。我们也常把孩子比作“上天赐给父母的礼物”。这种独特感非常重要。如果我只是流水线上的一个工人,今天不干明天就会有一模一样的人来代替我,我的存在就没有任何独特性。于是我就很容易得不到情感的满足。我可能会觉得自己是机器,自己做的事也像机器。那么我何不转世投胎做一台机器呢?为何要做一个人呢?……这就是工作倦怠(Burnout)中的去人格化(Depersonalization)和情感衰竭(Emotional Exhaustion)。这也是亲密关系和社会支持对我们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我们的朋友、恋人和家人不会把我们当做“随便什么人”来看待。

独特性独特性

  但仅仅如此还不够。我们希望自己是独一无二的,而且还要“独一无二地好”。如果是“独一无二的一坨屎”,大概没几个人会买账。于是我们还要有第二个层面的“不一样”,也就是“有用”。随之而来的问题则是“对谁有用”。第一种有用是对别人的“有用”。比如说,我学习成绩很好,我父母是中学的老师和校长,因此显得很有面子;这就是我对他们有用的地方。他们可能把这种有用通过某种方式反馈给我,比如给我很好的物质条件,给我一些鼓励和爱。通过创造这种用途并获得这种反馈,我能够得到一些意义感:如果不是我,换成另一个孩子,我的父母就未必能因此感到那么有面子。

  但只有这样又是不够的:如果我只是对父母有用,我也许会感觉我的生命不属于自己,我是为他们活着,为他们更有面子而学习……一旦有一天我充分意识到这一点,就会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因为我从来没有为自己活过啊!于是我也许会觉得被利用、被剥削,就仿佛他们养着我就是为了交换我的学习成绩,以便让他们有光荣;我工作、结婚、生孩子……也都是为了回报他们,让他们安心地度过一生。在这种情况下,我的“自我”也许是不存在的。我把我贡献给了别人,对别人有用,那我自己还有什么?想到这儿,我离崩溃、离自杀就不远了。所以在对别人有用之外,我还要有第二种有用,就是对自己的有用。

自己想要的目标自己想要的目标

  对自己的有用意味着实现自己想要的目标。这个目标未必对别人有用,甚至可能对别人产生负面影响。比如说,我是一个极端狂热的宗教信徒,觉得异教徒都应该去死。那么对我来说,一个持不同信仰的人和平共处、人人安居乐业的世界是可怕的,是不能接受的。我会以攻击并杀死异教徒为“有用”,想办法实现我的这个目标,如此一来我就找到了某种自己活着的意义。这个例子当然非常极端。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自己想做的事对自己有意义,对别人可能还有些好处,或者至少无害。如果他知道自己认可的价值是什么,并且能够做一点事情促使这个价值实现,那么他就找到了某种活着的意义。因为换成别人,也许不认可这个价值,就不会这样去做,世界就变得完全不一样了。

  这就是我所主张的“意义”:个体需要引发一些改变,这种改变符合别人和/或自己的预期,而且很大程度上不可替代。或许有人会从人本主义的角度提出反驳:难道一个人的价值是建立在“做了什么”的基础上吗?或者说,以“无条件积极关注”的视角来说,一个人不是应该感到“我自己的存在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吗?对此,我想用一种发展的视角对此作出回应。一个小孩子当然应该(should)得到来自父母的无条件积极关注、爱、教导、养育……这种来自父母的给予是不以任何外在或内在的行为或后果为前提的。父母的这种给予当然有其意义。例如,若父母能和婴儿有意识地进行互动,给婴儿足够的关注和恰当的回应,那么婴儿就容易形成安全依恋,就更容易习得心智化(mentalization)的能力,也就是说,能够“将心比心”……所以,从小孩子尤其是小婴儿的立场上来说,上文中的那种反驳完全站得住脚。

  然而作为成年人,我们有权要求别人当我们的父母、用对待婴儿的方式对待我们吗?或者,作为心理治疗师,我们应该要求成年的来访者退回到婴儿的状态、寻求来自别人的无条件积极关注吗?答案是否定的。世上有许多不够“足够好(good enough)”的父母,甚至有些父母确属“祸害”;作为这些父母的后代,我们多少背负了一些遗憾甚至创伤。那么,在自助、教导或治疗这样的来访者时,我们能做的事是什么呢?除了承认和哀伤,我们还能做这样一件事:

  在自己的行为和外在的行为结果之间建立起坚实的因果关联。

  我在不止一个场合强调过,成人世界的基本生活法则是“自作自受”,也就是自己做决定、自己承担后果。这个词除了字面上的消极意义之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积极意义,对应着我们前面谈到的那句 cliché:我们要觉察并确认那些因为自己而产生的变化,并因此感到自己活着的意义。这个觉察和确认的过程实际上包含这样一些事件:

  确认自己认可的价值。

  知道自己认可的价值对应的行为。

  主动从事这种行为,或拒绝从事不合该价值的行为。

  由于作为或不作为引发了一个结果。

  回顾整个过程,有意识地建立起这个因果关系。

  比如说,我作为成年人,需要财务自主,也喜欢把我掌握的知识教给别人,还想要守法。这是我认可的三项价值。前两项价值对应的某一项行为是“教 GRE”。我给学生讲课,教给学生我认为合理的、正确的方法,而且拒绝使用非法的内容(例如“机经”)。通过讲课,我得到了一些经济收入,让我无需被包养或者问家里要钱也能活下去。我知道是自己的价值和行为让自己能够活下去。这就是一个坚实的因果关联。通过建立这个关联,我意识到自己做了一些对自己有用的事,这就为我活下去提供了一些支撑。

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生活里没有容易二字

  而且,我做 GRE 教学这件事不只会产生一个结果。学生听了我的课,利用从我这里学到的知识和方法促进了自己的学习,于是我的行为也对别人产生了一些“有用”的结果。此外,我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水平还不错的老师,至少不能被别人轻易替代。上述这些觉察加在一起,就为我活下去提供了更多的支撑:假如我现在死了,对自己、对别人来说都是损失;我活着比我死了更有意义。既然如此,我为什么要选择自杀?

  反之,如果我觉得自己糟透了,活在世上除了消耗资源、制造排泄物,并未作出任何有意义的事,甚至给别人添了巨大的麻烦,那么很显而易见的结论就是“我死了比活着更有价值”。既然如此,自杀就是一个看起来非常有逻辑的选择了。这不是开玩笑。

  总之,作为成年人,我们需要设法为自己的生活找到更多的“有用”,赋予自己做的事更多的意义,确认这些行为很大程度上合乎自己认可的价值。这种为自己的生活赋义的能力对我们非常重要。当然,必须承认,这种能力的养成和我们小时候得到的爱和养育(“无条件积极关注”)密切相关。我们越是从小意识到“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好的”,越容易找到支撑自己活下去的理由。我们越是认为自己活着是个错误,就越容易在做了不少事的情况下感觉不到活着的意义。这符合维果茨基的观点:心智是由外到内发展的。

  但,如果我们没有那么好的父母呢?我们无法再回去做一次小孩子,只能想点办法说服自己、设法培养自己的赋义能力。幸运的是,我们生活在一个还不算太坏的时代。我们能够找到各种各样的助人者,比如心理咨询师,比如精神科医师,比如通情达理的朋友或亲人,甚至还有老禅师……能否善用这些资源,就要看你自己了。

  毕竟,这也算是一种改变。不是吗?

  能够走过这一关的人,终将有望发现自己活着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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