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您好!我妻子的情况如下:
2001年1月下旬,服用一次惠婷(紧急避孕药)。此后月经正常。
2001年3月2日最后一次月经,此次月经未发现有何异常。(她月经都比较正常,比较准)
2001年3月21日因拔牙,发生炎症,服用圣偌(琥乙红霉素),服用了大约一个多星期;
2001年3月31日臀部皮肤有炎症(似乎是疮,以前也出现过),开始服用罗红霉素,服用了两粒;
2001年4月1日发现怀孕(通过使用试纸检查尿);
我妻子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服药。此次怀孕,属于意外,我们趋向于流产,但有以下担心:
1,流产后多久能怀孕?
2,流产会对她身体造成多大伤害?
3,我们听说近期内服用过惠婷,不可以药流。
4,服用过这么多'孕妇慎用'的药物,这个孩子是否只能流掉?因为我担心对妻子身体造成太大伤害,因此也考虑是否要保留。
我想问的问题可能不止这些,非常希望您能针对我妻子这种情况(近期服用过紧急避孕药、孕初服用过与大环内脂有关的药物、身体比较弱多病),详细地谈谈。谢谢了!
张大夫答:流产后最好隔几个月再考虑怀孕,特别是体弱多病者,使身体有足够的恢复时间。流产对身体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恢复还比较快,而且如果决定了就越早越好。可以试试药物流产,药流对身体影响相对小一些。因为服用过较大量'孕妇慎用'的药物,且都是怀孕早期服用的,有可能对胎儿有影响,但是否保留还是应该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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