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午,“80”后司机邬某在得知自己高速公路上违章的处理结果后懊悔不已,“要吊销驾驶证啊,早知道就开慢点了”。由于严重超速的违法行为(限速100KM/H,时速182KM/H),邬某被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处以罚款17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这也意味着在未来两年内他将无法驾驶车辆上路行驶。
1月30日是2010年全国春运首日,高速交警宁波支队五大队在沈海高速公路宁波方向71KM+050M处测速整治。13时53分,测速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浙B0566E的黑色宝马七系轿车“唰”的一声急驶而过,6F测速仪显示出了“182KM/H”的惊人速度。该车随后进入跨海大桥南岸服务区,高速交警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对其出示该车超速的照片后将司机邬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依法暂扣,要求其在15日内到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处理违法行为。
据了解,司机邬某是一名80后, 2007年考取驾驶证,当天是帮朋友开车从嘉兴接新娘回宁波,因一时没控制好车速而严重超速。邬某的驾驶证被扣后,幸好当时车上还有另外的司机,否则朋友的婚礼也会因此受耽搁。
据高速民警介绍,由于该司机在限速100KM/H的路段,竟然开出了182KM/H的高速,超过规定时速82KM/H,超速率为82%,进入了浙江省高速公路超速黑名单,创造了一个春运首日浙江高速车速之最的同时,也将自己的驾驶证给开没了。
曾有高速交警宁波支队民警做过测试发现,引起交通事故的原因多数与超速行驶有关。测试表明,时速40公里时,司机可以观察到90度至100度(视野度)范围内的物体;时速为105公里时,就只能观察到40度内的物体了。超速行驶,使司机视野变窄,视力减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另外,超速行驶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并使制动非安全期延长。车辆超速行驶时,如果突然遇到意外情况,司机心理就会极度紧张,也易造成交通事故。“像邬某这样以182KM/H速度行驶,一旦发生意外,几乎没什么机会来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该事件的高速民警说。
高速交警宁波支队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春节出行,为了您和您家人的安全,一定要注意安全行车,切勿超速行驶,高速交警也将在整个春运期间“严查、严管、严控”,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让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