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少网友在探完几家婚纱影楼后,进行对比就交了定金。之后多方了解后又觉得这家影楼不合适,想退单退定金,又害怕影楼不肯,硬着头皮加钱去拍或者直接放弃定金的大有人在。其实我们大可不必这么做,没准定金还是能要回来的。爱结小编为你支招,让我们从专业的角度解决问题!
论坛热心网友“龟龟”指出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影楼的婚纱摄影实际上属于承揽合同,我们这些照婚纱的实际是定作人,影楼属于承揽人。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法律赋予了定作人随时解除承揽合同的权利。只要继续履行合同对定作人来说已无必要,定作人就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承揽人。合同自通知承揽人时解除。
由于承揽合同已经签订,承揽人或者已经开始履行合同,或者已经准备工作,即已经投入了人力、物力。定作人行使解除权的,往往会给承揽人造成损失。因此合同解除不影响当事人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如果因定作人行使解除权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赔偿损失。
大部分的姐妹目前属于这种请况,已经下单,但都还没有开始正式拍照,所以影楼其实根本没有开始准备工作,也就是说他们还没有投入了人力、物力。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定做人完全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不必负任何法律责任。这是法定的解除权。
合同解除后,其法律后果是合同视为没有成立,那么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就没有权力义务关系,没有债权债务关系。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是恢复原状的责任,和缔约过失责任,而非违约责任;也就不用担心因为违约而产生的定金责任,这样就可以要回定金。
爱结提示:以上只代表网友观点!但在实际申诉中,法院并非完全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还会参照《担保法》的相关条款。
定金是法律上的担保条款,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定金是不能退还的。如果定金超出法定标准,只要双方认可同意,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双方对此存在争议,则需双方协商解决或向相关部门投诉,很多影楼都是知道这点而选择让新人填写定金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