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公务员。从小到大一直很优秀,家庭条件好,家教严格。
因为长相也算漂亮,在大学时代我就被很多男生追捧,谈过N段短暂的恋情,却始终跟他们仅限于牵手接吻;工作之后.也有几段短暂的恋情,终因种种原因宣告结束。这些我已经记不清楚次数的短暂恋情让我慢慢失去了爱的能力,习惯了喜新厌旧,导致我对任何一个人的兴趣不会超过3个月。
去年,我到外地一个同学那里旅游。想来是因为征服欲作怪,我征服了他。也许刚开始我对他还是有爱的,真想过要和他结婚。一开始遭到家人的反对,我努力争取之后,终于使得他进入了我家,博得了父母的喜欢。
然后,很无奈的,眼看着自己对他的感情又一点一点减淡。他不明根由,依然要求结婚,还打算把我调到他住的那个城市。我为结不结婚的问题考虑了一个多月,觉得我这次的事只是重复以前的故事,惟一不同的是这次程度比较深。而且,他确实是我第一个与之发生关系的男人。
我现在迷茫的是:我是应该将就和他结婚,还是顺从自己的感觉和他分手?希望你们不客气的言语能够一针见血地让我清醒。
——小艺
小艺:
你好!
你需要怎样的一种不客气和一针见血呢?如果你不介意,给你推荐一段文字,看看这个叫“木子美”的名女人,是怎样从一名敢爱会爱的良家妇女修炼成百毒不侵的“爱无能”者——
“当年,我在深圳的火车站对着广场,大喊一个男人的名字,说:我爱你。当年,我还拎着亲自煲的鸡汤穿过大半个广州去看某人呢。从渴望爱情到避免爱情,我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并完成了异化。以至某个曾被我爱得死去活来的男人问我他的手机号码归在哪个组?我说:‘我的手机群组只有性功能:已搞组,未搞组,不搞组,机动组……你不在组内啊。’”
其实,你和木姐姐,并没有多大的可比性,惟一相同的,身上满布着与年纪不相称的爱的抗体。
但在情爱上,你还嫩了点,你没有经历过木姐姐那种轰轰烈烈、伤筋动骨的恋爱,她是不敢、不愿、不能再爱,便心如枯井、除却巫山了。
而你,“草稿”打得倒是多,但哪一份都乏善可陈,拿不出手,仅有的一次玩大了,还这样提不起放不下。消化功能不好,就不要老吃麻辣火锅,实在抵不过馋,吃之前,服两颗“氟派酸”。你瞧你,谈个普普通通的恋爱,还拉上庞大的亲友团观战,你要让多少人见识你的“甩人神功”?
你让我想起一些怕爱的男人,把“泡妞反把自己泡成了老公”列为四大傻之一,你算不算这一型?
马斯洛的需求论说,爱和被爱同食与性一样,都是我们的本能。在饮食与男女都不犯愁的今天,许多人却没了爱的能力。在许多人的价值观中,只有爱和死才是永恒的,陡然间少了一半,只剩死亡,多可怕!你的每一段恋爱,都像《重庆森林》里的凤梨罐头那样易过期,不,是还没品尝,就已变质。就这样草草结婚,我都替你不甘心。
别用“我穷得只剩下钱了”式的语气讲述你的情爱史,别再把自己当做魅力实验田,也别急着考虑亲友的感受和自己的所谓付出(你不觉得“付出”这个词有点可笑吗?)。我认为,你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善待那个被你“一不小心”征服的男人,然后,放过他。
没有爱情打底的婚姻,终难将息。
不要认为没有你他就活不下去,他只是比你有责任感而已。离开你,他过得更好的机会,多得多。他没有和你分手,只是因为他还不太了解你,并非他爱你有多深。
时间会消除你与家人的一切隔阂,尤其在这个昌明开放的时代,没有人会赞同仅仅是动了“真格”就必须死守一生的婚姻。
说了这么多“一针见血”的话,不知你“清醒”些没有?
爱与被爱,都是你的权利,但我真的不希望,你把每一次恋爱都弄成习惯性流产。我欣赏戴安娜,她是爱的勇士,谁会承受她那样的压力、谁会像她那样为爱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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