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放肆地同居并快乐着
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走到今天这一步,感觉上“同居”这种事都是坏女孩做的,而我出生书香门第,受过严谨的正规教育,从小学开始就一直是老师和父母的乖乖女。可是,我太爱他了,强大的爱情使我在不知不觉中变得离经叛道。
他是我大学里的同班同学,山东人,长得高大英挺,经常能收到一些低年级小女生写来的情书。我和他是班里负责取信分信的男女生代表,各自有一把班级信箱的钥匙,有时候,两个人同时去开信箱,碰面时就会多聊几句。时间长了,我发现自己经常莫名其妙地想念他,想他细长的手指,微笑的眼睛,还有额前一跳一跳的发梢,想得面红耳赤心跳加速。于是我知道自己是爱上他了。
后来,我在信箱里放了一只他最喜爱吃的苹果,等我再打开的时候,苹果没有了,取而代之的是我最喜爱吃的德芙巧克力。我们就通过这么简单的方式定了情。在以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信箱一直是我和他之间交换礼物的最佳地点,所以每次取信时我都有一种无法形容的甜蜜心情。
是我提出要在外面租一间房子和他住在一起的,爱情在不断升温,而我们找不到别的方式来与之匹配,只剩下同居了。可以同吃同睡,同进同出,可以不分晨错地和心爱的人厮守在一块儿,还有什么会比这更快乐的呢?没有了。很快我在学校附近的公房里找到一套带家电煤卫的一室一厅,用多年积攒下的7000多块一次付掉了一年的租金(这样可以便宜些)。这笔钱是我独个儿出的,没让他插手,因为我知道他拿不出多少钱。
同居的日子,他们迷失了爱情
他们是同事,一对不屑于传统观念的现代人,不顾及“男女有别”同居一室,可一年后他们尴尬地发现他们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去承受现代的一切。
单纯同居不谈恋爱
对许多恋人而言,同居标志着他们的关系进入实质性的亲密阶段,可对黎军和安其这对恋人而言,同居时他们才认识不久。在住进长沙东塘某套单元之前,他们只是电视台点头之交的同事。黎军与安其纯粹是为了工作的方便,才与台里另一个负责道具的女孩3个人合租了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那女孩搬走后,安其与黎军陷入孤男寡女同居一个屋檐下的尴尬境地。
不就是公用客厅与卫生间的邻居嘛,毕竟在生活态度开放的电视圈中生活了好几年,黎军与安其都自诩为现代人,他们觉得不应该为了传统封建观念委屈了自己生活,自信男女共处一室也可以保持单纯的室友关系。
再说彼此工作时间错开,不要奢侈地言说爱情了,两人不大见面,友情的火花也难以点燃。
轮流搞卫生、分摊房租水电费......安其与黎军这对异性室友的同居生活与同性室友的生活大体一般,似乎只有客厅墙上贴出的“同居协议”才点明了一些微妙的不同,在同居协议上他们醒目地写下一句话:彼此不准谈恋爱,他们视之为同居的第一准则。
他们彼此明确双方是为了生活需求而“同居”的,不想因为人本身生理需求而随便在一起。安其与黎军都不是情感态度随便的人。
最初对黎军与安其的同居大惊小怪的电视台的同事们。大家闲着没事就围着他们起哄。说他们谈恋爱了应该广而告之请大家吃饭。黎军与安其对大家的调侃并不在意。
只是逮着机会,才淡淡地解释几句。可谁都不听解释,大家爱“质问”他们:不恋爱为什么两个人住在一起?孤男寡女住在一起怎么可能不恋爱呢?
抵御孤独率性相爱
玩笑愈演愈烈,安其与黎军日渐感觉到,无论做什么,自己都是在众人面前表演。
手足无措间,安其与黎军仿佛是两个孤独而忐忑的表演者在偌大的舞台上寻找到了同伴,有种微妙的亲切感在滋生。
那时在安其和黎军住处不远,有一家著名的东北熏肉大饼店,出生在北方的安其,很着迷于这种风味。作为一个公众人物,安其不方便自己亲自去买饼,嘴馋时,就“劳驾”黎军。黎军记得每回自己提拎着一包大饼到门口,就能看见迫不及待的安其早已快乐地打开了大门。黎军是一个异乡客,他说长时间在竞争激烈的电视圈中奔波着,他的感觉都麻木了,可是看见安其笑着开门迎接大饼,他不可抑制地想念家的温暖。
以后不要安其说什么,黎军知道哪天安其回家吃饭,就会想着买熏肉饼回家。黎军是正宗的南方男孩,对面食原本不感兴趣,时间长了,竟然也渐渐地喜欢上了熏肉饼。
安其与黎军一样在长沙都没有亲人,在复杂的电视圈中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熟人和朋友,因此当两人有共同的美食爱好后,没事也就时常回家和黎军一起吃晚饭。边吃边聊,两个原本一直紧绷着神经生活着的人,一时间找到了可以倾诉的朋友就特别高兴,渐渐地他们越来越喜欢在一起说话,他们的晚饭时间总是越吃越长。
长时期的相处使人产生一种相互依赖的感觉。黎军记得有一次,与安其在一起在两个孤儿构建的这个窝里吃方便面,黎军突然开玩笑说:“安其,我们像不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黎军觉得家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比如,黎军丢在洗衣机里的衣服突然不见了,一找,原来已经被洗干晾在阳台上了。牙膏用完了,黎军正准备去买,却发现已经有两盒放在那里了。
那段日子,安其做节目晚回家,黎军一个人在家看电视,他不由自主会去看安其的节目,看着屏幕上那个化妆精致的女主持人,黎军觉得生活中的安其天天贴着黄瓜皮,赤着脚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有种更真实鲜活的可爱。有时黎军坐在客厅里看电视,安其在卫生间里冲淋,听着哗哗的水声,黎军觉得特别想去触摸那种真实。
那次,黎军因为一篇批评报道遭到当事人的报复,当他满身血污地回到住所时,安其扶着黎军坐下,要下楼帮他买“创可贴”。黎军客气说着让安其不要管他,安其说我们都是这座城市的孤儿,我不管你谁管你。一时间,黎军与安其自己都被这样的话击倒了,黎军冲动地抱住了安其,他们自怜地相拥在一处。天黑了,他们手挽手去撕下了墙上的同居协议。
那种温暖的感觉应该是爱情吧,“同居”的黎军与安其勇敢地相爱了。
黎军记得当时许多人看着他们假戏成真,想到他们性格、年龄上的不适合,好心建议他们分开一段日子,考虑一下彼此的感情,可黎军与安其都觉得不是恋人的他们选择同居,如今是恋人的他们更没有必要分开。
面对世俗“仓皇”出逃
安其与黎军在众人的玩笑中走在一起,大家满意地哄散开去,可舞台上的安其与黎军渐渐发现相爱并不是轻松的事。他们没有想到“问题”会出在“同居”观念上,彼此原来都不是个彻头彻尾的现代人,他们并不了解对方。
黎军觉得既然他们以恋人的状态同居着,那么在众人眼中他们应该与夫妻没有什么差别,他们可以走入同一间卧房。可安其骨子里是个传统的女孩子,开始她一直坚守着最后的防线,不让黎军突破。对此,黎军有些难以接受。都什么年代了,还这样子?他觉得既然恋爱了,安其就应该是他的人,不应该有所保留。他期待着安其给他一个现代人爱的证明。
安其觉得爱是用心感觉的,原本就无需证明。相爱只要是真心以待就可以了,现代人即使是夫妻,彼此都应该保留各自的隐秘空间,更何况恋人呢?大家都是现代成熟男女,谁会没有故事呢?安其对黎军的过去一点都不在意,即使女孩子打电话来找黎军,她也从不问东问西,同样安其也不愿对黎军提及她过去的爱情生活。可相反,黎军一直好奇地询问着安其的过去,盘问着安其的去向,他认为相爱,他就有权介入安其的全部生活中......
渐渐地,夜深人静的时候,安其与黎军都感到迷茫,他们不由开玩笑般讨论着他们的关系:当初他们冲动选择对方是不是一种错误?他们原本是不是该做朋友而不是恋人呢?
可此时的安其与黎军实在都丧失了我行我素的勇气,他们知道一旦他们分手的话,众人一定会觉得他们把这出戏演得太精彩太滑稽了,毕竟他们是要在共同的电视圈中生存下去的,他们没有勇气成为众人的笑柄。
他们真正地同居了,安其与黎军努力地花更多的时间来朝夕相处,试图把自己与对方更紧蜜地捆绑在一起以此来抵御种种不合适。可是捆扎得越紧,他们却越发现彼此在细节处的种种不同,但是他们依旧混沌地僵持着不说分手,因为他们没有勇气以另一种姿态出现在世俗面前,现没有勇气逃避世俗,放弃他们在电视圈中多年打拼下来的事来。黎军说不知道如果没有那次意外的导火线,他们是否真会从同居走向婚姻?
新千年春节的时候,黎军的父母来长沙看他,黎军要求安其将她的东西全部搬到她自己房间里去,因为他的父母对儿子期望很高,如果发现他未婚同居,肯定会气得吐血。安其没有说什么,默默地把自己的东西搬回房间,第二天,黎军没有为此事向安其道歉,彻底失望的安其终于鼓足勇气不告而别了。她在给黎军的信中写,我觉得自己连三陪小姐都不如,我不想一辈子将就。
安其只是带走了一些衣服,自己省吃俭用买来的电脑以及其他东西,安其全部留给黎军。她在信中写:连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我都舍得,还有什么是不舍得的?安其的绝望从中可见一斑。
对此,黎军至今很内疚。他知道一段轻易开始的同居生活彻底毁掉了安其的事业,28岁的安其不可能东山再起了。同样因为安其的离去,使台里一个新开办的节目差点流产,黎军也知道自己在台里再也留不下去了,他也黯然离开了长沙,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机会在这个圈子中重头再来。
“那段同居生活中有爱情么?”笔者问黎军。黎军茫然了一会,说因为荒岛上只有一男一女,所以他们相爱了,如果说这是爱情,那么只是荒岛上的爱情。
他沉吟片刻说原本同一屋檐下的他们可能是很好的朋友,很好的“一夜之欢”的伙伴,可他们却传统地误以为那是爱情。
我同居,我不结婚
我16岁的一天:夏日的黄昏,我坐在阳台上的藤椅中,大口大口地吃着泡面,突然大手一挥,发表宣言“我决定了,这辈子找个我爱的男人同居,绝不结婚!”估计这姿势、气度跟某个伟人有几分相似,以至对面的阿宁傻傻地看着我、转不开眼睛了。
当时我上高一,身边有几个男孩子和我做着少年幼稚的爱情游戏,我却疯狂的爱上了我的历史老师。我永远都记得他第一次走进我的视线的那一幕:他手里随意地拿着讲义,大跨步走上讲台,高大而酷--他确实很酷,我从来没看见他笑过,总是淡淡地讲课而已,眉头甚至从没松开过。像山,伟岸而棱角坚硬。又像海,宽广而波涛不惊。
于是我调用一个小女人所有的浪漫气质,幻想有一天能够和他发生一点什么。
直到有一天下午,我从教室溜出来,想在学校外买包烟抽,结果碰到他和他老婆:他的老婆在前面甩着手,轻装前进,他则拎着大包小包在后面紧跟慢跟,小心应付着前面那个女人不时回过头来的吩咐,整一个跟班儿。--所有的好感全部破灭。
男人活到这份上,甚至让人对他没有了幻想,我相信是婚姻致此。因为恋爱中的男女总是神采飞扬、容光焕发,而一旦步入婚姻,两个人要不了多久就消失了神采。
那是我决定同居的直接原因。
我父母是永远不会了解我的这种念头,因为他们从来都不了解我这个小女儿。他们只喜欢成绩优秀、老老实实的大哥、二姐才是他们的亲情凝聚所在。而我,初中逃学打架,高中抽烟早恋,在他们眼里,我是一个怪物,却莫名其妙地投胎做了他们的孩子。
终于高中毕业,我找到了一份很清闲的工作:在一家杂志社做平面设计,一周有两天去办公室坐坐,不用和同事有太多的交点。领到工资的第一天,我就从家里搬了出去,和我的一个男朋友开始同居了。
到1999年的夏天,我们已经同居了一年多。他的父母在外地,很少过来,我的父母更难得想到我,这样反而好--没有那一纸契约搁在抽屉里,也没有两家老人的礼尚往来,我们的日子轻松而惬意。
我们放任彼此也放任自己,有时深更半夜坐在屋顶喝啤酒,有时他搂着我去迪吧抽烟跳舞,有时我坐在他腿上陪他打通宵的联网游戏……
我以为这样的日子能永久,因为我是爱他才不和他结婚--我不想看见他像那个历史老师一样。
直到一个下午,我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闲散地翻着漫画,一句漫不经心的语气飘了过来,“我们什么时候结婚?”我呆了半天,然后大跨步走进卧室,将我不多的几件衣服塞进旅行包,在他还没反映过来时,大踏步走出了我们租住的小屋,将门砰地锁上了。
男人也会要求结婚,这是我的同居生活中最悲哀的发现,我明白也许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哪怕他很爱我--会永远和我同居下去,一个只要同居的女人也许最终会让他们没有安全感、信任感,但我仍然将坚持我的信念,即使这意味着我今后的日子会像船舶从一个男人漂泊到另一个男人,永远停不下来。
我相信在我临死前的一秒钟,我会微笑着说:我同居,我不结婚。
新人类同居协议
现代人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了,就连同居都要签协议。
下面是一个朋友刘某与其女友李某签的协议,请众君不妨抽空一睹,或许还可做个参考呢。
甲方:刘某
乙方:李某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菜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
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它方面自负。
五、其它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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