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常常要问,性生活的频率怎样才算适度?的确这是许多人关心的问题。性生活的频次,因人种、不同地区和气候、不同文化背景,以及个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心理兴趣而异。前几年,美国一位著名的篮球明星查出感染了艾滋病病毒,当时他年仅三十。此人公开承认,在他成名后的数年间,先后与2000多名女性发生过性关系。这样的性交频率和频繁地交换性伴侣令东方人大为吃惊。同时,也使他饱尝了性乱和性交过频的恶果。
现代性医学认为,判断性生活频率正常的标准,主要有三条:
1、性欲是自然而然激起的,而且强烈到愿意性交的程度。任何勉强的性交或应付式的性交都是过度。
2、性交的全过程是自然而然地进行和完成的,没有不舒适的感觉,只要没有出现身体上和心理上的不舒适就都属于正常。
3、性交后根据次日的感觉作为判断标准。如果双方不觉疲劳,而感到精神饱满,工作有劲,不影响睡眠,身心十分畅快,精力充沛,不影响次日的生活和工作,也就属于正常。如次日体力疲软,精神不振,倦怠嗜睡,气短头昏,腰酸腿疼,食欲下降,影响生活和工作,那就是过度,必须自我调节。
假如原有各种慢性病,性生活一旦过度,就易于复发,更应加以节制。因此,不要盲目地与别人比较,似乎比别人多一些,就认为是过度,就一定不好,而是要根据自己的感受来判断。
那么性生活的频率,相对多少是适度的呢?一般来说,20-30岁的人,性活动处于旺盛时期,每周可3次左右;31-40岁的人,每周不超过2次;41-50岁的人每月约4-6次;51-60岁的人,每月可2-3次左右;60岁以后,进入老年期,每月也应起码保持1次以上。这是从总体而言,各人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加减。正常情况下,但以长期、均衡、维持为好,即使到六七十岁也不要中止、断绝,这样就可长期保持一定的性能力,夫妻白头偕老。
对于性活动方面的频次,清朝光绪年间曾流传有这样一首顺口溜:“血气方刚,切勿连连;二十四五,不宜天天;三十以上,要象数钱;四十出头,如进佛殿;六十在望,像付房钱;七十左右,解甲归田。”说的是20岁左右的年青人,性生活切勿连续不断;即使到了性成熟的年龄也不能天天做爱;到了三十岁左石,性交应像帐房先生结帐数钱那样,每5天一次;过了四十岁,人进中年,房事应像进教堂作礼拜,每星期一次;五十岁的人,年过半百,精力有所下降,性活动则以半月一次为宜,就像信佛者初一、十五到佛堂去烧香一样;六十岁的人,并不意味着必须远离房帏,只要身体条件尚好,还有性兴趣,则还可以有节制地,像每月交一次房钱那样过一次性生活;到了七十上下,年已古稀,如果体弱多病,那么停止性活动,过起像隐居那样的生活也就很自然的了。
当然话说回来,当前随着营养、身体条件的改善,性观念的转变,一些七十岁左右的健康老人仍在维持着有规律的、均衡的性生活,每月1~3次也不为过。即使不过性生活,老年夫妇仍可通过其它肌肤相亲等性接触方式来交流感情,真正做到相伴到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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