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kiss是如此的频繁,像是握手告别那样平常。我记不清我吻过多少人,他们或厚或薄,或干燥或湿润的嘴唇都像是挑逗我欲望的工具,有时发挥出色,有时却功败垂成。
每个人吻的姿态和方式都不一样,我仰得太久脖子酸了的时候,就站在高点儿的地方俯身吻他,或者干脆他会抱起我让我更轻松。亲吻本就是享受,咬咬他的唇,用舌头数数他
的牙齿,让他坚强有力的舌头败下阵来,含在我口中慢慢舔化掉。
有时候我柔软的身体似乎不能支撑自己,从他吻我的眼睛开始,我就纯粹进入体味之中,不去想技巧或者策略,面颊、耳珠、脖子都遍布了他的唾液,任凭他贪图的手在我腰际游离,然后突破我的防线。我们进入一种境界,最后只剩下耳鬓厮磨,用身体摩擦对方,我想抓住他,听我们的心跳越来越近,合二为一,听我们的血液流过血管簌簌作响,两个发烫的人儿几乎不能自制,这就是“吻的效应”!
我有过一个美国男友,他的吻让我此生难忘。他啜饮我的嘴唇,一点一点地雕琢着爱的雏形,而且从不停息,一个吻至少是喝一杯咖啡的时间,我的唇似乎都肿了,但是并不觉得疲累。他会留一小点时间让我喘息,然后接着用热情似火的攻击让我神志溃散,两膝无力,不能言语。我看他的眼睛,专注而大胆,纯净得像是没有欲望,只是吻,有时候是我自己迷失了,我不知道这种飘忽甜蜜但又梦幻的尝试,会让我“败”到什么程度,甚至他用牙齿咬开我牛仔裤的扣子,我都没有知觉。直至这燃烧的吻进入到我的身体,我才突然感觉脊背的一股神经痉挛了,整个人颤抖地尖叫出来。然后,只能说无法抗拒,无法抗拒的力量,如此神奇!
我也会全身心投入地去吻他,把想念,把欲望,把呼之欲出的爱全部倾泻到这个让我沉醉的卷发男人身上。莫非女人真的是男人身上的一条肋骨,我是他的一部分,当我们融合在一起的时候,他才是完整的,他才能用双腿支撑着自己,更稳地站在脚下这片土地上,所以我爱他,心甘情愿地爱。
对于接吻,从一无所知到了如指掌,我从没觉得自己刻意学过。就像初恋男友说的“kiss never teach”!不管你的爱情是否真实,亲吻面前这个人时一定是真实的。真实地表达,胜于用语言告诉她你多么渴望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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