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男士完全赞成女人堕胎的权利:
“我赞成堕胎。每个人都会犯错,不该让问题更复杂。”
“我赞成堕胎。女人应该可以控制自己的身体。不过在婚姻关系中,我认为丈夫应该有权发表意见。”
“我绝对赞成堕胎。在过去的法律限制下,我常常帮助女人偷偷冒用身份去堕胎。”
“这是个人的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该算是违法。”
“我认为堕胎应该合法、安全和干净。要不要堕胎是她的决定。不过,我希望在决定的过程中参与意见,如果我完全被忽略或是置诸脑后,我会感到愤怒。”
“我赞成堕胎。17年前我帮助过一位同居的女孩堕胎,那时候我们不敢张扬。她怀了另一名男人的孩子,在我们发生关系之后两星期才告诉我。我去借钱,找到一位适合的医生,带她去医生那儿,并且在事后陪伴着她。她很害怕感染,即使医生已经为她注射了盘尼西林。那年夏天我靠赚外快偿还了朋友300块美元(当时是一笔大数目)。”
有些男士则完全反对堕胎:
“我将堕胎比拟为经济交换。我可以理解它们实际上的利益,然而对我来说这两者无论是美学或道德上都是可悲的。比较合理的解决办法是让一些家庭环境良好、经济富裕的夫妻来收养小孩,除非生母愿意照顾他。交换条件包括由对方支付生产费用,再加上一些报酬,弥补产妇的辛劳。这不仅可护卫胚胎的权利,又让当事人深感欣慰。”
“我16岁时让女友怀了孕,我带她去医生那儿证实了这件事。然后我们告诉她父亲,她父亲安排了堕胎。我提议负担费用并且告诉我父母,不过被拒绝了。我真的不希望她堕胎,不过当时我无能为力。我既年轻又愚蠢,我不会让这种事再度发生。只有在母亲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而且其他医疗方式都尝试过的情况下,我才会赞成堕胎。”
本文选自《海蒂性学报告:男人篇》一书,海南出版社/出版,美国作家 雪儿-海蒂/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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