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光很苦恼地说:“我很爱我的太太。可是我俩结婚十几年了,性生活一直不和谐。每当我一上床触到她那柔嫩光洁、极富弹性的胴体,嗅到她那泌人心脾的馨香时,往往春心荡漾。于是‘性’致勃勃地向她求欢,然而她却性味索然。”
小泉与晓兰刚结婚那会儿,性生活过得十分和谐。令人遗憾的是,他们结婚还未过周年彼此和谐的性爱旋律就“断弦”了。原因是小泉的性欲望太强,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做爱。
起初,晓兰以为这是新婚的必然现象,何况她自己也有这种强烈的要求,也就激情满怀地配合着小泉完成美妙的“春闺交响曲”。可是。长年累月,小泉依然每天还是那样“性”趣盎然,晓兰感到惑然不解了。她认为:夫妻每周过两、三次性生活就足够了,可他却天天缠得她实在心烦气恼。
阿光和晓兰描述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颇为普遍,性治疗专家称之为“性欲差异”,也就是一方的性欲比另一方的强。虽然有不少女子的性欲也挺旺盛的,但她们的先生可能性欲更强。对大多数夫妻而言,他们的性关系并没有“破裂”,但往往是性要求较少的一方受到责难,被认为是“性冷淡”或“性不正常”;抑或性要求多的一方受到指责,被伴侣斥为“性亢奋”。
事实上,夫妻双方由于生理、心理等个体差异较大,加之它又受年龄、性观念、体质、情绪、文化素养、心态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夫妻双方的性欲高低是很难有一个确定的“正常标准”,性欲的高、中、低应该说都属于正常的,关键是能否适应对方的无论较高或较低的性欲要求。你的性欲要求比对方少并不意味着你性欲低下或“性冷淡”;你的性欲要求比对方多也并不标志着你的性欲亢奋。问题的关键是夫妻之间的性欲差异早已决定了这一切。
性欲差异的导因
对于夫妻性欲差异,许多婚姻专家和性治疗专家集中于诸如婚姻不和睦、夫妻一方感情“走私”、感情压抑、生理疾病等心理和生理因素,尽管这些对性欲有影响,但它们并不能完全解释夫妻之间的性欲差异。如果我们能从两性的生理和心理方面的差异和特点去作些探讨,应该能够对夫妻之间性欲差异的导因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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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情暖春闺》一书,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姚扶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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