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思月的几个姐妹来家造访,对安欣在思月面前表现出的体贴入微、细心呵护,大加赞赏,一致认为思月有福气,找了一个好老公云云。待客人走后,思月被姐妹们激起的喜悦之情,诱发了性欲望的火焰,她扑倒在安欣的怀里撒起娇来。尽管安欣已经有一个多月没有过一次性生活了,但他这时无论如何也激不起性交的欲望。因为他越来越深切地感到思月这时的做爱要求,已失去了夫妻做爱的基础,简直就是一种发泄欲望的施舍。他拒绝接受思月的这种“嗟来之食”。她对安欣的行为大为不解,逐开始怀疑安欣是不是在外“泡妞”
或养情人?要不然,他怎么会对老婆的投怀送抱不领情呢?
是呀,在夫妻性生活中一方总要扮演支配角色,要求对方无条件服从,这种情况常发生在男人身体上。可是,思月却将自身的不良性格习惯扩展到夫妻性生活中,充当起性生活的主宰,这实际上是要丈夫承认她在性生活中享有性支配的“统治”特权,把丈夫视为性活动的“奴隶”,丈夫对性的要求只能根据妻子的脸色和情绪来获得,这种性关系能正常吗?
性生活中,无论哪一方有这种性统治的毛病,就会使伴侣成为被动体,而不能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不能表露丰富的情感。而且,常由统治一方提出性要求,选择性交体位,性交中一待自己性欲望满足,不征求对方的意见,便匆匆结束。而另一方则对性生活渐渐冷漠,久而久之,便会发生性冲突。
夫妻之间,性生活是不存在谁对谁的性统治的,而应彼此尊重对方的意见,因为性生活是两个人的事,夫妻各自既是主体,也是客体,这就是说既有享受性生活乐趣的权利,也有给对方带来快乐的义务。性权利和性义务应该是统一的。再说,从性生活的质量来讲,没有夫妻间密切的配合,只是“烧火棍一头热”,是很难取得理想的性爱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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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选自《情暖春闺》一书,世界知识出版社/出版,姚扶有/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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