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人风采
新浪首页 > 伊人风采 > 清体健康 > 避孕课堂 > 正文
哺乳避孕法全析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17:47 三九健康网

青医附院妇产科 陈爱平
 
  孕妇分娩后,脑垂体分泌大量的催乳素,促进乳房分泌乳汁。由于体内催乳素增高,卵巢对促性腺激素反应较差,卵泡停止发育因而不排卵也没有月经。另外,产后婴儿哺乳,经常吮吸乳头也能刺激脑垂体分泌催乳素,从而抑制卵巢排卵,并持续数月之久,有些妇女可长达1年或1年以上。所以,哺乳具有避孕作用。国外一项研究资料表明,在产后6个月内若母亲完全或接近完全哺乳(指偶尔给婴儿补充食物)和月经尚未恢复的妇女,避孕率可高于98%。

  国际家庭计划研究所指出,采用哺乳做为避孕措施,妇女必须完全或接近完全哺乳,她们应该做到:

  (1)在产后4-6个月内单用

母乳喂养; (2)婴儿饥饿时,无论白天或夜间应随时哺乳; (3)需添加食物时,先哺乳,后加食物; (4)母亲或婴儿生病时,必须坚持哺乳; (5)避免给婴儿奶瓶,橡皮奶头或其他仿造奶头。如果达不到上述这些规定标准 时,就不适宜用哺乳避孕。

  产后满6个月后,由于给婴儿逐渐添加辅食,吸乳减少,催乳素的分泌也减少,有些妇女的卵泡就开始发育,这时虽然还在哺乳期,如不采用避孕错施,就容易怀孕。

  目前就我国广大哺乳期妇女来说,一般难于做到哺乳避孕的各项要求。所以,不宜采用哺乳避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多种方式看新闻】【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伊人风采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227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