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的法律、道德和伦理底线在哪里?
在世界各国,代孕都牵涉到一系列的法律、道德、伦理等方面问题。代孕在国外出现得更早一些,特别是在美国,数以万计的婴儿通过代孕这种方式来到这个世界。但即使这样,这种现象也并没有被完全地接纳。我国卫生部2001年8月1日颁布了《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明确禁止代孕行为,特别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配子、合子和胚胎。“代孕网”的 出现,使政府部门面临一系列需要妥善处理的难题。
北京石油 化工学院社会学教授李明伟认为,“代孕行为具有严重的危害性,最可怕的是动摇了我们社会千百年来的价值基础,不仅代孕者的法律地位尴尬,无法保障其探视、抚养、继承等民事权利,而且女性的尊严、权利和幸福也被牺牲殆尽。在现实生活中,此类事件也经常会引发婚外情,甚至恶性案件。……代孕行为也会引发另外一些社会问题,如有的因医学检查不严导致疾病的传染;别有用心者通过代孕行为进行淫乱活动;由于法律没有规定,导致孩子的监护权产生混乱;以及因代孕行为造成家庭生活的不安定,等等。”
“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孩子属于提供精子和卵子的人。可见,婴儿按法理应该属于卵子和精子的提供者。而这个提供卵子的人最终却不能成为事实上的母亲。”北京中盛律师事务所杜立元律师认为,“不管是从法理和伦理上去分析,代孕行为均与我们的社会背道而驰,这容易引起社会伦理关系、继承关系、抚养关系的混乱,不利于代孕所生儿童的健康成长,应加以禁止。”
在记者的随机调查中,反对代孕的人占大多数。“代孕严重违反伦理道德,并且也违反了婚姻的本质,同时也是对后代的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北京市民王先生说,“对借腹生子这一新的社会问题应尽快通过立法禁止,否则如果大量出现,其后果将不堪设想。”
然而,也有少数人对代孕行为表示支持。北京市宣武区的李女士则告诉记者,她结婚快6年了,没能给丈夫生出一个孩子,“这让我很痛苦,如果不影响自己的婚姻,我也情愿找一个代孕者。”


代孕广告被堂而皇之地贴上街头
记者发现,反对者考虑得更多的是代孕可能带来的问题,特别是代孕中牵涉的复杂的生命伦理问题让人担心。而支持者则同情需要代孕的不孕夫妻,认为他们有权利通过合理的渠道得到代孕服务。
当然,“代孕网”也有自己的说法。“AA69爱心代孕网”便提出了这样的观点:代孕不但有利于间接减少贩卖、偷盗婴儿的罪恶行为,也解决了收养制度上的费用高昂、程序繁琐、等待时间长、血缘遗憾和部分孩子存在生理缺陷等问题。
“代孕网”考验立法机构和政府的智慧
据了解,目前仍活跃的这些“代孕网”,有的曾经被公安机关查禁。它们之所以能“死灰复燃”,据警方的解释,是由于其“徘徊于法律的边缘”,要经过研究之后方能处理。工商部门则认为,“代孕网”属于中介性质,对于是否存在经营行为又无法判断,所以也无法查处。
“我国没有任何一部法律明确禁止‘借腹生子’。”杜立元律师表示,“根据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及其他部门规章,在我国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这意味着医疗机构对‘代他人生育’的技术支持在我国是不合法的;代孕网等其他非医疗机构提供代孕技术更是违法的。但对于自然人之间自愿订立的代孕合同并无相关法律加以规范,代孕所生婴儿的法律父母为谁亦无法可依,代孕完成后代理母亲、代孕需求者和婴儿的权利责任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是需要尽早通过立法加以完善的。”
“由于法律存在空白,如果放开医学代孕,那么就会引发一连串的伦理法律危机。”中国人民大学婚姻法学专家孙若军副教授称,“像现在完全禁止,又会将走投无路的夫妻逼到民间代孕的路上去。”
在采访中,很多人认为,曾经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执法者不是依法执法,而是以自己的感情代替严肃的法律,以个人认识中的是非标准,混淆合法与违法的界线。现在的执法者对“代孕网”执法采取慎重的态度,这是法治意识的胜利,更是社会的进步。
“谨慎治理‘代孕网’,这对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比简单地查封一个网站具有更深远的意义。”李明伟教授如此评价道,“尽管有人买就有人卖,这是市场经济下的一条简单法则,但也并不说明‘代孕网’就可以继续不明不白地存在,有关部门应尽快解决这个问题。”,在记者的采访中,很多人赞同这样的观点。
目前,有关代孕的一连串问题仍没有最后的答案。面对这些新问题,面对怎样依法执法的一次生动实践,我国的立法规定和政府的治理措施,应表现出怎样的理性与智慧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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