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小姐起初不同意,但后来想到自己经济状况还比较差,而且还未找到工作,让孩子先在叶某那边也是一个对孩子成长有利的选择,不久后便口头同意了下来。
叶某知道赵小姐同意后,便起草了一份协议书,并请律师进行见证。他通知赵小姐到东莞广东中建合展律师事务所,要求双方在律师的见证下签字。
赵小姐发现协议书里的条款违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便没有同意。争吵一阵子后,她离开律师事务所,带着小孩去了一家美容美发店洗头。小孩在她旁边玩得很高兴。
突然,小孩看到一个大男人哇哇大哭,赵小姐转过头一看,正是叶某。她感到很奇怪,血缘关系竟然是如此不可思议,竟然有这样的亲情感应。一个刚刚稍微有一点懂事的小孩,竟然会与不认识的亲生父亲发生这种很难解释的现象(他们去做亲子鉴定时,小孩刚九个月,还在妈妈怀里一路睡觉,并不“认识”父亲)。
小孩越哭越惨,似乎不想离开父亲。而且,更出人意料的是,叶某的妻子也同意收养这个丈夫因不忠而留下的私生子。
本来,按一般女人的思维和做法,是很难接受丈夫的私生子的,但叶某的妻子表现得很特殊,很出人意料。如果叶某的妻子不要这个孩子,事情也许又是另一种结局了。偏偏叶某的妻子不仅同意收养这个孩子,还比较喜欢这个孩子,这真是千古不解的情结,给事情的发展又增添了一笔。
赵小姐痛哭了一段时间后,想到孩子不管在哪里生活,长大总是要认亲生母亲的,不久后,已经心神不定的她便答应了跟叶某签协议。
协议签下后,叶某还是不食言,很快兑现了10万元给赵小姐。赵小姐回了潮州老家,准备找个工作,继续在老家生活下去。
如果双方都按协议履行,这段隐私也许就永远埋在他们心底,也许事情从此就风平浪静了。但人非草木,偏偏赵小姐思念儿子心切,天天孤单地哭成了泪人。签下协议还不到半年,赵小姐实在忍受不了思念儿子的疼痛之心,便要求叶某让她探视儿子。而叶某却以未到协议规定的时间为由,拒绝亲生母亲探视儿子。
这样折腾了几回,为能永远探视到自己的亲生儿子,赵小姐遂要求讨回儿子。而叶某和其妻子均不同意。双方发生激烈冲突。
然而,亲情毕竟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母爱常常比生命还伟大,众多母亲宁可牺牲自己,也愿意呵护着自己的孩子。这是不必证明的事实。赵小姐也一样。特别是在她思念孩子之时,她说,那种思念之痛,就像心脏被刀刮着,一点一点地从晚上刮到天亮,血流不止,那种感觉真的生不如死。自从拿到那10万元到现在,她说每天都生活后悔与痛苦之中。
在多次思想冲突后,也决定抛弃一切,誓死追回自己的亲生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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