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背影还像初恋情人
人 物
先生:符炜,70年代生人,某装修设计公司经理。
太太:季林,70年代生人,某媒体市场推广经理。
婚龄:9年
情 史
1995年,符炜因有装修工程出差去季林所在的城市,当时季林是舞蹈演员,符炜对她一见钟情。用符炜的话来说,半年后做完那个工程的同时,也追到了季林的芳心,就像一场台球比赛,每一步都需要寻找正确的角度去下手,虽然过程比较艰辛,但结局完美。随即季林随符炜来到北京。
相恋10年,平静而和谐的生活,甜蜜感日益加深,至今仍然经常一起去电影院看电影,而且还手拉手逛街。
老婆篇:
嫁给你,像是嫁给了一个痒痒挠,没事会被你逗得哈哈笑;有事,又都由你来解决,哪里是“痒痒”所在,你都清楚。
胖胖:
尽管你就在楼上书房里,我真想打你的电话,不只是因为想听听你的声音,我还在想着,咱们刚刚开始谈恋爱时的事情……
那天,雪很大,我还没有来北京,突然接到你的电话,知道你在想着我。当你突然说,你就在我家楼下的时候,我就想咬你一口了,想你逗逗我也就罢了。但还是忍不住下楼去看,你真的拿着移 动电话站在那里,天空还在下雪!那一瞬间的幸福感,就这样刻在了我的心里。也是那个电话和那场雪,让我下定决心和你来北京。
十年来,你一直都在宠着我,嫁给你,倒像是嫁给了一个痒痒挠,没事会被你逗得哈哈笑;有事,又都由你来解决,哪里是“痒痒”所在,你都清楚。
哈尼,我现在真想对你说三个字,如果非要加上一个时限,我想说,每一天。这三个字就是,要减肥,连起来就是,每一天都要努力减肥。
胖胖,我喜欢你,比喜欢K歌更甚,如果你是麦克风,那我就愿意成为一个麦霸,永远抓着你,不让别人碰你。
胖胖,我喜欢你,你就像个胖胖的花卷,外表看起来很普通,但是有着许多独特味道,你是个内秀男人。
胖胖,我爱你,比谁都爱你,所以我们相恋后,第一个写情书的人是我,表达我对你的感情,不知道你是否还记得其中的句子?
我们的爱情已经十年了,你和我现在还会手拉手地去看电影,我想,我们的背影看起来还是像初恋情人吧,和你手拉手的时候,我一定会忍不住偶尔得意地晃晃肩膀,像个拿到了零食的孩子。而你就是我一辈子的零食,在你身边,我很幸福!
胖胖,我爱你。——你的小季
老公篇:
我喜欢和你手拉手去看电影。片中那许多惊心动魄的故事,那许多海枯石烂的爱情,在我心底看来,都不如我们的爱情美好。我会永远和你手拉着手,经历之后的每一个五年十年……
媳妇儿:
媳妇儿,你知道我有多么爱你吗?就像你是台球里的黑色八号球,而我是那个白球,当然,其实你肤色比我白,我只是想说,为了能够靠近你,纵然有再多别的球或者人挡在我们中间,我都会突破阻力,来到你身边。对于我来说,你是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存在。
第一次见面时我看你跳舞就眼睛发直而被朋友笑话,我就像买到了头奖叫做幸福的彩票,即开即中。从那一刻开始,我其实就是病了,长期性相思病,只要你离开我的视线,病情就会发作,所以我努力争取让你来北京,让你从一个舞蹈演员改行,现在想想,我心里还是有些亏欠你。
而且,你又是个好脾气的人,我是急性子,像个蹦蹦跳跳的弹力球,而你是保护我的棉花糖,在我急躁的时候,总是会安慰我,给我最好的劝告。每次我要乱发脾气的时候,你都不动声色不理我,等我慢慢消掉火气。仔细想想,当时你的心里应该是很委屈吧。
我现在还记得1997年,你写给我的那封情书,听听,多让大家羡慕啊,一个美女写给我的情书,这是所有男人都想经历的梦想啊。虽然,那封信更像是中学生学习手册,告诉我,我该如何做,什么样的习惯你喜欢,什么样的习惯你不喜欢。我猜,你小时候一定是当班干部的,为了帮助我这个后进同学,你甚至嫁给了我,哈哈。
所以啊,亲爱的媳妇儿,虽然你的朴实也是我很喜欢的性格,但是你别总是亏待自己,买东西的时候也多给自己买点好的,买点贵的。如果想K歌了,我一定陪你去,对你唱《月亮代表我的心》——如果有机会从你这个麦霸手中拿到麦克风的话。
这样在纸上给你写情书,我还是第一次啊,难免语无伦次,有名人名言说,爱情让天才变成傻瓜,我想,我宁肯当个生活在你我的幸福里的傻瓜。
所以,我喜欢和你手拉手去看电影,牵着你的手的时候,幸福感是那么明显。爱你。 ——你的胖胖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